在古代,為了讓犯人交出實情,也為了讓惡人受到應有的懲罰,刑法方面,可以說是無所不用其極,用千奇百怪,手段極其殘忍來形容最為貼切不過,除了從影視劇中我們了解到的笞杖、鞭撲、枷項、宮刑等之外,另外還有一種極其噁心、恐怖,聽完之後讓人覺得毛骨損然的刑法,也就是古代十大酷刑之一的抽腸刑法,它是將活人的大腸從肛門活生生的抽出來致死。
抽腸刑法是明初朱元璋針對死刑犯發明的一種刑罰,手法極其殘忍,別說是親眼目睹了,就是聽說有這種刑法的存在,很多人都覺得不寒而慄。
顧名思義,抽腸刑法就是將人的腸子從身體裡抽出來,具體怎麼操作,資料記載,它是將一條橫木桿的中間綁一根繩子,高掛在木架上,木桿的一端有鐵勾,另一端縋著石塊,像是一個巨大的秤。將一端的鐵勾放下來,塞入犯人的肛門,把大腸頭拉出來,掛在鐵勾上,然後將另一端的石塊向下拉,這樣,鐵勾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腸子就被抽出來,高高懸掛成一條直線。一般情況下,犯人掙扎不了多長時間,就會一命嗚呼!
另外它還有一種做法,張獻忠曾對抓到的官吏使用過,大體上來說也屬於抽腸,只是方式方法有些不同,他是命人先將刀從人的肛門處挖出大腸頭,綁在馬腿上,然後一人騎著這匹馬猛抽一鞭向遠處跑去,馬蹄牽動腸子,越抽越長,不到一會兒功夫,犯人的大腸就會被抽盡扯斷,最後結果只能是死相悽慘,甚至連個全屍都沒有。
實在想不通,朱元璋作為一代明君,為何會想出如此狠毒的酷刑?不過在古代,也能理解,有比這更殘酷血腥的酷刑,後來因為此刑法受到了極大的質疑,到了元朝被朱元璋廢止。
該刑法因為太過於殘酷、血腥,所以在一般的正史書上看不到,只能在見不得光的野史上能夠看到,又因為實在慘劇人寰,之後在廢止之後也沒有再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