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晚新視覺網1月7日報導。湖北一個兩歲的男童遭遇陌生女子多次毆打至顱腦損傷。打人者與孩子並不認識,孩子的母親上前找對方理論,女子竟再次毆打男童,還叫囂自己心情不好,打了怎麼了?
女子無故打2歲男童,母親上前理論女子不服
視頻中一個兩歲男童在小區裡玩滑板車,他的家長則在不遠處觀察著孩子的情況。小男孩兒身邊突然經過一個陌生女子,帶著一個小孩。只見女子突然將男童踢倒之後,多次踢打在男童身上。小男孩的父親見狀,馬上趕過去。男孩的母親則上前找對方理論。
女子無故打一個陌生的孩子竟然完全不會感到羞愧,將其母親上前理論,雙方還發生了爭吵,更是上升到了肢體衝突,在此期間女子因感到不滿多次毆打男童。男童的母親無奈只能先行帶孩子離開,沒想到對方又追了上來拿滑板擊打孩子的頭部,母親只能一直讓自己的孩子趕緊躲起來。
事發後,男童的父母急忙將其送往醫院,經診治男童確診為中型顱腦損傷蛛網膜下腔出血。至於為什麼要打孩子,對方只是說心情不好,打他怎麼了?
"這女的是瘋了嗎?下手這麼狠毒,希望法律嚴懲。""這個屬於故意傷害了,要嚴判嚴罰。""這麼多人看著呢,讓大人這麼打小孩都是冷血嗎?""男孩的父母一定要找到這個歹毒的女人,叫她賠償再讓她受懲罰。""自己也是孩子的媽,怎麼可以這樣呢?"
小學生發生口角,家長裹掌6個孩子
12月初重慶有7個小學生在某街頭發生了口角,其中一位小學生的母親正在樓上,正好看到了這一幕。女子以為自己的女兒受到了欺負,馬上趕到樓下,對其他的六個同學進行毆打,主要方式為扇耳光。
相關視頻傳到了網上,評論區馬上熱鬧了起來。在大部分網友看來孩子之間發生口角,又沒有動手打人,家長可以制止,但絕對不能打人。但也有網友聯想到了校園暴力。認為孩子可能受到了校園暴力,家長才過去制止訓斥,為的就是給那些愛欺負他人的孩子起到震懾的作用。
如果打人者與兒童非家庭成員的,只要打人者將兒童打成輕傷以上的,則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作為成年人應該更懂得控制自己的情緒,無論什麼原因都不應該對孩子動手。每個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頭肉。孩子犯了錯,可以教育,也可以找家長找學校,但最不應該的就是動手打人。
文案丨耕野
編輯丨藍逸飛
(部分參考來源:北晚新視覺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