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校內遭4名男生輪姦,只因犯罪嫌疑人未滿12歲,就可以不追究責任了麼?
事情絕對不會停止,它只會變本加厲。
我甚至不知道用什麼樣的語氣來說這整個事件,這件事突破了成年人的想像力,這種真實的事件離奇到拍成電影都是那種無法過審的。
整個事件是這樣的:
陝西藍田縣一女生,在5月27日學校下午上課時,由於課堂沒有老師看管,4名男生便把她從教室拽到了男廁所,對其進行輪姦。一男老師看到該女生從男廁所中出來,詢問此事,之後告知學校。女生父親得知此事立刻報警,在6月1日,藍田縣警方出具了一份不予立案通知書:「藍田縣被強姦案,我局經審查認定,犯罪嫌疑人均未滿14歲,無刑事責任能力,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決定不予立案。」涉事4名男生轉到其他學校就讀,毫無影響。
官方說明如下圖:
讓我想起了一本暢銷書《當良知沉睡》,書中提到,真的有人可以沒有良知,真的有人可以毫無愧疚感的傷害你,他們是人間的惡魔。讓我同樣也想起來了江歌案,雖然與此次事件並不同,但其實本質都是一樣的,都是那些良知沉睡了的人,去侵犯正常人的事件。
如果,這些惡人因為年齡不到,而不會受到任何制裁,那麼到底是誰來保護正常的普通人?
未成年人保護法就可以是這些小畜生們的通行證麼?
首先,我要承認的是,有時候確實是教育不當,不能明確是非而誤入歧途,比如偷竊,打架之類的。但有些未成年人犯罪,沒有一個是無辜的,沒有一個是值得同情的,但我國刑法規定未滿14周歲,實施任何違法犯罪都不需要付法律責任,因此對於警方來講,也的確是沒辦法,我們就算是再恨那些小畜生,也拿他們沒辦法。這樣駭人聽聞的案件,它不會是第一次發生,也不會是最後一次發生,我甚至覺得這個比之前印度公交強姦案性質還要惡劣,這可是從學校的課堂上公然把女生拽走強姦啊,大庭廣眾之下拖走實施犯罪啊,竟然沒有一個人阻止,連給老師打報告都沒有人打。這說明了什麼?說明這四個人平時就是喜歡胡作非為的,所以大家才會採取息事寧人的態度,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這也同樣反映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成本太低,低到哪怕強姦,殺人,也是受到批評教育,最後賠錢了事,不了了之。
最後受到處分的,是學校的校長,班主任,以及當時的任課老師。任課老師在上課期間擅離職守,這是他的失職,受到處罰不冤。但同時受到處罰的班主任和校長就有點意思了,雖然說是班主任負責這個班級,但我覺得這個小學班主任估計做夢都想不到在上課期間,會有把女生拽出去輪姦的事情發生,如果說班主任有責任,也是沒囑咐班幹部上課如果有人公然把女生拉出去輪姦要通知他。這個校長也挺冤,他的責任就是沒有把學校管理好吧,但他能想到4個不滿12歲的孩子去輪姦一個女生?難不成他在周一升國旗講話的時候,還要教育小學生不要輪姦同學麼?
但真正的犯罪者,卻只是因為他們未滿14周歲,處罰只是轉學到工讀學校,僅此而已。
工讀學校,就是繼續教育,教育好了依舊可以上大學,和普普通通的廣大學生一樣,享有同樣的權利。
換種話說,其實就是給這些人換了一個地方讀書,其他沒別的,該有的權利還有,而且還特意加了一句,不準歧視。工讀學校還可以安排就業,還可以參軍,政治不歧視也可以考公務員,14歲以下不入檔案。這種12歲就開始輪姦女同學的人,就算給這些小畜生再多的法制教育,就能保證他們不再輪姦女同學?就能抹去對別人一生的身體心理傷害?2019年10月,大連13歲男孩強姦未遂,殺人拋屍2018年12月,湖南12歲男孩因不滿管教,殺死其母親2017年12月,江蘇省15歲少年在小區強姦7歲女童並將其從25樓推下2014年8月,13歲女孩,把一女童扔進糞坑導致女童窒息身亡2013年5月,廣西13歲女孩因為覺得同學比自己好看,殺人碎屍。根據《教育藍皮書》中指出,未成年人犯罪率達到了20%以上,這也就意味著,中國有多達五分之一的犯罪是未成年人,但,這些罪犯確是無罪的。我甚至覺得,他們對這個女生輪姦,可能只是為了「好玩」,沒有道德,沒有對錯,沒有是非,只是,覺得「好玩」罷了。很多時候,孩子的惡其實超越成年人的想像。
「未成年」不應成為現代法治社會的「免死金牌」!作為一個「人」,你就應該承擔起當一個「人」的責任。讓我想起來之前的大熱電影《誤殺》,雖然那個是誤殺,但一個父親保護女兒的心是不變的,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就是禽獸也是一樣的。美國一半以上的州的刑事責任年齡設置為7歲,英國刑事責任年齡設置為10歲,沙特將未成年刑事犯關到成年後執行死刑。反觀中國都是如何處理的?無刑事責任能力,不予追究,轉學!其實,
這樣的處理方式,已經是現行法律框架中最嚴重的處理方式了。但作為一個家長,平時自己孩子磕了碰了受委屈了,自己都會跟著難過,誰家的孩子不都是父母的心頭肉?我絕對不會允許我的孩子受到這樣的傷害!更何況犯人還在逍遙法外。我們普通人活著,就是為了讓家人活得好,從作為一個家長的角度講,我如果孩子這樣了,既然法律懲罰不了他們,那就我來懲罰吧,這種小畜生就應該千刀萬剮。
我就這麼一個孩子,我這麼呵護她長大,除了我,沒人能動她一根毫毛!
在網上受到熱議,我在這裡截一段羅翔老師的微博原話:
對於降低刑事責任年齡也是爭論了很多年了,依舊沒有什麼改變。
因此,我們不能用以前的眼光來去看待現在的孩子,因為時代變了,隨著網際網路的普及,信息越來越容易獲取,這也導致了孩子的早熟,降低刑事責任年齡,並不是對他們的迫害,反而是給他們更好的樹立人生觀,給他們更好的人生正面參考,讓他們知道做錯事情,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孩子犯罪,這是教育的責任;而不能懲戒和糾正,那就是幫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