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發《關於正確認識和規範使用高校人才稱號的若干意見...

2020-12-22 中國教育新聞網

教育部印發《關於正確認識和規範使用高校人才稱號的若干意見》

扭轉高校人才稱號「唯帽子」傾向

為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激發人才創新活力,切實扭轉高校「唯帽子」傾向,提升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近日,教育部印發了《關於正確認識和規範使用高校人才稱號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出臺的背景是什麼?「唯帽子」問題如何解?高校人才評價應如何作為?記者就此採訪了教育部人事司負責人。

「怎麼看」:稱號不是給人才貼上「永久牌」

「高校是人才聚集的高地。近年來,教育系統以實施人才計劃為牽引,吸引和集聚了大批高層次優秀人才,帶動高校人才隊伍建設取得顯著成效。但由於人才評價制度還不夠合理,體制機制還不完善,改革舉措落實還不到位,『唯帽子』的問題依然存在,亟需通過完善制度予以克服。」 教育部人事司負責人表示,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人才工作。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其中專門對推進人才稱號回歸學術性、榮譽性作出規定。

教育部在廣泛調研、多方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了《意見》,並作為《總體方案》配套文件印發。《意見》著眼於加強黨對人才工作的全面領導,著眼於「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工作方略,抓住人才評價改革的關鍵點,聚焦「唯帽子」問題,引導正確認識和規範使用人才稱號,提升現代教育治理能力。

「規範使用高校人才稱號,首先要解決應該『怎麼看』的問題。」該負責人介紹,《意見》從不同角度進行了回答,樹立人才發展的正確導向。

一是強調人才稱號是對人才階段性學術成就、貢獻和影響力的充分肯定,不是給人才貼上「永久牌」標籤,也不是劃分人才等級的標準,獲得者不享有學術特權。同時,闡明授予和使用人才稱號的目的是賦予人才榮譽、使命和責任,為廣大人才樹立成長標杆,激勵和引導人才強化使命擔當。

二是從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的角度,強調要平等看待各類人才,不將高層次人才等同於人才稱號獲得者,不把人才稱號作為評價人才、配置學術資源的唯一依據,不單純以人才稱號獲得者數量評價人才隊伍建設成效。

三是從高校人才稱號獲得者的角度,強調第一身份是教師,要牢記為黨育人、為國育才使命,把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融入教育教學全過程;堅持自主創新和自立自強,實現關鍵核心技術重大突破和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展;強化價值引領,堅守精神追求,勇於承擔社會責任,努力成為愛國、創新、求實、奉獻、協同、育人典範。

「怎麼改」:不得將人才稱號作為招聘硬指標

「《意見》堅持正本清源,把解決『知』與『行』的問題貫穿始終。」該負責人指出,《意見》針對「唯帽子」問題,既從認識層面強調應該「怎麼看」,又從實踐層面強調應該「怎麼辦」,樹立人才發展的正確導向。

對於高校人才引進與管理等問題,《意見》提出了推進人才計劃改革、強化人才稱號獲得者崗位管理、規範人才招聘和引進工作、大力培養支持各類人才等舉措。

具體來看,在推進人才計劃改革方面,《意見》提出精簡教育領域各類人才計劃;在相同層次人才計劃實施中,高校要避免重複推薦人選,同一人才在計劃支持期內只能獲得一項;認真檢視正在實施的人才計劃;對人才計劃實施效果進行評估。

在規範人才稱號獲得者崗位管理方面,《意見》提出,加強對人才稱號獲得者的合同管理,建立健全中期履職報告、聘期考核制度和重要事項報告制度;健全兼職兼薪管理制度,加大對人才「雙聘」「多聘」情況的監管力度;完善人才稱號退出機制;強化支持期概念。

「針對高校人才招聘和引進中過於看重人才稱號的傾向,《意見》提出了5項具體舉措。」該負責人說。

一是要求高校精準提出人才招聘和引進崗位需求,不將人才稱號作為硬性指標,不針對人才稱號獲得者發布「明碼標價」的招聘廣告。二是提出要統籌用好國內外人才資源,不將國(境)外學習或工作經歷作為人才招聘引進的限制性條件。三是強調嚴格依照法律政策規定和合同約定招攬和引進人才,同時明確人才成果歸屬問題。四是強調發達地區不得片面通過高薪酬高待遇競價搶挖人才;探索建立高層次人才流動的前期培養投入補償機制。五是鼓勵中西部、東北地區高校人才稱號獲得者與學校籤訂長期服務合同,為實施國家和區域發展戰略貢獻力量。

在培養支持各類人才發展方面,《意見》提出了堅持分類施策、結合高校實際、重視青年人才等要求。

在實踐中,許多高校已經探索出成效。例如,清華大學構建以全周期、全覆蓋為特色的教師發展體系,實施助理教授可以獨立指導博士生的制度,大幅提高新聘教師科研啟動經費標準,保證青年教師在職業生涯初期就得到充分支持。上海交通大學設置長聘崗位體系,暢通引進、晉升、評聘三種準入與發展路徑,採用代表性成果評價、同行評議與學術共同體把關的綜合評價方式,形成有利於人盡其才的培養機制,有利於共同成長各展其能的激勵機制和有利於各類人才脫穎而出的競爭機制。浙江大學依託高水平師資「百人計劃」,優化青年人才崗位設置、評選條件、評審程序,通過更加靈活的引進機制,超常規支持青年人才……

「怎麼評」:要把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師風放首位

《意見》出臺後,在涉及高校的各類評估評價評審中,應當如何看待和使用「帽子」?

「人才評價是影響人才發展的指揮棒。」該負責人表示,《意見》著眼於改進「三評」工作,提出一系列改革舉措,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打造有利於人才潛心研究和創新創造的生態系統。

一是在教學評估和學科評估方面,提出要堅持對師資隊伍質量進行綜合評價,不將人才稱號和數量作為評價的直接依據,減少評價結果與學術資源配置直接掛鈎。二是在人才評價、職稱評聘方面,提出要把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師風放在首位,突出教育教學成效,強調科學設置評價指標和考核周期,優化評價標準和方式,合理運用綜合評價、分類評價、代表性成果評價、同行評價等方式科學開展評價。三是在各類學科基地評估、學位點申報、項目評審、評獎評優方面,提出要建立與其特點相適應的評價指標體系,不得將是否獲得人才稱號或人才稱號獲得者數量作為限制性條件或評價的重要內容,有關申報書中不設置填寫人才稱號相關欄目。

「在人才激勵方面,僅僅依靠『帽子』定薪酬待遇,會導致人才爭『帽子』、拼『頭銜』,無法潛心研究,安心育人,同樣也會影響一部分無『帽子』人才創新創造的積極性。」針對《意見》提出「不將人才稱號與薪酬待遇等物質利益簡單掛鈎」的要求,該負責人解讀,《意見》要求高校堅持以崗定薪、按勞取酬、優勞優酬原則,堅持激勵與約束並重、精神和物質激勵結合、崗位職責和收入水平匹配,根據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等,合理確定收入水平,不將人才稱號與薪酬待遇等物質利益簡單掛鈎。同時,強調要統籌好不同層次、不同類型人才的收入分配水平,切實解決有無「帽子」人才收入差距過大、外引內培人才待遇不平衡等問題。(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記者 林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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