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為止,除了《亮劍》和《惡童日記》,讓我哭得最多的書,就是這本《重返狼群》了。
格林(那時,格林還不是格林,他是一隻剛剛出生,眼睛還沒有睜開本來一生都不應以人的名字被呼喚的小狼崽)的父親咬斷爪子逃脫捕獸夾卻還是未能逃脫被圍捕獵殺剝皮的命運,格林的母親在愛人慘死的地方日夜哀嚎最終故意吞下毒藥臨死前咬爛背皮嗥血而亡,我為有人如此殘暴地對待生命羞愧痛哭;父母雙亡、兄弟姐妹相繼死去的孤狼格林被李微漪(本書作者)輾轉帶回成都,因迷路而在車水馬龍的大街上狂奔、眼睜睜看著剛交的流浪狗朋友被車撞死,驚懼無助地躲在草叢裡悲泣,我為格林前路迷茫艱險而哭;李微漪終於下定決心要帶格林重返若爾蓋草原尋找他真正的歸宿,格林在獒舍裡被藏獒欺負、在獒舍外被領地狗欺負、天天帶傷日日受苦,我哭;李微漪和格林挨餓受凍堅守在冬季的草原,好不容易遇到一條成年大狼,格林極盡臣服、示好之能事,卻還是被咬傷驅逐,委屈的他整夜對著月亮嗚咽哀歌,我哭;為了得到狼群的認可,格林單槍匹狼在犛牛群裡左衝右突拼盡全力孤軍奮戰,我哭;最後,終為狼群接納的格林被李微漪套上鎖鏈,明知她要帶他離開族群卻絲毫沒有掙扎……此時,我已經肝腸寸斷,哭幹了眼淚。
老牧民們常說:「人和人不一樣,狼和狼一個樣。」《重返狼群》,讓我看到了真正的狼性,也看到了真正的人性。
狼 性
狼是智慧的。
李微漪剛剛找到小狼崽格林的時候以為他死了。他一動不動軟綿綿地趴在地上,連呼吸都沒有,直到他聽見她那一聲像極了母親呼喚的哭聲,才激靈一下子「活」了過來。從此以後,幼崽格林只要遇到自認危險的情況就會裝死,聽到李微漪(從睜開眼睛看見她的那一刻起,他就認定了她是他的媽媽)叫他,才會瞬間「復活」,搖頭晃腦地跑過來喝奶吃東西。
他會仗著媽媽的寵愛跟小狗狐狸打架,而且錙銖必較,睚眥必報——他知道有媽媽護著,狐狸又極聽主人的話,自己絕吃不了虧。沒有人教,格林也很快就學會了藏食,哪怕是在空曠的天台上,他也能把食物藏在媽媽找不到的地方。看到水盆裡的魚,他就想到了去小區裡的池塘抓魚吃;第一次看見會跑的雞,他就無師自通地學會了獵食活物。回到若爾蓋草原的格林為了獵殺鼠兔,天生就知道要躲在下風向,而且極有耐心,一蹲伏就是小半天,而在此之前,他已經把鼠兔窩的幾個洞口都堵住了,只留下一個,只要鼠兔鑽出洞口,就再無路可逃。
李微漪曾親眼目睹過狼群圍獵犛牛的壯烈場面。冬季對於任何一種動物來說都是食物匱乏的難熬歲月,為了生存,狼群會集結起來進行打圍。這一次,幾十條狼對幾百頭的犛牛群發起了進攻。他們並不急於獵食,而是分成幾個小分隊,分工明確,互相協作。有的狼負責把牛群趕到一起,逼它們上山;有的狼負責在山頂呼嗥,以浩大的聲勢打破犛牛的心理防線,使之一擊即潰,在逃命的時候隊形混亂,進而互相踩踏,自相殘殺!此一役,犛牛傷亡慘重,狼群卻在大獲全勝之後立即撤退,並沒有上前來大快朵頤,只是此後每天剖食一頭犛牛——這樣,在他們進食之後,以腐肉為食的飛禽和其他小動物就也會每天只吃他們剩下的這頭犛牛的邊角料,而如果圍獵之後就把所有的犛牛都剖開吃個痛快,吃不完的牛肉會很快風乾或者腐爛,狼食就會被大量浪費或者變成鳥食了。這樣具有嚴密組織和周密、長遠計劃的安排,實在是有大智慧!
狼是酷愛自由的。
格林漸漸長大,狼的身形不再那麼容易隱藏,而他身上的兇猛狼性更不容易隱藏。為了格林的安全著想,就絕不能由著他到處招搖惹事,於是,李微漪想出了外出時像給狗帶牽引繩一樣給格林套上鏈子,結果,當時才兩個月大的小格林卻誓死不從。無論怎樣軟硬兼施,無論怎樣威逼利誘,就是不能套上鏈子讓人牽著走,哪怕是最親愛的媽媽也不行!
狼是重情重義的。
為了格林重返草原認祖歸宗,李微漪先帶著他住進了位於若爾蓋草原的獒舍,以初步適應草原生活。狼和狗雖然擁有同一祖先,但在後來漫長的生存演進中,卻成了不共戴天的仇敵。好在格林當時還小,又審時度勢首先用糖衣炮彈攻下了頭獒「皇帝」,贏得了他的寵溺和庇護,其他藏獒也就不敢太明目張胆地欺負他。就這樣,打打鬧鬧明爭暗鬥,格林和獒場裡的幾條藏獒建立起了兄弟般的情義。有一次,兩家獒場的藏獒打了起來,這邊的大獒黑虎受傷嚴重,當時被李微漪關在籠子裡因為無法參戰而把額頭都撞破了的格林整夜整夜陪在黑虎身邊,不允許任何人靠近。給黑虎上藥時,他因劇痛而掙扎,格林就湊過來碰著黑虎的鼻子安慰他,爬到他的身上,抱著他的頭用暖暖的舌頭一遍一遍溫柔地為他清舔著傷口,舔化凍在上面的冰碴。此後的一個星期,貪玩的格林哪兒也不去,就是固執地守著黑虎,不斷地為他舔傷——這份情義,發自小狼格林的赤子之心!
狼性多疑,但一旦認準,他就會給你他全部的信任和忠誠。特別讓我感動和心酸的是這樣一個情節:李微漪和亦風(李微漪的男朋友。格林小時候,他曾經給格林做過好吃的狼飯,格林一直記得,在半年多的分別之後再次相見,認出他後,格林立刻躺倒在地上露出最柔軟的肚腹任他撫摸)第二次帶格林深入草原尋找回歸之路,慢慢的,他們所帶的存糧顆粒不剩,只有一些難以下咽的壓縮餅乾,還得省著吃。有一天,實在餓得不行,李微漪來到格林的藏食處,把他千辛萬苦打獵得來藏在那裡的兔子刨出來吃了,又把一塊壓縮餅乾作為交換埋在了原處。當晚,格林回來了,他發現自己藏的兔子不見了,也知道是媽媽偷拿了自己的食物,本來極端護食又處於長期飢餓狀態的格林卻非常寬容,不僅當時隱忍不發,默默吃掉了乾乾巴巴進了肚子卻又特別口渴漲腹的壓縮餅乾,而且,他沒有改換藏食的地點,每次狩獵回來,他都把食物放在媽媽能找到的地方,允許她和亦風分食。
愛,就是甘苦與共,生死相隨。格林永遠不會說這樣的話,但他用行動告訴媽媽:我是真的很愛你,愛到把生的希望留給你,愛到與你同生共死!
最讓我心痛的,則是格林和李微漪這對異族母子的永別。
格林終於為狼群接納,他離開了媽媽,跟隨狼群遠走草原更深處。半個多月過去了,因為惦念格林的安危,李微漪和亦風仍然沒有離開草原,而是日夜追蹤狼群,希望能再見格林一面。在目睹了狼群圍獵犛牛之後,在李微漪的呼喚下,格林在狼群的撤退中落了單,返身朝著媽媽狂奔而來!他熱烈地擁抱她,溫柔地舔她臉上的淚水。當時李微漪的心裡特別矛盾:一方面,乍一分離,她受不了對格林的惦記和思念,怕它被欺負,怕它受傷,怕它死去,因此,她想把他帶回來,帶在身邊;另一方面,她也知道,此時若不放手,就會令格林永遠錯失重返狼群的機會,再也回不去草原的草原狼格林,將如何獨存於世?鋼筋水泥的城市不是格林的家,森嚴禁閉的獒舍不是格林的家,身為一匹酷愛自由、願為自由付出任何代價的草原狼,一旦帶回,格林最終將只有死路一條。在這樣矛盾的心境下,她艱難地為格林套上了鐵鏈,心虛得眼睛都不敢看向格林,而「格林溫存摩挲著我,鐵鏈困不住狼,留下是因為我愛你。他轉頭望著狼群消失的方向,又回過頭來,狼眼裡慢慢溢出一層淚來……」最終,還是理性佔了上風,李微漪解下項圈,最後抱了抱格林,說:「去吧!」格林愣了一下,「退後幾步,眼角低垂,耳朵帖服,唇吻緊閉,顯得很傷感,喉間發出宛若哀泣般的聲音……格林低垂著尾巴,猶豫著退後幾步,迴轉身向狼群的方向走去。」就快要回到夥伴身邊的格林卻突然猛地掉頭,以十倍的速度折返而來,轉眼就衝到了李微漪面前!他大喘著氣人立起來,拱開媽媽的手掌,把大狼爪在她的掌心一印——這曾經是他們母子間的默契,一旦遇到危險需要共進退,或者處境艱難心情低落,他們都會擊掌為約,互相鼓勵,絕不放棄!就這樣,格林帶著他對媽媽刻骨銘心的眷戀,也帶著媽媽對他最大的理解和最深沉的愛,跟他的人類親人做了最後的訣別。
這,就是狼,愛得忠貞,愛得真切,為了自由粉身碎骨亦不足惜的充滿大智大勇的,狼!
人 性
「人是混合了純良與邪惡,天真與陰險,卑劣和偉大的複雜合成物質。」這是我在《人物》上看到的一句話,也是我深以為然的一句話。
如果沒有李微漪的善良、執著,小狼崽格林大概活不到能睜開眼睛的時候。在這個成都姑娘的身上,我看到了人性耀眼的光輝!她不僅善良,而且非常智慧、理性、有耐心也有毅力。即使她是格林的救命恩人,又一把屎一把尿排除萬難把他拉扯大,她也絕不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格林,甚至,她很有預見性地從小就訓練格林,讓他不要忘記自己是一匹狼。為了讓他學會狼嗥,她一遍一遍照著錄像帶模仿狼嗥,然後帶著格林在天台上一唱一和地練習。為了格林,她不僅硬著頭皮住進獒舍,而且兩次深入草原腹地,只為把格林交給他真正的母親:大自然。為了他,她挨餓受凍,被野生狼刺探窺視,被老鷹俯衝攻擊,被藏獒撕咬,與野狗以命相搏……長期沒有足夠的飲用水也沒有新鮮蔬菜可吃,如花的容顏被曬成了高原紅,身體也遭受著病痛的折磨,可她從未後悔也從未退縮。在最後關頭,她沒有任由感情牽絆,而是做出了一個母親最偉大、最無私、最智慧的決定:放手,徹底完全地放手,讓格林真正地、永遠地、不再回頭地重返狼群。這是多麼純良的一個姑娘!在她的身上,長著天使的翅膀和真正的仁愛之心!
可並不是所有人都有這樣的天真赤誠。收留她和格林的獒場主人,也會為了錢天經地義地出賣獒場養大的藏獒。皇帝,曾經在一場大火中救出了獒場所有的幼獒,他有恩於獒場啊!可有人出了好價錢,也還是被無情賣掉。為了繁殖出優質藏獒,母獒一旦懷孕,就不允許到處自由走動,而是被關在一個專門的地方,按照場主的意願,養胎生育。甚至連交配,人都不允許藏獒隨心所欲,只能按場主的安排進行。有性子烈的獒奮力反抗,咬傷甚至咬死養獒人,可他們終究逃不出人類的掌心,不是鬱鬱而終,就是抗爭至死。因打架受傷至殘的黑虎被主人半送半賣地低價處理掉了。這隻曾經假裝看風景其實是在豔羨地看著能夠自由出處獒場到處瘋跑玩樂的格林的威風凜凜的葳獒,等待他的,會是怎樣的命運,又有幾個人真的在意,真的關心?
第一次帶格林回歸草原時,李微漪和格林曾經遭遇過幾個盜獵的人。他們用的捕獸器特別先進,不要說狼,就是人,如果貿然觸動,也會被立時夾斷筋骨!鐵器是人發明的,鍛造優質的鐵器,必要經過烈火和冰水的幾番洗禮,而人的心,就是在這樣反反覆覆的冷熱交替中,變得像鐵一樣生硬涼薄了嗎?
第二次重返草原,有一天李微漪看到一頭死去的羊,聽它的主人說死了就不要了,她就想把它拖回去訓練格林。沒想到,這個牧民見她想要,立刻改了主意:拿走可以,得買!光是給錢還不行,得把價值不菲的望遠鏡留下!不只是一個牧民這麼幹,他還有幫手,幾個人呼呼喝喝地脅迫著一個弱女子交出了身上所有的錢和值錢的東西才放她走!恃強凌弱,到底是人性本惡,還是教育缺失?
《重返狼群》,我不僅看了書,也看了紀錄片。在片中,送走格林後,李微漪和亦風開車到了一個集市上,那裡出售的狼皮大氅,是用600多條狼的皮縫製而成的!這種事情看得越多,我越怕「集腋成裘」這四個字,真的是,不僅齒冷,而且心寒!在呼倫貝爾和青海,我自己也曾經親眼見過商販出售狼牙——真假且不說,有假的但也肯定有真的——人類真的必須要用獸的命,來換取自己的溫暖和愉悅麼!
昨天,我看了一篇文章,說的是那些五顏六色特別好看的小龜的製作過程,真的是太殘忍了:那些油墨和印製過程都會對小烏龜造成傷害,使它們的龜殼破損無法起到防禦病毒細菌以及外敵侵害的作用,而這樣的小烏龜也活不長久,一般兩三天就會死去。反正也沒幾塊錢,死了再買就是!商家賺了錢,家長也沒多大的損失,卻能博孩子一笑,何樂而不為?可是,現在對生命無動於衷絲毫沒有敬畏之心的孩子,長大了會是怎樣殘忍無情的人,我們真的想過嗎?如果未來的社會由這樣的人主導,這個世界還會好嗎?
《重返狼群》講述的不只是李微漪和小狼格林的故事,書中也有大量關於自然、關於人類、關於人類與自然能否和諧共處的反思。草場的退化,人類的貪得無厭,野生動物的節節退守漸入絕境……這一切,讓我想起電影《暴裂無聲》裡,礦區那一大片一大片一眼望不到盡頭的荒蕪到處是土地和石頭的默默無言的山嶺。在電影的最後,那座巨大的、貌似堅不可摧的大山暴裂開來,大團大團塵霧騰空而起,瞬間就將在大山面前顯得樹葉一般渺小的人吞噬得無影無蹤。那情景,太震撼,太無望,太恐怖了。如果人類繼續唯我獨尊,不遵循大自然的規律,強行改變、破壞動植物的生存環境,其他物種的末日,也會是人類自己的末日啊!
看完這本書,我特意查了一下,野狼的平均壽命是十三歲左右。不知道格林現在是否還在世,如果在,也是一匹老狼了。即使不在了,又如何呢?他以狼的赤誠、專注和自由在這世上活過,他愛過也被愛過,他奮力廝殺過,他對月高歌過——是否還活著真的不重要了,因為,他美美地,竭盡全力地活過了。
永遠眼含熱淚。
永遠保持疼痛。
永遠心存希望。
永遠熱愛生活。
格林如此,李微漪如此,你、我亦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