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第十四屆福建音樂舞蹈節 (寧德賽區選拔賽)工作方案》的通知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音樂舞蹈事業發展,
繁榮音樂舞蹈創作,
發現和培養音樂舞蹈人才,
助力我市鄉村文化振興,
第十四屆福建省音樂舞蹈節寧德賽區選拔賽即將開始!
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市文旅局、市教育局、市文聯、市總工會
承辦單位:市藝術館
協辦單位:各縣(市、區)文體旅局、
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務局;
寧德電視臺、寧德人民廣播電臺、寧德市畲族歌舞團
參賽對象要求
全市群眾文化工作者及業餘文藝愛好者,大中專院校(非藝術類)及中、小學師生均可參賽。關注來自基層農村、社區、廠礦、部隊等非專業選手。
專業文藝院團演員(不包括縣級及縣級以下的民營演出團體)以及藝術專業院校在校師生(包括大中專院校所屬的藝術學院、音樂學院、藝術系、藝術學科在校師生)不得參賽。
參賽作品要求
1.比賽分聲樂、器樂、舞蹈(含廣場舞)、合唱(含激情廣場)四個門類進行。聲樂、舞蹈(含廣場舞)門類必須使用創作作品參賽;合唱門類演唱兩首作品,其中創作作品一首、自選作品一首;器樂類可自選作品。
2.創作作品必須是近三年來(2017年6月1日—2020年8月30日)由我省作者或曾在福建工作十年以上的詞曲作者創作的新作品,移植改編作品不算創作作品(廣場舞的音樂創作除外)。
3.評分按百分制計算(創作作品加0.05分)。
4.本屆音舞節不單獨設立青少年比賽組別,合唱除外。
參賽細則
聲樂類作品參賽細則
(一)參賽作品
1.演唱一首作品,作品類型不限;時長不超過5分鐘。
2.作品詞曲作者中,至少一方為我省作者。
(二)參賽形式
1.獨唱、重唱、對唱、組合(8人以下,含8人)。
2.不分唱法、不分年齡。民族、美聲唱法採用鋼琴伴奏,鋼琴伴奏人員自帶,不使用音響;通俗唱法可採用U盤伴奏帶及麥克風。
(三)評分細則
1.評委將根據演唱者的音準、節奏、音色、表現力、咬字吐字、風格把握及演唱技巧等方面綜合評分。
2.評分採用百分制,現場打分。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為節目最後得分。
器樂類作品參賽細則
(一)參賽作品
1.演奏一首作品,作品類型不限,時長不超過10分鐘;
2.創作作品至少一方為我省作者。
(二)參賽形式
1.管弦樂(西洋樂器與民族樂器)
(1)樂器種類不限(含中西打擊樂器)
(2)演奏形式:獨奏、重奏、小合奏、大型樂隊(不超過65人)
2.鍵盤樂
(1)鋼琴(含電鋼琴)、電子琴、手風琴
(2)演奏形式:獨奏、四手聯彈、雙鋼琴組合
3.以上各器樂組別的伴奏一律不採用伴奏帶,但可以用其他器樂伴奏形式,人數不超過10人。
(三)評分細則
1.根據樂器特點、作品內涵、演奏技巧、音色、音準、節奏及演員表現力綜合評分。
2.評分採用百分制,現場打分;創作作品加0.05分;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為節目最後得分。
舞蹈(含廣場舞)類作品參賽細則
(一)參賽作品
表演一個作品,舞種不限,時長不超過6分鐘。
(二)參賽形式
單、雙、三人舞、群舞(12人—20人)、廣場舞(16人—24人)。廣場舞作品的編創應根據評分細則,不得出現舞臺化、情節化的編排。
(三)評分細則
1.根據創作作品、內容與形式、地方特色、語言個性及音樂、舞臺美術、服裝和演員表現力等進行綜合評分;廣場舞作品將根據動作(簡單易學、動作密度大)、技巧(無過多的技術技巧)、表現形式(不能出現單、雙、三的領舞以及二個八拍以上的靜止造型)等進行綜合評分。
2.評分採用百分制,現場打分。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為節目最後得分。
3.移植改編作品(含音樂製作、動作編排)不算創作作品(廣場舞的音樂創作除外)。
合唱(含激情廣場)類作品參賽細則
(一)參賽作品
演唱兩首合唱曲目,時長總計不超過10分鐘。其中一首作品須為創作作品,詞曲作者至少一方為我省作者。
(二)參賽形式
1.本屆比賽設青少年組(16歲以下,含16歲)、成人組(16歲以上。60歲以上參賽者需提供健康證明)。
2.合唱的演唱形式不限,伴奏僅限鋼琴、手風琴或個別特色樂器。激情廣場參賽隊需演唱二聲部以上的合唱作品,伴奏可採用鋼琴、手風琴或六人以內的小樂隊(含6人),不使用其它伴奏,不用伴舞。
3.合唱每組45人以內,含指揮、鋼琴伴奏等。
(三)評分細則
1.根據團隊演唱的音樂基礎能力(音準、節奏、速度、力度),聲音技巧(音色、音質、聲音統一、平衡),藝術表現(作品風格、結構、韻律、色彩表現的完整性和藝術感染力)分別打分。
2.評分採用百分制,現場打分。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為節目最後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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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德賽區選拔賽於8月初舉行,
在此前有需要報名參賽的人員,市級部門
請根據所屬系統向文旅局、教育局、文聯、總工會報名,各縣(市、區)、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向當地文體和旅遊局(社會事務局)報名。
第十四屆福建省音樂舞蹈節
期待您的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