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貴陽市南明區花果園惠隆路驚現一名「齊天大聖」,雖然沒有「騰雲駕霧」,但他頭戴紫金冠、身穿金甲聖衣,腳踏一輛電動車,在車流中「瀟灑」得很。
交警定睛一看,這個「猴哥」他們罰定了!
「猴哥,為什麼不戴頭盔?請把身份證出示一下。」下午5點交通高峰期,這名「齊天大聖」騎著電動車從坡上下行,一身裝扮在路上即威風又惹眼,交警看到後便立刻攔截。
面對交警的詢問,這名裝扮齊天大聖的男子有點不好意思,他說自己是某外賣平臺的工作人員,因為工作需要才做了這身裝扮,為了省事才沒戴頭盔。
交通安全並非兒戲,違反了交規就要被交警處罰。
貴陽市公安交管局南明分局三中隊的民警陳耀幫解釋:「根據《貴州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這名男子被處以20元的罰款,騎電動自行車必須要佩戴頭盔,因為我們不是齊天大聖,我們沒有銅皮鐵骨,騎車需要安全頭盔來保護我們的安全。」
面對交警的處罰,男子十分配合,並表示今後不會再犯。
民警表示4月24日,其他交警又遇到了這名男子,此時,他已經佩戴好了安全頭盔。
來源:看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