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秀合同,亦即新秀級別合同(rookie scale contract),是NBA為新秀制訂的合同標準。「級別」(scale)指的是每個新秀的工資數額由其參選年份和順位決定,類似我國曾經的級別工資制度。
新秀合同並不等同於「新秀的合同」。籠統地說,只有首輪新秀與選秀球隊籤訂的合同才是新秀合同,必須符合規定的標準。
歷史
過去,球隊與所選新秀之間的合同沒有任何規定,球隊可以任意地給新秀開合同。考慮到NBA曾經有過ABA這麼一個強大的競爭對手,這種「不規定」顯然很有必要,因為只有大合同才能將優質新秀搶到本方聯盟中來。為此,ABA還有過許多神奇的舉動,比如只要能開出合同、吸引來新秀就可以無視選秀順位直接跟其籤約,又如聯盟集體湊錢給某隊來爭取新秀,以及著名的多爾戈夫計劃(給球員開出巨額合同,但其中一大部分都以退休工資的形式在數十年後才分期到帳)。
但這樣的行為在當時就造成了相當糟糕的影響。才20歲不到的年輕球員們,在獲得大合同後立刻花天酒地,並失去了籃球方面的進取心;新秀的年薪遠遠超過教練,使得後者的權威難以建立;老將也因待遇差異而心生不滿,引發球隊內的矛盾。
1994屆選秀狀元格倫-羅賓遜在被密爾沃基雄鹿隊選中後,據說要求得到一份10年1億美元的合同,否則就不跟球隊籤約。他最終籤訂的合同為10年6815萬美元。他的新秀賽季年薪為290萬美元,而已擁有三枚總冠軍戒指的斯科蒂-皮蓬當季年薪只有222.5萬美元。
因此,NBA從1995年開始,實行了新秀標準合同制度。所有首輪秀的合同都必須符合一定的規定。
首輪秀合同
年限和合同性質
跟據現行勞資協議規定,首輪秀合同(亦即新秀合同)為4年合同,前兩個賽季為保障合同,後兩個賽季為球隊選項。在第一、第二個賽季結束後,球隊要在當年的10月31日(逢非工作日則順延)之前選擇是否執行第三、第四年的球隊選項。
若球隊兩年都選擇執行選項,則球員會在執行完四年合同後變為受限制自由球員。否則,球員會在新秀合同到期(即打完第二或第三個賽季)後成為完全自由球員;此時,球隊仍可以與其續約,但無論使用任何一款特例,都不得超過新秀級別合同規定的金額。舉例,對一名在球隊A效力了三年,並且成為完全自由球員的新秀來說,儘管A隊享有他的「鳥權」,但球隊仍然無法繞過新秀標準合同制度,付給球員頂薪。
金額
勞資協議不僅限定了首輪秀前四年合同的大小,還規定了新秀變為受限制自由球員後母隊資質報價的金額。具體數字取決於選秀的屆別和順位。現行勞資協議規定的所有新秀合同金額可見此。
不過這一數字並不是完全訂死的,最終合同的金額可以在規定數字的80%和120%之間變動。下表即舉例列出2016屆選秀之狀元和30號秀在此後四個賽季所能獲得的年薪數目。
狀元秀
30號秀
賽季
規定金額(萬美元)
最低工資(萬美元)
最高工資(萬美元)
規定金額(萬美元)
最低工資(萬美元)
最高工資(萬美元)
2016-17491.93393.544590.31697.6378.104117.156
2017-18514.07411.256616.884102.0281.616122.424
2018-19536.21428.968643.452106.4285.136127.704
2019-20676.1608(26.1%的漲幅)540.9286811.393192.0881(80.5%的漲幅)153.6705230.5057
資質報價879.009(30.0%的漲幅)703.20721054.8108288.1322(50.0%的漲幅)230.5058345.7586
上表中,只有粗體部分的數字(規定金額)為勞資協議所規定,其他均為計算得出。前三賽季的年薪,會根據選秀年份和順位給出一個具體數字;第四賽季年薪及資質報價,則只根據順位(與選秀年份無關)給出一個漲幅。第四年工資的漲幅以第三年工資的規定金額為基礎,與第三年工資的具體數字無關;資質報價的漲幅亦同此。
若球員並沒有在被選中的當年就加入NBA,那麼一年或幾年後,當其與球隊籤訂合同時,應以籤約年而非選秀年的新秀工資級別為標準。舉例來說,盧卡斯-諾蓋拉是2013屆的16號秀,但他的2013-14賽季在西班牙度過,2014-15賽季才是他在NBA的第一個賽季;所以他的首年年薪為176.268萬美元,即是以2014-15賽季16號秀的工資級別標準(首年146.89萬美元)為基礎上漲20%。
時限
新秀可以與球隊達成協議,聲明在次年6月30日之前都不會籤約。否則,若新秀未能在1月10日之前與球隊籤約,每過一天,其新秀合同的規定金額就會縮水一部分。舉例來說,從該賽季的1月10日到賽季結束還剩170天,那麼每過一天,其新秀合同的固定金額就會減少1/170。
其他事項
若球隊已無足夠的帽下空間,仍可以使用新秀特例(rookie exception)來跟選中的首輪秀籤訂新秀合同。
新秀合同中可以包含籤字費,但只能是付給外國俱樂部或組織的國際球員買斷費。
新秀合同中可以包含績效獎,但此時球員本身薪資必須高於新秀標準合同規定金額的80%,以防止球隊採取「低工資+高獎金」的策略。
新秀工資不得以貸款形式支付。
其他新秀的合同
二輪秀和落選秀
次輪新秀的合同沒有任何特殊規定。他們的工資可能是底薪,亦可能是頂薪——當然,前者的情況更為常見。他們也沒有類似首輪秀的新秀特例,因此球隊只能用薪金空間與他們籤約,或使用底薪特例等條款。由於底薪特例最多只能籤約兩年,屆時球隊只擁有球員的早鳥權而非鳥權,因此球隊有時也會設法通過其他特例來籤訂三年的合同。
落選新秀屬於完全自由球員,情況與次輪秀類似,跟其他球隊籤訂的並不屬於新秀級別合同,年限、合同性質、金額等都沒有特殊規定。落選秀和次輪秀的唯一區別在於籤約權並不握於一支球隊手中而已。
由於球隊必須要為首輪秀提供至少兩年(2005年勞資協議前為三年)的保障合同,無法與其籤訂短約,因此,有的球隊索性會放棄其籤約權。如1996年,芝加哥公牛隊在用首輪29號籤選中特拉維斯-奈特後,就因為不願為其提供三年的保障合同而直接宣布放棄了他。被球隊放棄籤約權的新秀(包括首輪和二輪秀)即成為完全自由球員,性質跟落選秀相同。
因此,在某種程度上,(靠前的)二輪秀對於球隊和球員來說,價值並不一定低於(靠後的)首輪秀。舉例來說,對球隊而言,首輪30號秀和次輪31號秀的即戰力、潛力都差不多,但前者的合同金額有規定,且必須包括至少兩年的保障合同,後者則可以用底薪籤下,可以為無保障合同,可以為更短的合同。而對球員而言,如果表現優異,那麼二輪秀的第一份合同更短,可以更早地拿到大合同,例如NBA 2012屆選秀的首輪30號秀(費斯圖斯-埃澤利)和次輪35號秀(德雷蒙德-格林)都為金州勇士隊所選中;2015-16賽季,埃澤利拿的還是新秀合同第四年的201萬美元年薪,而格林已經籤下了新合同,年薪達到1430萬美元。
「遲到」的首輪秀
如果首輪秀在被選中後的三年之內都未跟球隊籤約,那麼球隊可以為其開出一份新秀級別合同,也可以開出一份更大的合同:至少三個賽季,首年年薪須大於工資規定金額的120%,可以用空間生吃,也可以使用雙年特例等條款。該項規定的目的是為了能更好地吸引他國聯賽的成熟球員。舉例來說,聖安東尼奧馬刺隊在2007年用首輪28順位選中了蒂亞戈-斯普利特,但後者直到2010年才登陸NBA。馬刺最終為他開出了一份3年合同,首年年薪為340萬美元;作為比較,2010年首輪28順位的格雷維斯-瓦斯奎茲首年年薪僅為約103.5萬美元。
這種合同還有一個先決條件,即該球員在被選中後不曾參加過任何校際比賽。不過這條規定在當下基本沒有意義——因為NCAA目前禁止任何被NBA選中的球員參賽——只是考慮到NCAA可能改變規則才寫入了勞資協議。
2014年NBA選秀被稱為10年一遇的選秀大年,1-3順位均是狀元級別,如同2003年;4-7順位也有不容小覷的實力。
先看一波14年選秀結果:
14年NBA選秀結果
那麼三年過去成材率究竟如何,如果有機會重新選擇你的主隊又將如何抉擇?
以下排名不分先後,如有遺漏,歡迎添加
恩比德:第3順位,被76人選中
現效力於76人,本賽季場均上場時間31.3分鐘,場均得分23.6,籃板11.1,助攻3.2,蓋帽1.79.
2017年10月以5年1.48億美元提前續約。
76人可能賭贏了未來,連續報銷兩個賽季的恩比德應該了爆發,健康的大帝絕對是建隊基石。
威金斯:第1順位,騎士選中後交易至森林狼
現效力於森林狼,本賽季場均上場時間36.1分鐘(怪不得經常叉腰),場均得分17.9,籃板4.1,助攻1.8。
2017年10月以5年1.48億美元提前續約。
威金斯三年進步不大,甚至可以說今年有退步;也可能與在球隊中的地位相關,JB的到來,教練的布置都不無關係。
我依然相信圍巾的未來。
約基奇:二輪第11順位,掘金選中
現效力掘金,本賽季場均上場31.4分鐘,場均得分16.7分,10.5籃板,6.0助攻。
略情緒化,需合理分配體力,可能是組織中鋒代言人吧
蘭德爾:第7順位,湖人選中
現效力湖人,本賽季場均上場25.3分鐘,場均得分15.2分,7.6籃板,2.4助攻。
繼續加強投射,提升背身技術,加強中投,成為蘭多夫二代湖人就賺大了。
卡佩拉:第25順位,火箭選中
現效力火箭,本賽季場均上場27.5分鐘,場均得分14.4分,11籃板,1助攻。
餅曼巴,雖然是大家的調侃,可也隱約看到他需要提升的部分,不過現在的火箭暫時還不需要,再提升就真的續約不了了。
戈登:第4順位,魔術選中
現效力魔術,本賽季場均上場33.6分鐘,場均得分18分,8.3籃板,2.3助攻。
拉文:第13順位,森林狼選中
現效力公牛,本賽季場均上場27.1分鐘,場均得分16.9分,4.1籃板,3.1助攻。
拉文、布克、米切爾,如果不知道13順位選什麼,那就選個分位吧(現在我可能更喜歡米切爾,未來誰知道呢,拉文的上限還是可以的,繼續提升吧,還年輕)
帕克:第2順位,雄鹿選中
現效力雄鹿,本賽季場均上場20.5分鐘,場均得分11.3分,4.4籃板,0.9助攻。
傷病猛於虎,去年得分已破20,可惜了,不過他的復出也是相當勵志了。
哈裡斯:第19順位,公牛選中
現效力掘金,本賽季場均上場34.9分鐘,場均得分17.8分,2.7籃板,3.0助攻。
無球效率非常高,攻防中上水準——身體天賦不突出。
努爾基奇:第16順位,公牛選中
現效力開拓者,本賽季場均上場26.1分鐘,場均得分14分,8.4籃板,1.8助攻。
斯瑪特:第6順位,凱爾特人選中
現效力凱爾特人,本賽季場均上場29.7分鐘,場均得分10分,3.5籃板,4.7助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