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也就是今天上午,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通過遠程開庭方式,對一起利用偽造口罩信息實施詐騙的刑事案件進行了公開審理,並當庭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黃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扣押的作案工具予以沒收。
經人民日報報導,黃某系北京某文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訓練生,在疫情期間,謊稱有大量現貨口罩銷售,再以虛假的身份證件、醫用口罩圖片、生產企業許可證等材料來取得對方信任,後以收取預付款的名義行騙,共騙得11.7萬元。
上海浦東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黃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網絡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公民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黃某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並在家屬幫助下全額退贓,取得了被害人諒解,綜合考量後依法從輕從寬處罰。但黃某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新型冠狀肺炎疫情期間,假借銷售用於疫情防控物品口罩為名實施詐騙犯罪,應當予以從重處罰,不宜宣告緩刑。
粉圈的人肯定知道這位「黃某」是何許人也,他就是前樂華練習生,錯失《以團之名》出道名額的選手黃智博。要知道當初得知他沒能出道的時候還有不少粉絲覺得非常可惜,甚至因此記恨那些拋棄他的人,直到他被爆出詐騙口罩虛假買賣,眾人才驚覺或許他身邊的人早就看出來黃智博這個人其實滿身雷點。
人能夠走到違法犯罪的這一步,平時肯定會流露出許多蛛絲馬跡,作為粉絲只能看到鏡頭讓你看到的東西所以對他不夠了解,但是與他朝夕相處的其他選手一定知道他的本質,所以在挑選同伴成團出道時才會捨棄他,從這一點看,那些出道選手倒是做了一個聰明的決定。
目前《以團之名2》正在緊鑼密鼓地籌備中,據說這位黃智博就差點參加。由於很多粉絲都期待他的加入,當初他真的是備受期待,極有可能真的出道的「回鍋肉」,然而在爆出他參賽前他就先被爆料了違法犯罪的事實,隨後,「黃智博」這個名字引爆了論壇,他火了,比《以團之名》第一季整個節目都紅火,然而紅火的那一刻也意味著他的演藝生涯的終結。
一切還得回溯到一個月前。2月13晚,有人在論壇上爆料《以團之名》中一個來自樂華的選手黃智博因涉嫌虛假買賣口罩,非法獲利28萬元被捕。當初爆料人直接點名,但是因為黃智博真的太糊了,論壇沒人感興趣,都覺得這種爆料也太惡意了,唯一有點興趣的也是在意他的公司樂華,想利用他狙一下王一博,然而沒有成功。
誰知道不久後黃智博的被捕視頻竟然爆出,當黃智博被警察叔叔從花被單中拽出來押解出門這段視頻上傳到網絡後,黃智博火了,《以團之名》也火了。事後樂華當機立斷地與黃智博割裂,發布聲明承認他被捕是事實,並迅速表明已經與黃智博解除合同。四天後,17日,上海浦東新區檢察院依法以詐騙罪對黃智博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很多人都驚了,練習生這麼窮嗎?
他被捕後,黃智博的姐姐登陸微博上傳了一篇文章,內容是給各位看客講解黃家的具體情況。首先,黃智博的父親重病在床,全家都在供養黃智博,主要是希望他能順利出道然後反哺窮困的家庭。當時黃智博的父親需要做手術的錢,所以很多人都以為黃智博冒險詐錢是為了給父親籌措做手術的資金。
大家都用很善良的心態思考這件事,也開始反思練習生制度是否健全。
很多人都感嘆原來金字塔的生活是這樣的,不是做明星就能當有錢人。
誰知道26日晚九點,黃智博的提審視頻爆出。面對鏡頭,他坦白說自己將騙來的11.7萬元已全部用於買衣服和吃喝玩樂了。黃智博姐姐說的那些父親重病家中所有人賺錢供養他都是實話,但是他其實將騙來的錢和家裡給的錢全部都拿來揮霍,他根本沒有替家人考慮過一點,去詐騙也是因為錢不夠花。
黃智博的姐姐根本不知道,她長文總所說樂華不給旗下練習生發工資,其實黃智博是隱瞞了所有收入,將一切金錢都用在打扮自己和玩耍。沒錯他進入娛樂圈後確實賺得錢跟別人沒法比,但還是不少,見識到別人的揮霍後他很羨慕,所以拿到錢就只想學其他人瘋狂浪費,不租好房子也不存錢買房,更沒有替家人考慮,只想全部用在自己身上,掙面子。
為什麼?因為他是一個接受教育不足的人,別人還是學生的年紀他已經出來混社會,又缺少家人的教育,年紀小沒人告訴他什麼是對的什麼是該做的。他見識到的就是有錢就要花,誰省誰傻缺。所以他根本就不分對錯,缺錢了,連口罩這種性命攸關的事情也拿來利用。
在提審的採訪裡我們可以看到黃智博是很懊悔的,他本來可以有很好的人生卻被自己白白浪費白白糟蹋。他對鏡頭承認自己年少無知,希望好好改造,出來以後一定好好做人。希望他不要再辜負家人的期望,不做明星,還可以做別的。社會這麼大,人生不只有一條路,最重要的是知錯能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