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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往年的坎城紅毯上,女星們的紅毯造型「爭奇鬥豔」,甚至會有人選擇「出奇制勝」的造型路線,分分鐘吸引圍觀群眾的眼球。今年,有一位中國女士的造型十分搶鏡,同時也引發了極大的爭議。
第70屆坎城國際電影節於當地時間5月17日開幕,作為全球矚目的電影盛宴,競賽環節開始前的開幕式紅毯秀自然是星光熠熠,令人期待。然而,有一件很特殊的紅毯禮服,畫風卻是這樣的:
這位女士名為徐大寶,職業為網絡女主播,她的個人微博 @徐大寶OK 認證信息為演員,作品為《妹兒》。雖然公布的信息看起來算是一位演藝界人士,但是「網紅主播」與同走坎城紅毯的一眾世界一線影星、名模等相比,知名度可以說是非常低了。
徐大寶將五星紅旗改造成了露背裝,並且在網絡平臺上直播了自己的「紅毯秀」,瞬間博得了公眾關注。隨之而來的,是網友們鋪天蓋地的吐槽,批評其為博眼球而將國旗穿在身上的行為。
有人認為徐大寶及其團隊此舉是考慮不周、有人則指責其侮辱了中國國旗、更有網友指出將國旗穿在身上涉嫌違反《國旗法》,不過也有部分支持者認為這是一種愛國的行為、「不要上綱上線」、「她已經很努力了」等等。
引發大規模爭議之後,徐大寶發布微博致歉,稱自己絕無對國旗不敬之意,設計並穿著五星紅旗禮服走紅毯的初衷是「響應中國的一帶一路」、「展示中國網紅的自信、陽光和愛國」。
雖然花了很長的篇幅進行解釋,但是小編看到,目前這條微博已經關閉了評論功能,猜測網友們對此並不買帳…
大約一個半小時後,徐大寶再次發布一條微博,表示自己的衣服是中國元素,並非直接把國旗穿身上。但是,這位網紅主播接下來的措辭又引發了新一輪的吐槽,因為她提到了在歐美國家穿國旗元素的衣服是愛國,而在中國卻會被同胞詆毀、辱罵。
這位女士的觀點暫且不予評價,但是實話實說,小編在網絡上花樣搜索,並沒看到咱們中國同胞穿印有國旗的衣服卻在國外被打的相關報導,不知徐女士是否有獨家消息來源。
另外,根據徐女士的說法,在歐美國家穿國旗元素的服裝是一種愛國的行為,真的是這樣嗎?
以美國為例,根據小編查找到的資料顯示,雖然穿過星條旗元素服裝的美國明星不在少數,但實際上美國也有《國旗保護法案》(United States Flag Code),並且反對將國旗用於「商業目的」。
《華盛頓郵報》曾刊登過一篇文章,對美國的《國旗保護法案》進行介紹:
It has been part of the U.S. Code, the official document that contains the codified general and permanent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since 1942. But the Flag Code is not enforced, and it's not enforceable. It's simply a set of guidelines that carries no penalties for noncompliance; it doesn't even have enforcement provisions. It tells U.S. civilians (the military branches have their own flag codes) what to do -- and not to do -- with our national emblem.
《國旗保護法案》自1942年以來一直都是美國法典的一部分,屬於美國官方編撰的一般性和永久性的法律文件。但是《國旗保護法案》並沒有頒布實施,也不是強制執行。它只是一套準則,沒有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罰措施,甚至連執行的規定都沒有。但是它卻告訴我們面對國旗和國徽時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軍方有自己的相關規定,不包括在內)。
You won't get arrested if you run afoul of it, and it's difficult to believe that the code was written to discourage patriotic Americans from displaying representations of the flag on their clothing. At worst, it sends the wrong message to those who proudly wear flag apparel.
人們即使違反了該法案,也並不會被逮捕,所以很難相信《國旗保護法案》是為了防止美國人用穿有國旗元素的衣服的形式來展現愛國之心。而更糟糕的是,這樣反而給那些認為穿著國旗元素衣服是值得驕傲的事情的人們傳遞了錯誤的信息。
The rampant use of the star-spangled banner for commercial purposes didn't sit well with veterans, patriotic organizations and some members of Congress.
出於商業目的而大肆使用星條旗的行為與退伍軍人、愛國組織、部分國會成員使用國旗的意義是完全不同的。
Title IV, Chapter 1, Section 8 of the code states: "The flag should never be used as wearing apparel, bedding, or drapery."
《國旗保護法案》第四章第一節第八條規定:「國旗永遠不該被用作服裝、床上用品或帷幔。」
而新華網也曾援引美媒報導,闡明關於美國國旗的五大謬誤,其中就包括「穿印有星條旗的T恤沒關係」這一點:
美國《國旗保護法案》反對將國旗用於「廣告目的」,還進一步警告稱,不得銷售或展示「印刷、塗畫、繡制或放置了國旗圖案的商品」來「推銷、裝飾、標識或突出商品或有國旗圖案的物品」。
換言之,如果你身穿國旗T恤或頭戴國旗帽子,躺在印有美國國旗的沙灘巾上,邊上是印有美國國旗的野餐椅,那你就違反了《國旗保護法案》。
所以,徐女士穿上國旗禮服,即使放在美國,也並不等於人人稱讚的愛國行為,反而是違反了法律。雖然不至於被警察逮捕,但絕不像徐女士想像中的那般值得稱道,不足以成為說服廣大網友的理由。
而回頭看看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國旗法》自1990年起施行、如違反則會受到相應處罰:
第十七條 不得升掛破損、汙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的國旗。
第十八條 國旗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和廣告,不得用於私人喪事活動。
第十九條 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汙、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參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處罰規定,由公安機關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二十條 本法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來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網)
當然,徐大寶的國旗裝不等於制式國旗,其行為是否涉嫌侮辱國旗可能難以用現行法律來明確界定。但是在一個傳播國家文化、樹立個人形象的國際舞臺上,無論本意是「愛國」還是「宣揚中國風」,以不合時宜的造型「譁眾取寵」都很容易造成負面影響,事後的一波強行辯解更是激發了網友們的反感情緒。
中國女星的坎城紅毯秀也不是沒有過「黑歷史」,有很多造型至今依然遭人詬病,但網友此次對網紅主播的批評除了使用敏感元素博眼球之外,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蹭紅毯」。據人民網報導,在去年的坎城紅毯上,來自臺灣的女星趙爾玲不但姍姍來遲,還因為想多在紅毯上停留一些時間而一步一停,最終被保安「勸退」,整個過程還被直播記錄了下來,可以說是非常尷尬了。
徐大寶自稱演員,此次並無電影作品參賽或參展,也並沒有報導顯示她受到組委會或贊助商的邀請,在這樣的情況下,依然十分高調地走上紅毯,雖然獲得了一些的關注度,但不一定會對其日後發展有所助益。與其挖空心思在「奇裝異服」的路上越走越遠,不如腳踏實地,拿出優秀的電影作品,真正為國爭光。
Sources: The Washington Post, Xinhua, people.cn, npc.gov.cn
圖片來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