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綜合報導】據港媒報導,一名俄羅斯男子20日在香港機場離境時主動詢問職員,是否能把他攜帶的催淚彈彈殼和橡膠子彈彈殼帶上機。職員報警後,這名男子被警方拘捕。案件22日審理時,該男子聲稱他打算把這些彈殼當做飲用容器及「紀念品」。法官判處其罰款3000港元(約合人民幣2700元)。
綜合香港《星島日報》「橙新聞」等媒體11月22日報導,當事被告名叫Aleksandr Startsev,現年30歲,其報稱是一名俄羅斯籍工程師。他22日在法庭上承認觸犯「無牌管有彈藥罪」。
他說,自己於11月20 日在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客運大樓第7層(非禁區)待辦登機櫃位持有7枚彈殼,包括4枚催淚彈殼及3枚橡膠子彈彈殼,並且他並無持有這些彈藥的持有權牌照。
辯方則求情稱,被告到香港旅遊,在旺角拾獲涉案彈殼,被告當時只是路經該處,並非參與任何活動,也不熟知香港法律,只打算將彈殼作為紀念品、飲用容器。辯方還稱,被告即時認罪,希望法庭可從輕判決。裁判官梁少玲考慮求情因素後,判處被告罰款3000港元。
據多家港媒此前報導,香港警方日前接到該案件的報案,內容為機場有外籍人士行李內有七枚懷疑彈殼。《星島日報》報導提及,這名俄羅斯籍當事人聲稱出於好奇,打算當作紀念品、飲用容器,但他到香港機場櫃檯辦理離港登記時,主動詢問職員可否將彈殼攜帶上機,卻驚動對方報警求助。
香港警方呼籲市民切勿在街頭撿走彈殼。根據香港《火器及彈藥條例》,任何人觸犯「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