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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
木子李:
結婚第六年,我走出了圍城。和前夫離婚,是因為他好吃懶做。
離婚的時候,我很想爭取孩子撫養權,但是,孩子最終還是判給了前夫,對此,我很遺憾。
因為太了解前夫的德行,所以,我每個月都會拿出一千多元,作為我和前夫孩子的撫養費。
這種習慣,在我婚姻重組後,依然保持著。
雖然我和前夫已經沒有了感情,但是,我終究還是孩子親媽。
然,現任丈夫似乎對於這件事頗有微詞,經常因為這件事和我吵架。
事實上,現任丈夫和他前妻也有女兒,關鍵是,現任丈夫可以做到對他和他前妻女兒不管不顧,但是,我卻做不來。
現在,現任丈夫很想和我生一個屬於我倆的孩子,但是,我有些猶豫:就憑他對我和前夫孩子的態度,我覺得我跟他白頭偕老很難。
木子李編後語:
作為成年人,甭管自己多麼糟糕,又或者婚姻經營得多麼糟糕,終究是愛著孩子的。
當一段婚姻因為一些原因導致瓦解,父親或母親,對於孩子的愛還是要繼續。
所以,當重新組建家庭的時候,需要把對方和前任的孩子的因素考慮進去。
很多人會覺得:一段婚姻,如果實在不開心,就應該大膽地走出圍城。
事實上,再婚家庭,並沒有人們預想的那麼樂觀。
你現任丈夫可以做到對他和他前妻女兒無情,但是,你卻做不來。
如果依然因為這件事頻繁爭吵,我勸你還是早點從這段感情中走出來。
再婚家庭最難解決且必須解決的問題:如何善待和前任的子女。
如果在離婚後,你依然渴望婚姻,希望你能把對方對你和前任孩子的態度考慮進去。
三觀一致真的很重要。
在此,奉勸很多對婚姻有些不耐煩的人們:如果不是太大矛盾,最好還是不要走離婚這條路。因為離婚後,自己未必能解脫,但是,苦了孩子,則是必然的事情。
#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