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介所春節「出租女友」生意火爆 兩天一夜要價三千
「獨在異鄉是單身,每逢佳節被催婚」
年關將至,寶寶們有對象了嗎?
過年對於單身族們來說,
回家團聚真是喜憂參半。
想想家人們即將發出的一張張「催婚令」
單身族們表示「壓力有點大」
七大姑八大姨的逼婚模式已漸漸開啟!
為了逃避逼婚
不少人開始租女友回家過年~
「租女友」回家過年
兩天一夜要價兩到三千
據某婚介人員表示,臨近過年「租女朋友」回家過年的業務是相當火爆,價格也是明碼標價——2天1夜2000元-3000元不等!
我了個天!趕上小微一個月工資了!
今天上午,記者來到了位於瀋陽皇姑區的一家婚介所。這家婚介所裡只有一名工作人員,他先看了記者的身份證,仔細核對了身份後才與記者交談。
過夜還要有人跟著……睡哪?
除此之外,對方還說,這個價錢只可以讓父母見一見,不提供其他服務,哪怕是陪「家人」喝一杯啤酒也是不可以的。
就咱媽那精明程度,一定能看出來點啥……
記者表示想要看一眼所謂的「租女友」協議,但對方表示沒有具體的協議模板。記者又提出想要看一下女孩的照片選擇一下,對方表示他們有固定的女孩,沒法挑選。隨後工作人員當著記者的面撥打了一個電話。
「丈母娘」全程陪同,也是醉了……
可以聽得出來,電話那頭是一個女孩的母親,讓女兒配合記者演這樣的戲碼,這位母親是同意的。工作人員說,這個女孩是在他們這裡徵婚的,也就是過年才配合他們接這個業務。隨後,記者表示考慮考慮,工作人員還表示可以事後付款。
隨後,記者又撥打了瀋陽市多家婚姻介紹中心的電話,他們這裡又是否提供「租友」服務呢?
瀋陽市瀋河區某婚姻介紹所:
咱們就是給正常的介紹對象,你說的那種臨時的咱們這沒有。
瀋陽市遼中區某婚姻介紹所:
有啊,價錢吧你得過來見面嘮,看看你長啥樣,你倆自己商量,你要是長劉德華那樣,不給錢都行呢。
被迫租女友回家「交差」隱患很多
記者在網上搜索「租女友」,結果出現了「租女友網」、「租女友論壇」、「租女友中介」等相關連結。記者打開一家租友網站,在網頁的中間,記者甚至發現了「租女友、租男友、見父母、假結婚」的字樣。有的直接明碼標價,春節期間每天1000元。
記者調查了解到,租女友回家過年,有的需要籤協議,有的則只是口頭約定。這種現象已經存在多年,也出了不少問題。
2016年1月,廣州的梁先生「租女友」回家見父母,在付清了錢款之後,「女友」卻拿錢消失。
2014年2月福建一男子春節回家,租了個女友見家長,不知真相的父母給了「女友」2萬元見面禮,「女友」拿了禮金後拒絕返還。
2013年7月,重慶的一名被「逼婚」的男子,為了租個女友回家給父親過60歲生日,結果被騙走5100元。
律師:「租女友」不受法律保護 發生意外難維權
針對「租女友」這種現象以及存在的風險,遼寧人民律師事務所夏琳律師表示,在我國合同法中,租賃是物而不是人,人身不能作為標的物,所以這種情況下,合同可能是無效的。其次在民法中,由於這種租女友的行為有可能違反了我國的公序良俗,這種行為不受法律保護,也會被認定為無效。
由於這種行為無效,有可能被租的女友拿不到所謂的佣金,這種情況下,即使是訴訟法律也不見得會保護。其次在這個過程中,發生一些人身傷害、侵權行為等等,這種情況下這個行為也不受法律保護,維權困難。在租賃女友回家之後,家裡由於老人一些誤解贈送的一些錢物,也有可能產生一些經濟糾紛。
真正脫單的技巧是自己
有那句話說,當我足夠好,才會遇見你。不管男方還是女方,腳踏實地的充實壯大自己,才能找到心儀的另一半。
春節回家過年,最怕就是被催婚,不過放心,你不是一個人,數據顯示,超7成的單身男女有被催婚的經歷,其中,近20%的人表示一年內被父母逼婚次數超過12次。
逼婚呢,也是很多當長輩的一種心情,可以理解,但是這事真是急不得,否則草草的結了婚,過得不幸福,不是更麻煩。當老人的,既要淡定,也要樂觀,少給壓力,多給支招,這才是咱們解決兒女婚姻大事的正確方法。
【反面案例】
女子提供「女友出租」服務引禍 慘遭強姦還被偷
福州晚報(微博)8月4日訊 (記者 葉智勤 通訊員 張榮)提供「女友出租」服務賺錢?年輕姑娘小心遇到不法分子。近日,長樂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外地年輕女子高某在福州一家娛樂場所擔任服務員,她在某網站發布提供「出租女友」服務的信息。「90」後長樂男子林某獲知該信息後,便化名陳某通過微信方式與高某取得聯繫。2016年2月13日晚7時,林某以自己外出多年沒有女友,朋友聚會需要女朋友撐場面為由,在微信中向高某提出欲租其為女友的請求,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後,兩人商定林某以5000元租高某為女友。
凌晨5時許,高某按約來到長樂一酒店,並跟隨林某進酒店房間休息。隨後,林某以鑰匙偽裝刀具抵在高某頸部,強行與其發生了性關係。林某又趁高某不注意,通過高某手機從其支付寶帳戶中轉走1950元。事後,高某向公安機關報案。2月24日,林某在長樂市區一網吧被公安民警抓獲。到案後林某家屬向高某退還了1950元。
長樂法院經審理認為,林某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強行與被害婦女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已經構成強姦罪,鑑於其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法院綜合考慮林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以強姦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
來源▶網絡
編輯▶歐亞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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