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衛視節目《快樂大本營》主持人收粉絲應援禮物的事情持續發酵,甚至牽扯出「應援下午茶必須到指定商家購買」「公益活動也由粉絲出錢」等消息,「快樂大本營食物應援 合作商家」「快樂大本營公益 粉絲後援會」同時登上微博熱搜榜。
報料稱《快樂大本營》的主持人
曾經收到過包括
奢侈品、金條在內的各種禮物
單次禮物額度
在數千元至上萬元不等
甚至還有主持人
將禮物拿到網上出售變現
而此前主持人何炅和沈夢辰
在其他節目對談中
也側面證實的確收過粉絲禮物。
這一引發公眾關注的事件如果屬實
已不僅僅涉及「飯圈文化」的道德問題
而是涉及多個層面的法律問題
相關部門應調查後依法處置
剛剛,湖南衛視回應稱
正在進行全面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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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上出現涉及湖南衛視相關主持人收取粉絲禮物的輿情,對此,湖南衛視誠摯歡迎社會各界的監督,現就有關情況聲明如下:
一、湖南衛視堅決反對主持人、演員、嘉賓收受粉絲禮物等不正當行為。針對網友反映情況,我們正在進行全面調查。如查實有不當收受禮物行為的,湖南衛視將依紀依規進行嚴肅處理。
二、《快樂大本營》長期致力於公益活動,得到了芒果V基金的大力支持。各項活動善款來自該基金的社會募集,主要用於「溫暖有你,快樂出發」系列公益項目,嚴格按照要求進行全程公示。目前,《快樂大本營》從未委託其他組織和個人開展捐贈活動。
三、為維護社會公序良俗,湖南衛視將進一步加強主持人、演員、嘉賓和節目團隊管理,嚴肅紀律規矩,規範主持人、演員、嘉賓言行,積極倡導主持人、演員、嘉賓與粉絲之間建立良好健康的互動關係。
四、對網上個別惡意造謠抹黑的行為,我們將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特此聲明!
但網友覺得這個回應有些不痛不癢
那麼問題來了
何炅等人的行為
算不算犯了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我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一款和第二款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據律師介紹
將這一罪名幾個關鍵詞拆分來看
分別是
「利用職務便利」
「謀取利益」
「數額較大」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法律上是指利用本人組織、領導、監督、管理等職權以及利用與上述職權有關的便利條件。這個層面來說,主持人如果特別關照某個偶像,的確是用了職務上的便利。」
據律師表示,但「謀取利益」具體到主持人身上,具體體現是為偶像提供更多的機會,但怎麼算照顧、是否有違公平,從目前情況很難確定。而且要證明為偶像提供更多的機會是因為收了粉絲貴重的禮物,這一點在實踐中也很難。
此外,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主觀表現為「故意」,但從目前這些信息來看,主持人接收這些禮物並照顧偶像並沒有主觀故意。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定,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中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數額起點,分別是6萬元和100萬元。
「以目前的事實來看不能說何炅這樣的主持人是犯了受賄罪,用贈與關係來界定可能更為恰當。」律師表示,這也有待於事情真相的權威調查。
但就算是「贈與」關係,主持人收取偶像粉絲贈送的禮物也有不少潛在的法律風險。
根據即將實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但是在司法實踐中,贈予行為是有條件的:贈與人對贈與財產享有獨立的所有權。
「為偶像應援的粉絲中有不少是未成年人,換言之他們送給主持人的禮物,其實是家長出的錢,而很多家長並不知道自己給孩子的錢用在這方面。」一些律師表示,存在家長知情後能否要回的法律爭議。
另外還有爆料稱,快樂大本營食物應援必須到合作商家購買,支付8500元購買的物品實際價格僅2900元,且粉絲根本看不到是否真的將這些東西送進了節目組。
普法君從法律界人士處獲悉,這樣的行為如果屬實,「幾乎違反了大半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其中特別明確「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鑑別和挑選。」
第十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此外,這些所謂的「合作商家」如果是通過非法手段獲得的「合作權」,還涉嫌不正當競爭。「其中是否還牽連受賄等犯罪,也有待於相關部門進一步調查。」
如今國內「偶像」已日益成為一種「工業」
「我們喜歡一個偶像的心思是很單純的,如今演變成這樣,批評粉絲最容易,卻也最輕飄飄。」一些粉絲表示,如今國內「偶像」已日益成為一種「工業」,每個環節都可依附在這門龐大的生意上獲取利益。
「除了罵粉絲、批評偶像,經紀公司、演出公司和劇組、節目組一樣應該被批評、被限制。」這些粉絲希望能學習日韓的偶像工業管理體系,對粉絲管理、粉絲應援等有剛性的規範:「不久前韓國《Produce 101》系列選秀節目作假受法律處罰,比任何單純地批評都管用。」
「飯圈文化」是一場共謀,而粉絲不過處於產業鏈最底層。出了任何問題批評他們最容易,卻也最不利於問題解決——你沒有辦法阻止一個人表達對偶像的喜歡,卻可以從體制機制上遏制這種喜歡被無限利用。
來源:廣東普法、上觀新聞
原標題:《何炅收粉絲禮物算不算受賄?湖南衛視回應:正進行全面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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