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網球王子,大家或多或少都會喜歡某一個角色,成為他的迷弟迷妹。別人我不知道,但是我絕對是越前龍馬的迷弟,但是我自認為比不過網王中的凱文.史密斯,他對龍馬的迷看過的人都知道。 史密斯與越前,兩個姓,兩代人的愛恨情仇啊! 父輩那是恨與仇。
當初,越前南次郎在美國網球俱樂部獨自闖蕩的時候,遇到了當時的史密斯。
史密斯是一個職網選手,是美國大財閥的少東,還是著名網球俱樂部的擁有者。
史密斯信奉斯巴達教育,但是輪子看不過眼。她阻止史密斯反倒被球攻擊,好了,這下史密斯可是捅了馬蜂窩了。
然後就是越前南次郎為輪子報仇完敗史密斯,輪子與越前南次郎就此結緣。準確來說,史密斯還為龍馬的出生出了一份力了。
而子輩,那是愛與情。
凱文自小就知道有越前南次郎的存在,然後他在美國青少年網球比賽中看到了成為四連霸的越前龍馬。自此,他決定要在來年青少年比賽中打敗龍馬,卻不想龍馬已經回日本了,執念由此產生。
凱文剛出場時給我的感覺非常不好。他到日本各學校踢場,氣焰囂張,很不巧,龍馬當時在參加青少年選拔賽,根本收不到外界消息。只能說沒有緣分了。
當然,最後他還是如願了。
在美日親善比賽結束後,凱文去曾經踢館過的學校一個個道歉。我有看到彈幕裡吐槽什麼對凱文的洗白什麼的,我覺得這不是洗白,作者這樣的安排十分合理。一個才初中的小孩在不傷害他人的情況下採取適當的措施達到目的,事後也為自己的不禮貌行為道歉,對照現實生活,這樣已經不錯了。
凱文將龍馬當做目標,執念,前進的動力。我覺得凱文最開始或許單純的想要戰勝龍馬,一雪父親的前恥。但是,在不斷觀摩龍馬打球的過程中漸漸就變了,即使還想戰勝龍馬,最後也把龍馬當做了摯友。
為什麼說凱文是龍馬的迷弟呢?首先就是他對龍馬的關注,緊追不捨。他不否認龍馬的強大,將他當做目標,一直試圖戰勝他。
他將龍馬比賽的記錄帶收集全,反覆觀摩,將龍馬的所有招式都學會,不可謂不執著啊!
在他追逐龍馬的時候,已經不知不覺間將自己的實力提升了很多。當他與龍馬比賽的夙願得到實現時,他也沒讓人失望,打了一場自己不會遺憾,別人也覺得精彩的比賽。
其次,凱文在得知自己不能與龍馬對戰的時表現出來的失望暴躁其實更像是得不到糖果的小孩,傲嬌又可愛。瞬間讓人腦補出了凱文與龍馬手拉手哥倆好的場景,簡直不能更有愛!
龍馬這方面呢?只能應了那一句:我一直被模仿,卻從未被超越。作為作者的親兒子,龍馬可以自豪的說,我當然要立於不敗之地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