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第一次收受賄賂時,顧慮重重,決心不再如此,自此他清廉了五年;臨近退休,他漸漸忘卻自己的決心,想有個風光的晚年,結果卻是——
當副縣長的楊運朝在臺上也曾風光無限,如今留給大家的印象只是這個蒼老的背影了。
郭山澤/漫畫
自己的下屬與技術員合謀,向工程隊老闆索賄百餘萬元,再通過虛增工程量補償老闆損失,致使國家項目資金被騙數百萬元。該案案發後,主管副縣長楊運朝被檢察機關以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審訊中,楊運朝受賄75.8萬元的犯罪事實被發現。
此案由海南省保亭縣檢察院提起公訴,2014年10月9日,保亭縣法院以楊運朝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犯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下屬索賄百餘萬 虛增工程補老闆
2011年初,海南省陵水縣農業綜合開發廣進洋農田整治工程開始興建,所需項目資金1600餘萬元均由中央和省級財政撥款。為保障工程完成進度及質量,該縣專門成立了工作領導小組,並設辦公室在縣農綜辦,由農綜辦主任王朝山負責全部工作,農綜辦技術員楊國崇負責前線監督及工程驗收等工作。
該項目最終有5家工程公司中標,工程隊老闆王承雄、林尤良,雲昌海成為工程實際承包人。2011年11月,該農業工程項目開始施工,本為惠及群眾的民生工程,但卻被王朝山和楊國崇用來撈錢。
王朝山說:「按規矩,我們是管工程的,有發言權,可以刁難老闆。」他讓楊國崇去向老闆們收錢,楊國崇知道這是受賄的違法犯罪行為,但仍然按照要求,積極地聯繫各施工隊老闆收取錢財,並將收到的錢交給王朝山。
檢察機關查明王朝山向工程隊老闆索賄122.8萬元,楊國崇參與索賄116.8萬元(王朝山、楊國崇另案處理)。
工程尚未完工他們便向工程隊老闆們收了120餘萬元,並且都是自己索要的,所以他們很擔心個別老闆會說出去,給自己帶來麻煩。他們極力思考如何讓這些老闆們不亂說話,王朝山反覆思忖了好幾天後,有了一個好辦法:虛增工程量!通過虛增工程量的方法來補償老闆的經濟損失不就可以了?這樣便不欠老闆人情,並且這些老闆還會感激他們,多給的錢,老闆們早晚有一天會還給他們的。他立即安排楊國崇按照他的思路去操作。
但工程完工後需要交付驗收,虛增工程量後就會存在工程表格造假等問題。儘管如此,王朝山和楊國崇在各工程驗收總表上都籤上了自己的大名,加蓋了農綜辦的公章。
上級審計有差額 騙領國資露馬腳
工程結算審計的順利通過使王朝山、楊國崇覺得可以高枕無憂時,海南省審計廳決定對全省重點項目工程開始審計,陵水縣廣進洋項目工程自然也在審計之列。
審計很快有了結果:陵水縣2011年廣進洋農田整治項目撥付財政資金共計1899.55萬元,廣進洋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工程造價是1601.56萬元,差額為277.74萬元。
這一結果引起了海南省審計廳的高度警覺,超出工程造價的277萬餘元去哪兒了?這個項目極可能存在濫用職權或貪挪之類的問題。2014年3月,審計廳將這份審計報告移送海南省檢察院。
2014年3月13日,海南省檢察院指定陵水縣檢察院查辦此線索。辦案人員在查辦該線索時發現,結算審計核實確認書由楊運朝籤字通過,虛增工程量套取工程款277萬餘元才得以實現。
這一切與楊運朝脫不了干係。3月24日,楊運朝因涉嫌玩忽職守罪被立案偵查,4月1日,經檢察機關批准,對其執行逮捕。
到案後,楊運朝立即被提審,但他供述自己負責該項目時沒有考慮到可能存在弄虛作假的事情,自己主要關注工程質量問題,對審計等問題自以為有專門的審計部門,所以疏於防範了。他承認自己在該項目中存在失職行為,願意為國家財政資金277萬餘元的損失承擔自己應有的責任。
旁敲側擊細訊問 瀆職牽出受賄案
王朝山、楊國崇的所作所為難道楊運朝真的一無所知?辦案幹警再次趕往看守所提審了王朝山。這次辦案幹警們得到了一個意料之中的消息,王朝山說自己向工程老闆要錢之前都會向楊運朝匯報,他點頭同意了自己才會去做。
王朝山的這句話表明,楊運朝對虛報工程量套取國家資金一事是知曉的。但辦案幹警們卻疑惑起來。虛報工程量,楊運朝自己並沒有與王朝山、楊國崇一起向那些老闆索賄,那他為什麼甘願將自己置於如此危險的境地?他為什麼願意為他們「背黑鍋」?「這其中可能還大有文章」,辦案幹警思忖道。
答案或許只有楊運朝自己知道,再次提審他。
辦案人員明確地說道:「根據我們掌握的情況,你絕不只是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問題,工程隊老闆,難道只給王朝山、楊國崇錢?你就沒有收過老闆的錢?不如實徹底交代問題,認罪態度不好有什麼後果你應該清楚。」對面的楊運朝開始坐立不安。
楊運朝的焦躁舉動被辦案幹警發現後,他們立即趁熱打鐵:「不要忘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那句古語,你的所作所為,真的天衣無縫?」
沒想到這些話起到了作用,楊運朝開始交代了一切。
2007年,楊運朝剛擔任陵水縣副縣長時,就有一個瓊海工程隊的老闆雲某結識了他,在春節前的一天,雲某將楊運朝約到一家茶館喝茶,並往他口袋裡塞了1萬元。當時雲某說道:「春節快到了,你們當領導的春節開銷大,我先表個心意,往後有工程上的事,你想著我就行了。」
楊運朝說那是他擔任副縣長以後第一次有人給他送錢,面對那1萬元自己也是顧慮重重,但一想到1萬元相當於自己3個月的工資,只要自己在副縣長的位置上,總有一天能回報人家,於是他收下了雲某的1萬元。第二次受賄,收的還是雲某的錢,只不過第二次他收了3萬元。
收受了雲某4萬元後,楊運朝心裡很害怕,他怕自己出事,想到自己勤奮廉潔一輩子才達到如今的位置,若因這4萬元毀於一旦實在是太不值了,從此他痛下決心,不再收任何人一分錢。
此後的幾年,楊運朝秉承著對自己的承諾,克己奉公,廉潔自律。所以,政府換屆時,他又一次當選為副縣長。然而,再次身居高位後,他的自律和警惕在隨之而來的誘惑前逐漸弱化,最後發展為多次收受工程老闆的錢財,共計75.8萬元。
楊運朝直言不諱地告訴辦案幹警,他第二次當選副縣長分管了農業綜合開發工作後,便給縣農綜辦主任王朝山打招呼,讓他關照瓊海工程隊的雲老闆,後來,雲老闆拿到了一些項目工程,這算是對雲老闆5年前送錢的回報。
臨近退休狂斂財 晚節不保入囹圄
楊運朝現年57歲,50歲那年擔任陵水縣副縣長。在其上一任任期內收受4萬元賄款後,擔心東窗事發,5年內他都堅持廉潔自律,克己奉公。但當他再次當選為副縣長後為何放縱自己,瘋狂斂財,最終走上受賄犯罪之路呢?
楊運朝說自己已經過了知天命的年齡,好景不長了,並且自己馬上就要退休了,有些焦躁,總想趕在人生輝煌期結束前弄點錢,退休後也可以風風光光地過日子。加上工程隊老闆們給自己送錢,自己就沒能忍住誘惑。楊運朝先後受賄15起,其中最大單筆受賄20萬元。
廣進洋農田整治工程的工程老闆林尤良在2013年2月春節前,來到楊運朝家,林尤良帶了一個紙袋走進了他家客廳,倆人一起喝了茶,林尤良在臨走時將那個紙袋給了楊運朝,說是對他的一點心意。楊運朝打開紙袋後發現裡面有20捆百元現金,每捆1萬元,一共20萬元。
據林尤良證實:「我與副縣長楊運朝很多年前就認識了。2012年楊運朝再次當選陵水縣副縣長,分管農綜工作,當時我參與施工建設的廣進洋綜合整治工程已在收尾驗收階段,我為了在工程結算、資金撥付時能夠更順利一些,同時也為了今後能夠獲得更多的項目,所以我便向楊運朝送了20萬元。此外我聽縣農綜辦主任王朝山說,楊運朝曾讓他在工程方面多關照我。這激發了我對楊副縣長的感激之情。」
辦案幹警為楊運朝算了一筆帳:2007年,他初任副縣長期間,受賄2次共4萬元;2012年二次當選副縣長後,當年受賄5次共3.8萬元;2013年受賄10次共68萬元。可見楊運朝臨近退休,受賄次數越多,受賄數額越大,斂財到了幾乎瘋狂的地步。
辦案幹警根據楊運朝的交代,對每一筆受賄事實,不僅派出幹警進行外圍取證反覆核實,而且就每一個問題的每一個細節都進行反覆多次訊問。在訊問過程中面對經常反覆和表述不一致的地方,辦案幹警會讓其親筆書寫供述,確認其是否有記憶上的錯誤等,防止其日後翻供。
辦案幹警們穩紮穩打,步步為營地偵查此案,鞏固證據,為該案以後的起訴和審判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楊運朝交代自己所犯罪行後,良心也受到了震動,對其犯罪行為給國家和社會帶來的危害表示懊悔,並動員他的家人積極退贓,至案件偵查終結前共退回贓款14萬元。
案件偵查終結後,保亭縣檢察院很快向保亭縣法院提起了公訴。2014年10月9日,保亭縣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庭審中,楊運朝對自己所犯罪行供認不諱。經過控辯雙方質證認證之後,法院作出判決:被告楊運朝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犯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罪併罰,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經過這場人生變故,楊運朝痛心疾首地說:「我終於明白,物質財富不過是身外之物,只要家人團團圓圓,就是幸福。財富也許會增加幸福的指數,但擁有財富多,並不等於晚年會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