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0日 星期三 陰
一位失蹤已有兩個月之久的朋友突然從QQ上冒出來,嚇得我吃了一鯨。之後他又問了一個非常深刻並富有哲理的問題,嚇得我又吃了一鯨。
他問的是:「你覺得朋友和戀人的區別是什麼?」
鑑於這個問題的難度係數過高,我擼起袖子,端著手機打了半個鐘頭的手遊之後,很happy地給出了答案:「朋友會在你覺得冷的時候給你送衣服,戀人會在你覺得冷的時候帶走你的衣服;朋友會在你沒錢的時候請你吃飯,戀人會在你沒錢的時候約你吃飯;朋友可以心交,戀人可以性交。」
然後我又很happy地端著手機打了半個鐘頭手遊。
朋友終於回復:「負能量爆棚啊。」後面跟了一個。
我們開始有一搭沒一搭地發著無關痛癢的牢騷,講述各自的生活,吐槽身邊來來回回的名字,默契地不去評論彼此,心照不宣地避開那個敏感而又尷尬的詞語。
「喂,情人節了誒,你準備買什麼?」
「操,老子沒錢,又是一隻單身狗,不買。」
「哈哈哈哈哈哈……」
想起今天是那隻企鵝誕生17周年的日子。17年都過去了,為什麼人還是這副樣子。然而他似乎並沒有要剁手的意思,大概是身邊無人可送吧。
人還真是一種賤的可悲的動物呢。
2016年2月11日 星期四 陣雨
昨天夜裡朋友終於再次杳無音訊,這已經是他的不知第幾次了。強烈建議他把QQ暱稱改成「查無此人」。
今天看書的時候看到馬頔的一篇文章,裡面有這樣兩段話:
「我們都曾幻想過很多種愛情,那是那個年紀裡最豐盛的晚宴。每個人都在自己繪出的布景裡以夢的方式歡笑著,推杯換盞,繼續奢望著誰都不曾離去,也不會離去。」
「可笑的是,沒有人教過我們如何面對分別。宴會散場,夢醒的時候我們已是酩酊大醉,甚至不曾擠出一個微笑,還來不及告別,就這麼長大了。我們開始每天在長夜裡奔跑,只為在天亮前筋疲力盡,逃避天明時充滿光亮的生活,做上一場第一次遇見TA的夢。」
我默默讀了好幾遍,開始放肆地微笑,一直笑到眼淚流進嘴裡,產生一種近乎苦澀的鹹。
那早已是去年八月下旬的事了。嗯,也有可能是六月初,總之我記不得了。我從一本書中找出了那張明信片,它依舊一塵不染。我就這麼拿著它,卻始終沒有打開的勇氣。
回憶太重,我背負不起。
罷了。我想我還是該放回去。但要怎麼做才能逆時間之流而上,回到那個春末的五月。
2016年2月12日 星期五 大雨
早上從床上彈起來的時候,我發覺已經是12號了。
12號!12號!
然而跟我有半毛錢關係,還不是一樣要吃飯上課洗澡打遊戲。
Believe it or not,昨晚我夢見你了,就像夢見我老家院子裡那棵桑樹下翻滾的蠶寶寶。它們沒有給我帶來任何東西,除了快樂。
離開家,從此再沒有人陪我說話。
朋友依然沒有動靜。不知為何想起他曾經的她,一個風一樣的女子。她過得又如何?那時候她去讀了中文系,我想的最多的一句話是,你要加油,替我也讀了。最終卻爛在了胃裡,成了滯留的糞便。
至於他們分手的時間、地點、原因,我大概永遠也不會知道。
挺可惜的。他曾對她許下諾言,終於還是走向不了了之。誓言這東西永遠只能證明,在說出口的那一剎那,彼此曾經真誠過。就算他們只有那一刻的回憶,也足夠。
我呢?也許我只是像一個路人一樣途經了我自己的生活,順便見證了別人的精彩。
猛然發現各自奔前程的身影已然漸行漸遠,我們只是一片藍天上的兩座孤島,也許永不能相見。但這並不能阻止我曾經一發不可收拾地喜歡你。
馬頔的那篇文章裡還有這樣一段話:「後來的幾年,我們會假裝很好,假裝不高興,假裝誰都沒走。山南海北地留下腳印,在某個景色駐足良久,長長地嘆出一口氣不言不語,回憶起所有的畫面,再一一說出再見。我們終於學會道別,卻不再說情話,只說謊。」
這是結尾,也是結局。
那篇文章的名字,南山南。
多好聽的名字,像和遙遠的明天say了一個艱難的hello。
本文特約作者:李爾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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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藝 連 萌 - 我 們 終 將 改 變 潮 水 的 方 向
沒完
沒完
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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