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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小薇和趙葛交往了半年,趙葛的單位外派新農村支援,要去500公裡外的鄉鎮工作一年。
她是對愛情執拗的姑娘,在他走後一個月辭了職,偷偷去了鎮上。
以前三毛的書看得多,像荷西那樣多酷啊,三毛要去撒哈拉沙漠,荷西就默默收拾背包去沙漠等她。
這樣的愛情真偉大。
沈小薇做這一切的時候心潮澎湃,她期待在見到他的時候,他會激動得把她抱起來轉三圈,然後告訴她:「你真值得我這樣愛。」
沈小薇住了三天的旅館,為了省時省錢,迅速在官廂街找到了房子。
去看房那天是清晨,官廂街仿佛在沉睡,像一個喑啞無言的老人,靜得不像話。
搬家那天是黃昏,她拖著行李箱走過很多髮廊和旅館,斑駁的紅磚牆在暗淡的光線裡變得更加混濁。街道一改白日的冷清,開始變得混亂,髮廊的燈光特別土氣,三三兩兩的髮廊妹睡飽了覺,站在門口嗑瓜子戳手機,還有幾個混混蹲在牆角抽菸,不懷好意的眼神落在她身上,甚至衝著她的背影吹起了口哨。
她匆匆鑽進最裡面的一幢小樓,關上門,心還在怦怦跳。
沈小薇後悔了。
可房租押一付六,東拼西湊地交了的,現在想要回來,不可能。再說,比這裡租金便宜的地方,不多了。
她趴在窗口打電話給趙葛時,心裡很慌。
趙葛來了又氣又急。
「怎麼招呼都不打就來了?」
「人家想給你一個驚喜嘛。」
「你白痴啊,知道這是啥地方麼?這是鎮上的紅燈區,一到晚上亂得不像話!嫖客和小姐,片警和混混,你是哪一撥的?」
沈小薇氣壞了:「是啊,我就是白痴!怎麼地,這裡的人能把我吃了還是賣了啊?」
「你腦殼裡裝著的全是屎啊?什麼不打聽就交房租,有你這麼笨的人麼?再說我能經常跑這裡嗎?單位的人在背後還不把我說成啥樣了?」
「是啊,我腦殼裡裝的全是你!你根本不用來,我自己住得很開心!」她氣得手抖,把他推出門去,老舊的紅漆鐵門哐當關上了。
她趴在門上聽,這男人的腳步聲沒有半點猶豫,踢踢踏踏地走了。
她一下子哭出來,根本就沒有三毛式的浪漫,只有泛濫的傷心與懊悔。
8月的天氣很熱,沈小薇穿上三條褲子,找了一根很寬的皮帶,勒得緊緊的。在屋子裡找遍了,都沒找到合適的防身武器。從廚房裡翻到一把生鏽的菜刀,她放進包裡,嗯,大小正好。
怕什麼啊,現在什麼時代了,還敢硬來不成?她肚子餓了,愛情飄渺不定,總得解決溫飽。
拎著包開了門,對面竄出來一隻狼狗,嚇了她一大跳。一個穿汗衫短褲的男人從門裡衝出來,狼狗哧溜鑽進了她的房子裡,男人也跟著鑽進去。
「私闖民宅啊?!」她豎起眉毛怒吼。
男人抓到狗,把鏈子扣上,慢慢悠悠地四下瞟了瞟,才走出來。
「新搬來的?」他站在她面前,看起來不過二十多歲,卻愣是裝得很老練,頭髮染成明黃,上身汗涔涔的,胳膊上還有紋身,看不出來是龍還是蛇。
「關你什麼事?」
「小娘們兒,脾氣別這麼衝,容易老。」他往樓道口讓了讓:「你先走。」
「你先。」她戒備地說。
他挑了挑粗眉毛,痞氣地笑笑,牽著狗下了樓。
天已經很晚了,官廂街熱鬧非凡,各種燒烤小吃攤都在街口擺了出來,還有快蔫了的便宜水果,茶室裡全是打麻將的人,煙霧嗆人。有喝大了的男人在髮廊門口跟搔首弄姿的女人討價還價,有些洗頭店裡,傳出浪蕩的聲音。
沈小薇買了一碗酸辣粉迅速回來,發現那個男人牽著狗跟在她身後。她飛奔上樓,哐地把門關上了。
男人把門拍得啪啪響,沈小薇嚇到了,想這人怎麼這麼猖狂。她衝門外喊:「我男朋友是警察,馬上就回來!」
她準備掏手機報警,卻發現包不見了。
「喂,你的包扔在酸辣粉店裡,不要啦?」他繼續拍門。
她開了門,他把包遞過來,她有些尷尬地說謝謝,他奚落她:「怎麼在你眼裡,全世界都是壞人?」
她被噎住,沒答腔。
他又說:「不過,你那眼神像受驚的兔子,真可愛。」
啊?她傻站著。
「你男朋友是警察有什麼用,要想在這條街混,報我鬼哥的名號,我罩你。」
他鑽進屋裡又折回來,手裡多了一把匕首,他遞給她:「要防身帶這個,你那菜刀鈍得都砍不死人!」
然後他喊那隻狗:「秘書,回家!」
沈小薇拎著那把匕首,沒來由地有了一點安全感,她脫了三層褲子,把匕首塞到枕頭下,蒙頭大睡。
兩個月後,沈小薇在一個企業找到了工作,也慢慢適應了官廂街的生活,其實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可怕。官廂街雖魚目混雜,但各行各業互不幹擾,自有其規則與秩序。
和對門的鬼哥漸漸熟了。她出門時他正起床遛狗,她回來他還在遛狗。像個保鏢,不遠不近地跟著,有些拙劣的表現,傻子都看出來了,他喜歡她。
可他們,像兩個世界的人。他在官廂街上幫親戚看著一個小旅館,閒閒散散地過日子,帶著兩個小混混就學人充老大,一人一狗吃飽了,全家都不餓。
她呢,為愛走天涯,遲早要離開,她也有金燦燦的夢想,但絕對不是在這條街上。
於是她開始刻意躲他,可他總有辦法撞見她,然後問:「小娘們兒,警察男友呢?怎麼沒來?」
沈小薇白了他一眼:「警察抓混混去了呀,哪有時間。」
他沒聽出她的諷刺,又跟她大侃他在官廂街的多彩生活。打架,泡妞,幫髮廊妹跟嫖客討公道,給片警放消息抓毒販,沈小薇聽得津津有味瞳孔放大。
有天晚上還是出了點意外,沈小薇加班晚歸,回來時有個醉酒男人攔住了她,問她多少錢。她推開他往前走,被他一把拽住衣服,她驚慌地跑,男人興奮地追。
還好鬼哥來了,他抓住男人就開揍,被男人的醉拳打在嘴上,掉了一顆牙。他氣極,把男人摁在地上打得哇哇直叫。
沈小薇怕他弄出人命,拽起他就跑。
風呼呼地吹過來,鬼哥的手心很燙,他拉著她在夜霧裡狂奔,嘴角不停地淌著血,她突然感到心疼。
從那以後,鬼哥經常來找她,總是說牙疼。沈小薇心裡有感激,想他外表像混混,卻很仗義,就熬點稀粥招待他。
他喝稀粥時捂著嘴,可憐巴巴地說:「肉也不能吃了,生活沒意義了。古人說食色性也,現在對食沒指望了,只能靠色了。」
她把菜刀拿出來問:「靠什麼?」
他扭扭脖子:「沒什麼。」
沈小薇就撲哧笑了。
鬼哥的追求越來越明目張胆。
每天下班站在街口擺很難看的pose等她,在左胸紋上「小薇」的字母縮寫,用半個月的工資買一支死貴的口紅送她,她不要,他偷偷塞進她包裡。
他會歪著頭問她:「小娘們兒,你知道什麼叫沒齒難忘麼?我這種就是,牙齒掉了就忘不掉你了。」
他的追求極大滿足了沈小薇的虛榮心,也讓她感到了沉重的負累。
那天沈小薇在小店裡吃炒飯的時候,有兩個小混混坐到她對面,言行輕佻浪蕩。
「是她?」
「是她。」
「鬼哥沒品味啊,前不凸後不翹的。」
「蘿蔔青菜各有所愛唄。」
哈哈哈,兩人笑得前仰後合。
沈小薇很生氣,鬼哥突然站在了他們身後,揚手就衝後腦勺給了兩巴掌。
「吃不吃?不吃滾出去!」
兩人被打得訕訕的,賠笑著說:「對不起鬼哥,對不起鬼嫂。」一溜煙跑了。
鬼嫂?沈小薇又好氣又好笑。
那晚鬼哥鬼鬼祟祟地跟在她身後,秘書也走得鬼鬼祟祟。他終是忍不住,上前問她:「小娘兒們,你願意當鬼嫂嗎?」
「我有男朋友了。」
「騙鬼啊,我從沒見過。」
「真的。我愛他。」她認認真真地說。
鬼哥沉默了,帶著秘書懨懨地回了家。
趙葛來找過她幾次。
他帶她去吃小鎮上的特色菜,苦口婆心地勸她回去。他說他不想在 一份感情裡有太大的壓力。她聽著就像他不想負責一樣,氣又上來了,她說:「我就要留在這,這個小鎮挺好的,壓力不大環境不錯!」
趙葛無語,開著單位裡的車子把她送了回來,到街口,就不進去了。
冬天的時候,沈小薇故意約了趙葛。她每次見到鬼哥,都會覺得心疼,他們好像是一類人,在愛情裡小心翼翼卻又根本握不住什麼。如果明知不能在一起,何必給他假希望呢。
趙葛送她到街口的時候,鬼哥正抱著一束百合靠在電線桿上抽菸,一副欠揍的樣子。
他走上前把花塞到她懷裡,湊到她耳邊說:「原來你喜歡這種款式啊。」
趙葛起初不屑的眼神,因了這樣的刺激變得警惕。他一把把沈小薇攬在懷裡,不由分說地一直送她到家。
沈小薇心裡生出了莫名的內疚。
隔天,鬼哥換上了風衣和西褲,頭髮剪成了寸頭,染回了黑色,高大精神地站在她面前,像變了一個人。
他說:「我請你吃飯。」
他真幼稚啊。以為愛情就是改頭換面嗎?愛情應該是一個靈魂喜歡另一個靈魂啊。
沈小薇並不反感這樣的他,卻漫延出更多的難過。他們不能在一起,可她又能和趙葛天長地久嗎?
自從趙葛知道鬼哥的存在,更加頻繁地出入官廂街。就像一隻雄性動物因了另一隻雄性動物的挑釁開始圈定自己的東西,他們的關係迅速回溫。
很多人都是這樣,有人爭,才覺得擁有的是個寶。
她開始學著買菜做飯,閒置的廚房也大炒大烹起來。她想荷西和三毛,也是這樣相親相愛地過日子呀。
情人節的那晚,趙葛沒有回宿舍,住在了官廂街。
夜裡下了雪,秘書一直在叫,沈小薇醒了,披衣開門,見鬼哥坐在樓梯上抽菸,秘書冷得發抖。
她叫他,他把菸頭摁滅在地上,轉回頭來的時候,眼底全是絕望。雪夜裡窗外很亮,沈小薇不知所措地站著。鬼哥把她抱在懷裡,秘書停止了吼叫,一切都變得靜默且綿長。
鬼哥說:「小娘們兒,你終於讓我死心了。」
沈小薇的眼淚流出來,洇在了他的肩膀上,她發自內心地說:「鬼哥,人生還很長啊,該吃吃該睡睡,請不要讓我擔心。」
鬼哥真的死心了。
沈小薇看到他的身邊有了一個女人。
她上班時他們一起遛狗,下班回來時他們一起遛狗。有一天在樓梯口碰到,他說:「我牙齒安好了。你放心,再不會沒齒難忘了,現在我有鬼嫂了。」
沈小薇鼻子微微發酸,她告訴自己,這才是一種皆大歡喜的圓滿。就像清晨的露水與傍晚的斜陽,永遠不可能相逢。
端午節的時候趙葛帶她吃飯見家長,一切即將塵埃落定,中國人的一頓飯,可以決定一個女人的未來。
七月的時候,趙葛期滿一年,他們即將離開小鎮。
沈小薇每天在官廂街來來回回地走,卻很少遇到鬼哥。某天她見到了鬼嫂,正從一個關門的髮廊裡走出來。
「鬼嫂,好久不見。」她跟她打招呼。
女人想起她來,卻不解:「鬼什麼嫂啊?」
「你不是鬼哥的女朋友嗎?」
「什麼啊,他神叨叨的,之前出錢僱我陪他遛狗。誰知道他女朋友是誰!」
沈小薇就呆了。
最近派出所查得嚴,很多髮廊和茶室都關門閉戶,夜晚的官廂街越來越蒼老冷清,燈火之下,老街愈發與城鎮的日新月異格格不入,遲早會消亡。
走之前她使勁拍鬼哥家的門。秘書在門裡狂吠,卻沒見他出來。
趙葛來接她,幫她提了行李下樓,她慢吞吞走在光線陰暗的樓道裡,卻無比留戀這樣匆忙的一年。
行李箱拖過清晨的官廂街,陽光斑駁,被紅磚牆切割成碎片。她回頭,再回頭,終於看到那扇窗裡,探出了一個平頭,又飛快地,縮了回去。
她忍住眼淚,裝作若無其事地與趙葛並肩而行。到了街口他們一起等出租,有警車停在一家燒烤店外,警察正在跟店員作筆錄,聽說昨夜有人打架傷了人。
趙葛便提起了他:「這條街真的太亂了!你住這一年,還好沒出事。那個追你的痞子,是個瘋子,有一次他把我按在樓梯上用菜刀抵著我的脖子。他說,警告你,一定要對沈小薇好,否則我把你削成人棍!他真是爛流氓!」
啊,她聽到這個,無比震驚。她擠出笑:「是不是你怕被削成人棍,才對我好的?」
「切!我會怕他?你為了我大老遠來這,我不想負你。我愛你。」他拉住她的手,緩緩地說,掌心溫熱。
沈小薇心潮起伏,再次回了回頭。誰能想到,一個外表浪蕩混跡於混濁之地的男人,愛起人來,卻是這般深情。喜歡時,用盡全力對她好,絕望時,用盡全力成全。不死纏,不拖拉,不記恨,不索取。
但那又如何呢?即便她動了真心,哪有荷西去沙漠陪三毛,卻愛上別人的道理?
愛情到底是什麼?每個人的答案都不一樣。痞子的愛情是給你一個嫂子的名頭,沈小薇的愛情是追隨一個人浪跡天涯,而趙葛的愛情,是順理成章的接受。
沈小薇在七月的清晨離開了官廂街,停停走走必須回歸人心的初衷,否則,一切都將脫了軌。
她記得那天的街道依舊像一個老人,在微風與暖陽裡喑啞無言,她也記得,有一個自稱鬼哥的男人,為她掉了一顆牙,他曾經送了她一把匕首,也曾經在漆黑的夜裡,與她牽手狂奔,他做了一切傻氣的事情,都是因為,他在那一年,真誠地愛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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