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東莞各大餐飲單位堂食服務
正有序恢復
不少酒友也開始約了起來~
喝酒不可怕
可怕的是酒後駕駛!
寮步鎮一男子就因通宵豪飲後
還僥倖開車
結果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他的行車記錄儀拍下了可怕一幕……
3月22日凌晨6時許,寮步鎮鐵騎隊員在石大路寮步路段發現,一名身穿環衛工作制服的女子倒在人行道上,頭部受重傷。醫院到場搶救,確認女子已身亡。據經辦民警查證,死者梅某確為環衛工人,當時正在人行道上清潔作業。交警調取周邊的監控視頻發現,梅某遭遇事故前,正站在馬路的邊緣打掃,突然身後有一輛小轎車經過,當場將她撞飛。然而,肇事司機並未將車停下,反倒駕車離開。民警沿途進行調查走訪,最終鎖定了一輛粵B號牌的灰色小轎車為嫌疑車輛。在交警的傳喚下,肇事車主何某當天來到寮步交警主動投案。經酒精呼氣測試,顯示何某涉嫌酒駕。何某交代,事發前他跟朋友在茶山一餐館通宵聚會數小時,期間喝了不少酒,直至22日清晨6點才開車回寮步的住所休息。「我沒意識到撞人了,非常後悔酒後開車。」在交警的審訊室,肇事司機何某多次向民警表達自己的悔恨之意。
目前,何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從酒駕撞人逃逸到被抓獲
不到5小時
何某卻為自己的意識鬆懈
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79毫克的駕駛員即為酒後駕車,80毫克以上認定為醉酒駕車。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酒駕造成傷殘的,要承擔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精神補償等費用,保險公司不承擔;
■如果造成人員死亡的,賠償金加上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等,至少要60萬元以上;如果死亡人為家庭的主要經濟來源,承擔的賠償可能更多。
■律師、醫師會被吊銷執照;
■公務員、法官等直接開除公職;
■參軍、入黨、出國、留學等受限制,參軍入黨招飛政審很難通過。
■不出事故,醉酒後失去自由,處以10天拘留至6個月的拘役;
■發生事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被單位辭退,且無補償;
■保險公司不予理賠;
■職工因醉酒導致本人在工作中傷亡的,不認定為工傷,不享受國家有關工傷保障。
■酒駕違法行為人被追究刑事責任;
■全家承擔心理負擔;
■給孩子造成不好的示範,容易產生陰影。孩子將來考公務員、上軍校、入黨等會受到限制。
醉酒駕駛=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
飲酒駕駛=駕駛證被記12分+1500元的罰款
酒駕被罰後再次酒駕=1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飲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追究刑事責任+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禁駕
(註:醉駕入刑,都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以拘役,並處罰金。)小編再次提醒大家
駕駛安全意識不能鬆懈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切記!切記!
來源 | 東莞陽光網
編輯 | 葉秀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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