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艇採用核動力容易理解,水下潛航時間,核動力潛艇比常規動力潛艇的優勢要遠遠超過核動力航母比常規動力航母的優勢。也就是說,核動力應用在潛艇上的意義大於應用在航母上的意義。
航母採用核動力雖然具備無限續航能力,但航母不是一個人去衝鋒陷陣,而是帶領一群保鏢去打群架,其它的軍艦都是常規動力,需要燃油補給,人員吃喝也要補給,這樣航母即便是核動力也不能任意去跑,必須要照顧護航艦船的續航能力,等於是被護航艦船拖了後腿。例如,美國的核動力航母雖然可以連續航行,但補給艦依然是航母戰鬥群中的不可或缺的保障艦船,而且需要往返採購物資。那麼軍艦可否也要採取核動力呢?答案是肯定的,那為什麼不採用呢?下面說說這個問題。
軍艦不採用核動力有以下幾點因素:一個是軍艦屬於消耗品,需要考慮使用和建造成本問題,前文兔哥說了,核動力的成本費用要高,使用費用也高,退役處理費用也高,武器裝備的裝備原則是用得起,核動力雖然好,可以無限航行,但也要考慮兜裡的錢,武器裝備能用、好用、用得起是一個定律。任何武器裝備都屬於消耗品,平時沒問題,一旦打起來需要批量建造,這就要考慮到一個成本問題。從歷次大的戰爭來看,取的優勢的沒有一個是靠幾款武器的先進性獲勝的,而是能夠大批量建造的武器裝備,以質取勝適合於局部戰爭,但未必就適合大規模的戰爭。大規模戰爭狀態下誰能夠持續建造出夠用的艦船誰就是勝者,縱觀第一次、二次世界大戰,失敗一方都是敗在戰時生產能力跟不上。
第二個因素是沒必要,這是建立在第一個因素上的。軍艦目前最大排水量不過一萬噸以上,這個噸位依靠常規動力推動完全夠用了,各種成本又低於核動力,使用經驗成熟,既然如此又何必安裝價格昂貴的核動力呢?而且維護保養,人員培訓,使用成本也高很多,所以,沒必要。這也符合武器裝備追求能用、管用、用得起的原則,而不追求過於先進性,更何況核動力並不代表先進,只不過是在某一項方面有先進性而已。
第三個因素是作戰中的考慮,核動力有一個巨大的缺點——核汙染,這是必須要考慮的。潛艇在水下,使用核動力是本身作戰能力的要求,採用核動力的潛艇能長期隱蔽在水下,這是關係潛艇作戰優勢的重要指標,是必須要追求的。軍艦則不然,即便採用核動力對於作戰能力沒有本質的提高,只不過是續航能力強大,而續航能力並不等於戰鬥力,關鍵看你的武器裝備如何,而且軍艦被擊沉的風險要遠高於潛艇和航母,它本身就是衝鋒陷陣的,軍艦體積有限,很難做到有效的保護核反應堆,因此結構難度超過了目前的技術水平,無法做到,這也是一個原因。未來隨著技術發展,核動力設備更加小型化,不排除軍艦使用核動力的可能性,而且很可能是一個潮流。
綜合而言,潛艇使用核動力能夠顯著提升戰鬥能力,而且是有本質的改變,航母使用核動力對於作戰能力的提升不如潛艇好,航母核動力的續航能力目前來說並沒有本質的提高,主要是受限於其它艦船的續航能力。彈射起飛的核動力航母的電能需要,蒸氣需要優於常規動力航母,這是一個優勢。作為國之重器,儘管很費錢,但也值得,而且核動力與常規動力的航母已經超過了本身的意義,是一個臉面的問題,是代表一個國家實力的象徵,航母本身就是一種戰略威懾武器,核動力也屬於這個戰略威懾能力的一個體現,儘管動力不會殺人,但核動力無疑比燒鍋爐聽起來更讓人怕怕。
至於軍艦,說一千到一萬,還是使用成本問題,作為一艘水面艦船,動力已經不是問題了,也就沒必要在動力上過分追求高大上了。美國、俄羅斯都曾經搞過核動力的巡洋艦,最後都不搞了,就是這個東西太費錢了,用不起。而且維護保養太費工費時了,這還不算,人員素質要求也高,需要一批專家級別的人物做保障,而且並不能因為是核動力就不挨打了,照打不誤,這樣一來就不划算了。如果未來能研製出適合軍艦上使用的核動力肯定會用,這是鐵定的,目前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