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結婚是女人的第二次生命,可有些人卻因為結婚,讓自己的前途、命運都被改變,王美華就屬於這樣的人。很多人只知道曾寶儀的父親叫做曾志偉,很少人知道她的母親王美華。
王美華出生於臺灣一個貧寒家庭,12歲的時候就輟學出來唱歌,14歲成為了歌舞團裡的臺柱子,15歲赴香港演出時,認識了當時比她大1歲的曾志偉。
和王美華不一樣,曾志偉家庭殷實,父親曾啟榮是香港軍裝警署署長,還是一個歌舞團的股東。當年王晶導演執導的《金錢帝國》,裡面陳奕迅飾演的陳細九就是以他為原型的。
曾志偉對於王美華一見鍾情,從香港追到了臺灣,很快就將王美華追到手。兩人戀愛3年以後,王美華已經成年,曾志偉為了完成父親退休前想看到他結婚的願望,在王美華成年後,兩人就結婚了。
可是當時雙方年齡尚小,根本還不明白婚姻的真諦,曾志偉玩心很大,在結婚前還對王美華說,「讓我在外玩3年,我再肩負起這個家的責任」。
就這樣在婚禮當天,曾志偉都沒有回家,在外和朋友玩,玩了3天3夜才想起要回家。
婚禮當天就如此瘋狂,婚後生活更是不受約束,曾志偉經常在外花天酒地,和朋友們夜夜笙歌,夜不歸宿,即便偶爾回來,也只是回家換件衣服。對他而言家庭如旅館一般的存在。
相比王美華,和曾志偉結婚以後,她放棄了自己的事業,在家裡相夫教子,結婚第一年就懷孕,生下了女兒曾寶儀。
可是在王美華臨產時,匆匆趕回家的曾志偉只是說了句「是不是可以生了」,言語淡漠。
面對丈夫這樣的不負責,王美華每天只得以淚洗面。
獨守空房本就已經很委屈了,王美華每天還得面對強勢的婆婆,經常陪著婆婆外出,帶著名貴的首飾,回家後就要還給她。
不僅如此,有次見面會客,王美華穿了一條牛仔褲,都被婆婆當面勒令回去換衣服。每天活在婆婆的要求中,儼然一個傀儡媳婦。
終於在結婚的第3年,王美華再也受不了這種生活,向曾志偉提出離婚。而離婚後的王美華因為沒有經濟來源,只得放棄兩個女兒的撫養權,帶著500塊只身前往香港發展。
而在香港這些年,王美華有了第二段婚姻,男生是個圈外人,身份一直沒被曝光,兩人結婚12年,王美華為他生了一個女兒,不過後來因為老公出軌,她再度離婚。
經歷了兩次的婚姻失敗,王美華只想好好照顧女兒,於是回到臺灣,想要和曾寶儀、曾詠儀重修舊好。
可是從小就缺少母親的關愛,加上當時輿論對於王美華的偏頗,讓曾寶儀對於王美華敵意很大。
面對女兒的疏遠,王美華沒有再著急和她親近,相反她住在了曾家,不僅為曾家父母養老送終,還給曾志偉的大哥料理後事,這讓曾志偉頗為感動,兩人關係逐漸破冰。
而曾志偉後來也和曾寶儀長談,告訴了當年之事的所有細節,曾寶儀在自己進入娛樂圈後,也逐漸明白了母親當年的困境,選擇了原諒。
在2004年時,三人還在節目上上演了一場世紀大和解。
之後曾寶儀開始帶著母親一起做節目,兩人還一起出書《阿寶靚湯》,這本書創下了當年臺灣地區連續印刷15次的好成績。
而在事業得到逐步恢復以後,王美華遇到了汪建民,兩人相差12歲,對外汪建民是王美華的「乾兒子」,但是對內兩人暗生情愫,有意要在一起。
雖然汪建民和王美華名氣相差很大,但是汪建民對於王美華的情誼卻是真的,只不過汪建民被標籤為吃軟飯、靠女人,讓他一度承受不住外面的壓力,最後兩人走向了分手。
分手之後,王美華還是為汪建民說了很多好話。只不過王美華很清楚,她和汪建民之間沒有未來。
其實經歷了這麼多風風雨雨,如今的王美華在歷經了人生的大起大落和生死以後,看淡了人生,對於她而言,我愛我自己就好。
所以姐妹們,要記得人只有在愛自己之後,才能學會愛別人和得到別人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