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沒有遇到過這樣因為性格不合而分手的經歷呢?或者你一定聽說過誰和誰因為性格不合最後分開了。
在我接手的諮詢案子中,有四成是因為「性格不合、三觀不合」導致分手甚至是離婚而來選擇挽回的。
下面舉兩個例子:
1、他說我太安靜了,很多事情都很被動,而他自己是非常樂觀開朗的一個人 ,兩個人在一起之後,他說自己都變得很沉悶,有時候和自己的圈子的朋友開心玩耍,都因為要考慮我,最後變得非常掃興,所以他受不了,我這安靜沉悶的性格。所以說性格不合分手吧。
2、她說牙膏不要亂放,她說髒衣服不要亂扔,她說為什麼我說的話你都記不住,她說你總是不知道我想要什麼……我真的好累,為什麼總是她有理,為什麼她總是要我理解她、懂她,但她卻一點都不了解我。總是因為一些她認為不對的事,雞毛蒜皮的事跟我大吵大鬧,最後還跟我提出了三觀不合必須離婚。
什麼是性格不合呢?
百度百科解釋:所謂的性格不合是泛指,不合主要是由雙方的性格、脾氣、處事態度、習慣、生活背景、教育程度、家庭背景、社會經歷等等的不同而產生的,遷就和忍讓必須是雙方的、相互的,也就是欣賞對方的亮點,包容對方的缺點。單方面的遷就只能造成一方的心理不平衡,不合也就產生了。
什麼是三觀不合呢?
你喜歡看書,他喜歡玩遊戲。這不叫三觀不合。你喜歡看書,他說看書有什麼用,不就是裝文藝嘛。這才是三觀不合。你喜歡去西餐廳吃牛排,他喜歡在大排檔擼串。這不叫三觀不合。但是他說那玩意死貴,還不好吃,說你真是做作。這就是三觀不合。你喜歡假期去各地旅遊,他就喜歡宅在家裡。這不是三觀不合。但是他說旅遊有什麼好玩的,不就是花錢遭罪嘛,躺在家裡多舒服。這就是三觀不合。
在了解了兩個案例和解釋之後,我們可以大概得出一個答案,凡是任何兩個人,絕對是存在著性格不合、三觀不合。甚至往深了講,就算是一個人,有時候也有不同的人性和人格的存在,這是很正常。
而我們面對「性格不合、三觀不合」這個問題,應該怎麼妥善應對呢?或者這個問題,我們換個說法:「性格互補」。那麼就很好理解和應對了,因為互補,那就是求同存異,你有的我沒有,而我有的你沒有,但是前提是好的互補。
講到不同,我們能想到的就是磨合和接納了。
所以說性格不合、三觀不合,是可以通過磨合和接納去打破它的「魔咒」。
再講深點,就是人們經常說的,到最後分手、離婚的最真實原因--就是「不愛了」。
如果你的愛人不愛了,不願意再去磨合和接納彼此的不同,那麼「性格不合、三觀不合」,就是極好的理由和藉口,當然這也是真的原因。
如果因為「性格不合、三觀不合」分手或者離婚(瀕臨離婚),應該怎麼辦呢?
這個時候,你需要的是站在對方的角度考慮,對方不願意磨合和接納的事實,自己是否願意去磨合和接納呢?這個問題請好好慎重想清楚,而不是為了不甘心、太傷心、付出太多不舍等不理性的原因,才說來」騙自己和騙對方的答案。
因為我看過太多人說,願意為了和對方在一起,做任何事。實際上,真正做到自己給自己的承諾或者堅持自己承諾的,並不多。
所以,願意並付諸行動的人,最後才可能會成功的打破「魔咒」,成功挽回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