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範冰冰退出了親手創辦的無錫愛美神影視文化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其股份。這意味著,範冰冰與曾經深度捆綁的唐德影視,進一步劃清了關係。
據了解,愛美神成立於2015年7月30日,成立之初,股東只有範冰冰和她的母親張傳美,而範冰冰與唐德影視的深度捆綁也離不開與愛美神的「糾纏」。
2016年3月底,唐德影視發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公告,擬以現金方式收購愛美神51%的股權。根據構成重大資產重組要求及當時唐德影視資產情況計算,愛美神51%股份的起始定價應為7.4億元或4.35億元。而該價錢對應的是「範冰冰未來10年演藝經紀獨家代理權。」
此後,雖然收購事件未果,但唐德影視還與愛美神共同出資成立子公司,繼續開展業務合作。
然而,這個明星、影視公司深度捆綁的典型案例毀於2018年「陰陽合同」事件。
「陰陽合同」事發後,範冰冰深陷輿論漩渦,被罰8億淡出娛樂圈。
也正是在2018年,唐德影視迎來斷崖式下跌的財務數據——營收3.72億元,淨利潤-9.27億元。其中,受「陰陽合同」事件影響,由範冰冰主演、製作成本超過5.8億元的《巴清傳》未能如約播出,當期計提壞帳準備4.96億元。
合作破裂之後,範冰冰和唐德影視漸行漸遠。一邊是範冰冰清空所持有的唐德影視全部股份、卸任愛美神法人代表,另一邊是唐德影視業績不佳、股價下滑、實控人變更。
如今,範冰冰退出愛美神股東行列,或昭示著與唐德影視的深度捆綁的落幕。
對於曾經深度捆綁的範冰冰、唐德影視如今卻雙雙下行一事,中央財經大學數字經濟融合創新發展中心主任,《中國數字創意產業創新發展藍皮書》主編陳端告訴《商學院》記者,這其實是:
1.有偶然中的必然性
即便事件本身的導火索貌似偶然,但是整個行業發展的那個時間節點上,基於國家整個強化導向、加強監管的宏觀產業背景之下,即使不是範冰冰,可能也會從另外一個人身上觸發這個導火索。
2.企業捆綁明星曾經流行
影視企業尤其是上市公司,通過併購明星的公司等手段,與明星進行深度捆綁,藉助明星的流量效應來吸引社會注意力資源,有助於自己市值的提升和商譽的增值。而這種做法在前幾年非常盛行。
3.監管力度提升
但是到了今天,在引導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這樣一個大背景下,監管層對過去那種泡沫似的玩流量來吸引公眾注意力,然後推高市值的做法的容忍度越來越低。
所以,在未來,明星跟企業深度捆綁,明星人設一旦崩塌,對於企業的這個商譽打擊也會是一個釜底抽薪式的。企業需要綜合評估捆綁明星的這種風險,即使要捆綁,也要對明星進行慎重的選擇與風險評估,包括制定風險預案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