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早上上學早,下午放學較晚。恰好這兩個時段光線較暗,車輛、人員集中,是交通事故高發時段。所以我建議給我市中小學生校服加裝反光標識,減少一些安全隱患。」市政協委員、淄博職業學院校企合作與就業指導處副處長杜元剛向記者表達了他的熱切期盼。
杜元剛說,諸多學校的大門都是直接建在公路旁邊,據有關機構測算,在照明條件差的環境下,當車速為每小時60公裡時,可見性為79.25米才可制動至停止。即使學生穿著醒目黃色衣服,可見性也只能達到36.6米,但穿著有反光材料的衣服,警示材料會在車燈、路燈照射下閃閃發光,可見性就可提高至152.4米。其實,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已於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國家標準。其中規定: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是指在光源照射下,具有強逆反射性能,能夠顯著提高穿著者存在辨識力的中小學生校服。建議教育部門強制要求對學生校服加裝反光條等安全標識。
杜元剛表示,目前我市中小學校都擁有各自款式、顏色及學校標誌的統一校服,並要求學生上學穿著。但調查發現,現有校服並沒有統一執行國家標準,沒有加裝反光條等明顯安全標識。
提案最後,杜元剛提出三點建議:教育主管部門應加大管理力度,督促各中小學校依照國家標準來定製或採購「反光」校服;交警部門有義務提醒和指導管區的中小學校加強安全教育,及早落實反光校服的統一改良或推廣;可以借鑑外地經驗,由相關部門統籌安排,由此增加的生產成本可由財政給予適當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