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突然要斷絕父女關係,女兒:他們對我很好,可房子沒寫我名
1.因為伍老漢只有一個兒子,就收養了一個女兒,名叫樂樂,樂樂生性比較內向,而且性格較為偏激,這也讓她和常人有些不同,不過正因為如此,伍老漢對樂樂關愛有加,當作親生女兒來撫養,這20多年來,包括上學,畢業找工作,結婚都出了非常大的氣力,然而如今伍老漢卻收到養女的一紙訴狀,樂樂要求和其解除養父女關係,這讓伍老漢感覺天都塌下來了,那麼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2.以前樂樂也會耍小脾氣,然而此次並不是耍耍脾氣,小打小鬧,因為樂樂已經請了律師,正在法院起訴,樂樂向法院提出解除與伍老漢二老的關係,對於這個消息,伍老漢感到很是震驚,對女兒的這一行為感到不解,在回去之後,便一直思考女兒為什麼要這麼做,他又急又氣,在伍老漢已經步入老年,且不提這個時候應該是樂樂反哺的時候,就提出要解除兩者的關係,這樣的事情做出來,實在是讓人心寒了。
3.那麼為什麼樂樂要這麼做呢?樂樂到底是怎麼想的?樂樂說當時自己的親生父母沒有養育她,因為家庭比較貧困,家裡兩個孩子養不起,就把她給了養父母,樂樂因此也沒有怪親生父母的想法。而對於自己的養父母,樂樂表示具體有哪些例子她說不出來,但是他們對樂樂是真的非常好,說到這裡,樂樂低下了頭,繼續說,雖然他們待她如親生女兒,可是她還是更加傾向於親生父母那邊,所以,還是解除兩者關係為好吧!
4.然而面對樂樂的說辭,伍老漢懷疑事情並非那麼簡單,果然,在翻看了樂樂的起訴材料時,發現了問題的所在。在起訴材料中,樂樂曾經提到了一套房子,這是一套在長沙市區的商品房,樂樂在大學畢業之後就一直住在裡面,然而其實房子的真正主人卻是伍老漢。難道是這套房產成為了阻隔在這對父女關係的鴻溝嗎?
5.樂樂表示自己當時在長沙工作,工資才一兩千,加上租房等等要挺多錢,所以養父伍老漢心疼女兒,花了這大半輩子積蓄,給樂樂買了套房子,原先房產證名字是寫的樂樂的,可是後來伍老漢思慮了一番後,還是寫上了自己的名字,他覺得自己現在已經老了,關於贍養和財產方面,他認為還是要謹慎一些,而且房子名字是自己的,自己又在老家萍鄉住,這套房子以後一直給女兒樂樂使用也可以。可在樂樂的眼裡,既然房子是伍老漢要給樂樂買的,那房子名字就必須要寫自己的名字,而且這間房子還是他們小兩口的婚房,她覺得房子的主人應該是她才對。
現如今,樂樂以房產證署名受欺騙為理由,認為兩者不適合一起生活,要求和伍老漢夫婦解除關係,這是讓伍老漢萬萬想不到的,沒想到兩者的關係還不如一套房子牢固。在小編看來,伍老漢買的這套房子一直都是樂樂在住著,而且相信伍老漢有生之年肯定也是會讓其一直住下去的,他只是在房產證的名字換成自己的而已,換成任何一個人想,自己花大半輩子積蓄買了套房,別人可以說他自私,但身為女兒的樂樂卻不可以,事情到這裡,孰是孰非相信大家已經有了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