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招警:省考招警採取與省公務員考試合併招錄警察的形式,招警計劃為省考招錄計劃的一部分,兩者考試時間一致,招錄崗位常見的為公安(含森林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監獄機關、戒毒機關人民警察等。大專及以上學歷。招錄對象的傾向性不明顯,條件範圍較寬鬆。
社會招警:社會招警單獨招考,招錄多採取面向退役士兵、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在職人員和其他社會人員傾斜的形式。一年的試用期中、通過崗位實習和4個月的初任培訓後即具備正式幹警身份。一般為大專及以上學歷,個別省份最低學歷為高中,部分省份有心理測評環節。
相同點:
1.三者皆是試用期通過予以正式錄用後,都具有公務員身份。
2.三者的招考生年齡一般都限制為30歲以下,隨學歷增加,多略放寬至35歲。
3.三者都採取筆試+面試的考查形式,其中,筆試的行測科目,三者皆有考查。
4.三者都有體能測評考查環節,未通過體能測評者,不能進入面試環節。
不同點:
1.統考範圍不同
全國公安院校招警為全國統考形式,而省考招警和社會招警僅限於省內統考的形式。
2.招錄對象不同
省考招警的招錄對象一般在公務員招錄條件基礎上,再根據本身特點和具體崗位選擇對口的人才。全國公安院校招警主要針對警校公安專業的應屆畢業生,而社會招警針對的是退役士兵、在職人員和其他社會人員、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等。
3.考試時間不同
省考招警考試時間與各省省考一致,一般為上半年,尤其以4月25日聯考時間為多。社會招警考試各省不同,考試時間多為下半年。全國公安院校招警考試已確定於4月23-24日(16年)考試。
4.筆試考試內容不同
5.面試作用不同
省考招警和社會招警的面試考試成績需計算至最終分數中以便排出分數高低,決定最終錄取。而全國公安院校招警的面試考試成績原則上不計入總成績,僅分為合格與不合格,以便作為進入下一步招考環節可否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