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朵
張愛玲小說裡的女性幾乎都帶有悲情色彩,《半生緣》裡的顧曼楨便是其中一個。顧曼楨出生於一個普通的安徽六安農村家庭,因為父親在上海書局謀了一份工作,全家八口就搬到了上海,搖身一變,成了魔都人。
好景不長,父親就得了重病去世了,顧家一下子失去了主心骨,顧母又不願出去工作,顧奶奶更是不管事,身為老大的顧曼璐只能扛起重任,相比之下,顧曼楨要比姐姐顧曼璐幸福很多,最起碼,她讀了大學,畢業後又在工廠謀了一份正經工作。
顧曼楨所擁有的光鮮亮麗,全都是姐姐犧牲身體和名節換來的,千不該萬不該,顧曼楨不該和姐姐的前未婚夫張豫瑾糾纏不清。顧曼楨和沈世鈞談戀愛,像她這樣情感方面已經開了竅的女人,不會意識到張豫瑾對自己的想法。
但她還對張豫瑾格外親近,讓沈世鈞誤會了,也讓顧母和顧奶奶誤以為兩個人互有情意,進而產生了撮合的想法,因為這件事,顧曼璐對妹妹產生了極大的敵意,10年來心裡攢下的不平衡全部爆發了出來。
於是,一出借腹生子的戲碼上演了,為了把祝鴻才留在家裡,顧曼璐成全了他的野心,在一個雨夜裡,顧曼楨被欺負了。一年後,顧曼楨生下了一個男孩取名叫榮寶。
好心的林生和金芳夫妻倆救出了顧曼楨,可是,好景不長,顧曼璐就去世了,祝鴻才對兒子榮寶根本不管不顧,交給了一個下人周媽管教。祝鴻才不在家的時候,周媽經常對榮寶又打又罵,作為母親的顧曼楨實在無法看著親生兒子受這般虐待。
為了給兒子榮寶一個完整的家庭,顧曼楨選擇和祝鴻才登記結婚,這一妥協,就是10年,很難想像,一個女人整日裡面對著一個曾經欺負過自己的男人,該有多麼恐懼和作嘔?
顧曼楨和祝鴻才的10年婚姻,無性無愛,兩個人只是從孩子的角度出發,更準確地來說,顧曼楨是為了孩子,而祝鴻才雖然對顧曼楨有想法,卻又不得不忍受住衝動。這樣的婚姻,很難長久下去。
我的一個同學,她的父母就曾經歷過這樣的一段無性無愛婚姻。在她上小學五年級的時候,父親和母親就各種爭吵,期間分了居,同住一個屋簷下,關係相當彆扭。
表面上,父母說分居不離婚是為了孩子考慮,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等到孩子大學畢業成了家,兩個人的使命完成,就分開住。實際上,我的這位同學,並沒有感受到家庭的溫暖,反倒壓力很大,認為自己阻礙了父母追求生活的權利。
同學考上大學後,唯一提出的要求便是父母趕緊離婚,各自追求各自的生活,直到那一刻,她才真正鬆了口氣,7年以來,她一直生活在複雜的環境裡,因為父母的這些特殊表現,她比同齡人成熟很多,背負了學業和家庭雙重壓力。
其實,父母之間無愛,再極盡隱藏,孩子還是能夠洞察的,口口聲聲地打著為孩子好的旗號,又有幾對父母,真心諮詢過孩子的意見,他們是否願意父母為自己這樣「犧牲」?
既給了自己壓力,又讓孩子背負著愧疚,這不是愛孩子,而是在毀掉孩子。
話題重新回到顧曼楨和祝鴻才身上,祝鴻才曾經對顧曼楨做過那樣的事情,毀掉了顧曼楨的一生,換做任何一個女人,都不可能選擇原諒,更何況,顧曼楨跟祝鴻才根本就不是一路人。
從表象上來看,顧曼楨溫柔善良,其實,她的性格最是剛強,認準了一件事,就不會改變,哪怕她再愛沈世鈞,也不著急結婚,反倒是在要求兩個人經濟獨立的前提下,再來商討婚事。由此可見,顧曼楨是一個努力生活又個性要強的女人。
反觀祝鴻才,他就是一個投機倒把的商人,趁著guo難,大發橫財,顧曼楨看重的是靠著自己的雙手賺取乾淨的錢財,她不可能接受祝鴻才這樣的小人。而且,圍繞在祝鴻才身邊的朋友,也全都是一副德行,顧曼楨參加酒會,不打扮也不會說話,給祝鴻才丟盡了臉。
難道顧曼楨那麼執拗,不肯做出改變嗎?事實上,她只是討厭祝鴻才罷了,如果換做她愛的沈世鈞,未必不會試著去迎合。
和這樣的顧曼楨生活在一起10年,祝鴻才也肯崩潰,他突然發現,顧曼楨也並不是那麼討人喜歡,於是便有了醫院裡帶著情人女兒看病的事情。面對親生兒子榮寶,祝鴻才像一匹餓狼。
而面對情人的女兒,並非祝鴻才的親生女兒,他卻一副慈父的模樣,可見,祝鴻才還是有做好爸爸好父親的潛力的,只是,顧曼楨不願挖掘而已。
說到底,兩個無愛無性的人生活在一起,對彼此都是一種折磨,對於作為中間紐帶的孩子,也是一種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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