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電視臺新聞調查做了一期節目,標題還略有幽默感——《整酒》,說的是恩施市的一個新風潮:有事沒事,巧立名目整場酒,請個客,親朋好友不堪重負,表面恭賀背後罵。紅白喜事,婚喪嫁娶,拆牆裝門,反正大的小的,正常的,非正常的,甚至沒事也要編一點小名目,也來請場酒。
這樣整酒,目的是什麼?不說大家都明白了:為了錢唄。一是通過請酒收禮金,謀劃發點財,二是為了把付出去的「冤枉錢」再收回來,自己家也挖空心思,想些名堂來請酒。
這樣,形成了相當可怕的風氣,惡性循環,你請我請,大家都請,你欠我我欠你,不知何時還得清這個人情,有的還為此背上幾萬元債務。
有個村民在接受採訪中描述「紅包」(禮金)的惡循環:這次你來我家吃喜酒,包了100,下次我去你家,則要包200,如果你包給我500,下次你請酒,我則要包1000,要不,核對數目不符,人家理直氣壯把你轟出門去。
其實,這種惡劣的風氣,不僅恩施,貴州、四川等省的一些地區亦如此。
大約是十年前,我的一個朋友回老家,碰上姨媽家孫女滿月,高高興興去喝喜酒,家人反覆提醒,要記得包個紅包。朋友打了個100元的紅包,結果姨媽不高興,反饋回來,說「你們家會不會做人啊」,家裡人才知道沒交代清楚,家鄉的「紅包」已經漲到800元一個了。兒女結婚擺酒,小孩滿月、百日擺酒,周歲、十周歲分別擺酒,老人做壽擺酒,新屋入夥擺酒……朋友說,太奇怪了,不知何時,紅包突然漲得那麼離譜,很多家庭巧立名目請酒,就是要把送出去的禮金收回來。
朋友感慨,真是越窮越見鬼,什麼善良的鄉親,淳樸的鄉土,一切都毀掉了。
雖然有些過激,但,誰又說不是如此?
毛主席他老人家說,「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就是耍流氓」。
針對此現象,可謂「凡是以賺錢為目的擺酒的,都是壞蛋」。
看這期「整酒」的時候,我母親一直在「嘖嘖」感慨,什麼鬼風氣,食酒都食窮嘞,親戚親戚,這樣還有鬼臉面來往嗎?拿一百、兩百也夠愛好了!
人家壓根就不講臉面了,還在乎往來嗎?
母親是少見多怪,她從來沒有聽過,客可以這樣請,禮會這樣送。她以為天下都像我們石寨村那樣,鄉風簡單,人也簡潔。
對於我們南北礤、松源邊鎮來說,喜事是有規矩的,不能亂辦,請一次酒,是家庭的一個大事,管運氣,管人氣。因此,對辦事擺酒是很謹慎的,一旦禮儀規矩沒搞好,就會得罪親戚朋友,這樣得不償失。因此,能不請就不請,請了就要儘量圓滿,這是基本原則。除了結婚、滿月,或老人祝壽、喬遷,算是大件事,其它很少請酒的名目。過去的年代,極為偶爾的是,若誰家連續多年運氣太差,家庭起不來,會有人建議,改個灶吧,小範圍辦一場酒,帶點喜氣。當然,這完全不是以收禮金為目的的。
我尚在老家工作的1992年前,吃個喜酒是20元,而且是很高大上的關係才這個數,老親戚、普通親朋,一般是10元、5元,有的湊錢買一塊鏡子什麼的就可以了。
10年前,紅包數額在50、100的線位,到現在,還是以100為主流。
我們那請客是非常嚴肅的事,必須提前專門寫請柬,打電話、梢口信,或親面約請。類似母親娘家,祖母娘家這樣高級別的親戚,必須親自去送請柬,面對面約請,落實人數(一般要下達指標,外婆家一定要有一臺或兩臺,祖母娘家,要一臺兩臺)。別緊張,落實人數跟紅包沒關係,我們的禮金是按家庭為單位給的。一家給個紅包,去三個人,也是高興事。如果主家敷衍了事,請得非常不正式,親戚們是不高興的。
紅包事小,來不來事大。
「看吧,他們母舅家真給面子,來了整整兩車人」,這是最高的評價,而不是看收了多少錢禮金。
當然,100元是普遍標準。有兩種情況會浮動:一是非常特別的兄弟哥們,打個千兒八百的,或親朋有意借喜酒之機,表示物質支持和補償,把紅包弄大一點;另一種是對老親戚和特別的長輩,或經濟比較困難的親朋,都會私下叮囑,免受禮金,或到了現場,先收下,回頭想辦法塞回給他們。
還有一個非常值得點讚的是,如果到城裡的酒店擺酒,那麼,主家一定會安排好車輛,指定個地方把親戚們從鄉下接去,喝好了,再送回來,通常每家還會拿到一個10塊錢的小回禮。
怎麼樣?如果非要誇一下我們石寨村,我覺得這個好風氣就足夠感動中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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