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16年,妻子帶著兩個女兒,幾乎每天都住在娘家。丈夫想去看孩子,卻被趕出去。當初丈夫把妻子打出家門,只因妻子與別的男人曖昧。如今丈夫徵收了5套房子,妻子帶著孩子來要房要錢。公公:你只吃飯不做事。
39歲的丁女士是一名家具銷售員,回娘家一住就是8年。這段時間,丈夫孫先生對她不聞不問,對兩個孩子不管不顧。
孫先生的住處離丁女士的娘家並不遠,卻不把妻子和兩個女兒接回家。
孫先生是當地的徵收戶,徵收了5套房子,但作為妻子的丁女士,沒有享受徵收後的生活,反而帶著孩子回到了農村的娘家,受到全村人的質疑。
丁女士帶著兩個女兒在一個簡陋的房屋裡,一住就是8年,每天接送孩子上大學,既當爹又當媽。
8年前,被丈夫毆打的情景,她心有餘悸,從此她帶著兩個孩子離開夫家,想著丈夫能夠接她回去,但這麼多時間來這麼長時間了,丈夫從未踏入娘家。
丁女士的娘家距離夫家只要40分鐘車程。8年時間裡,作為父親的孫先生,都沒見過兩個女兒,也從未支付兩個孩子的生活費和學習費用,孫家人還把以前的電話號碼全部更換。
在丁女士離開夫家時,房子按人按戶已經分配完畢,她不僅沒有得到原本屬於她的徵收款,還要獨自承擔撫養孩子的費用。
丁女士對夫家的新家很陌生,小區居民對於孫家人都有很好的印象。孫家已經徵收了5套房子,現在條件很不錯。
8年前,丁女士被打出家門,如今孫先生淡定地說出了一個意外的秘密。
丁女士8年來第1次踏入孫家的新家,看見丈夫很害怕,不敢靠近,而孫先生重逢妻子。也沒有多高興,一心玩手機。
對於當年妻子的離去,他充滿了怨恨。
幾年前,他和妻子的感情平平淡淡。妻子外出的頻率增加,偶然有一次,他看見妻子和一個神秘的男人關係曖昧。於是他動手打了妻子。
面對丈夫的質疑,丁女士面對微笑,絲毫不受影響。她帶走孩子後,孫先生曾打算去接回孩子,卻遭到了丁家父母的反對,雙方為此還發生過激烈的衝突。
此後,丁女士將丈夫起訴到法院,最終因孩子的撫養權未歸屬,沒能離婚。
對於妻子起訴,孫先生耿耿於懷,選擇不再與妻子聯繫,也不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夫妻間冷戰持續了8年。
16年的婚姻裡,前8年妻子多半時間都在娘家,很少待在自家。8年後,兩人徹底分開,淪為陌生人。
丁女士反駁,自己在家裡洗衣做飯,撫養孩子,為家裡付出不少。
當初,孫家徵收在即,經人介紹,夫妻二人相識,兩個月就扯證結婚了。
讓孫先生想不通的是,他為了妻子可以睡地板,但結婚後丁女士好像心不在此,大部分時間都住在娘家。
兩人結婚時,沒有舉辦過婚禮,沒有像樣的旅行,連一張生活合照都沒有,更沒有共同的朋友。
孫先生曾被妻子丁女士起訴離婚,雙方沒有達成協議沒離成。這一次的起訴,讓孫先生的心裡很受打擊。
他覺得妻子嫁給他目的不純,好像是為了獲得徵收款,得到更多的利益。
在他心裡,雖然8年沒見孩子,但心裡留有她們的位置。
他搬進新家後,就為兩個女兒置辦了一個上下鋪的床,還買了女生喜歡的床單被套,知道女兒總有一天會長大,會理解父親的無奈。
丁女士一家以務農為主,她高中畢業後,就去了外地投靠親戚,幾年後回到老家,經人介紹認識了同齡的孫先生。
當時孫家面臨徵收,基於現實考慮,兩人很快就領證結婚。
因為有在外工作的履歷定律,丁女士認為自己的視野更開闊,希望丈夫能到外奮鬥,對待生活積極向上。
孫先生作為家中的獨子,一直在父母的庇護下成長,習慣了安穩的生活,又徵收了5套房子,對生活的態度就更安逸了。
婚後,丁女士發現丈夫與她不是同一路人,開始頻繁回到娘家生活,選擇了一家離孩子學校很近的家具城工作。
問兩個女兒對父親的印象,大女兒停留在四歲,小女兒就沒有印象。
對丁女士來說,最讓她頭疼的就是孩子的未來。
分居8年,夫妻雖未離婚,但孩子卻從未享受過一天的父愛,更讓丁女士擔心的是,兩個孩子成長在一個不完整的家,性格從開朗變得自閉,成績也逐漸下滑。
分居8年後,妻子上門討說法,公公控訴她光吃飯不做事。
孫家只有一個獨生子,對於兒媳更加看重,但丁女士自命不凡,根本沒心思待在孫家。
小區的同齡人每天都接送孫子孫女上下學,孫家公婆只能坐在牌桌前玩牌,每天盼著孫女能夠回家,但兒子兒媳的矛盾。卻讓兩個老人無法與孫女團聚。
這兩年,大女兒變得很叛逆,不愛與人溝通,學習成績直線下滑。丁女士擔心孩子繼續成長在這樣的家庭環境,會變得更加被動。
聽到這樣的說法,孫家父子又氣又急:有事情才想把孩子放過來?
孫先生始終把孩子放在第1位,這麼多年沒盡到父親的責任,心裡很慚愧,兩人都願意先放下,讓孩子與父親見面。
無論怎麼勸說,大女兒不願意回去見父親,對她來說,這是一個又陌生又渴望的人。
丁女士把小女兒帶回家見孫先生。丁女士離開夫家時,小女兒才一歲多,時隔8年再次見到父親,10歲的小女兒,依偎在母親的懷裡,不敢直視父親,並流下了淚水。
孫先生無奈又自責,想做好父親這個角色。他為孩子準備了床鋪、課桌和玩具。
看見這陌生的一切,孩子似乎不能相信和接受。
帶孩子回娘家住的那8年時間裡,丁女士給自己省吃儉用,也要給兩個女兒在物質上儘量滿足,讓她們感受到母愛。
鄰居和父母都勸丁女士回去夫家,不能再待在娘家太久,她感到不小的壓力。
16年結婚以來,孫先生從未感受到完整的家庭,更多的是旁人的閒言碎語,所以離婚已常定局,不可能有轉機。
跟著父親生活,兩個女兒在短時間內很難接受,丁女士願意帶著她們,先到丈夫家生活一段時間,等她們適應後再選擇離開。
想到馬上能跟女兒一起生活,孫先生很感動,飽含熱淚。
他是個不善言辭的人,8年前打了妻子,他很自責,當年未照顧女兒,他更是慚愧。
丁女士帶著孩子回來,他決定每個月支付2500元的生活費,也會把之前屬於丁女士的指標房給她。
此刻,他們暫且不談離婚,只談孩子的未來。往事清零隻為孩子,即使婚姻不能走到最後,也要在撫養孩子這件事上,保持一致。將孩子放在第1位。
為什麼他們會走到這一步,就是因為雙方的三觀不合。
因為女方覺得家庭要有獨立性,她比較清高,要有自主權。而男方是一副原生家庭生活的狀態,覺得女方要依附他來生活。
兩人的感情方面出現分歧,導致他們分道揚鑣。
小孩是可憐又無辜的。所有的父母面臨這些決策時,不要閃婚閃離,為了孩子,為了自己,一定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