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內戰全面爆發,陪都重慶也時局不穩。
身為民國元首的蔣介石正在焦頭爛額中,突然有一天,他最心愛的情婦哭哭啼啼闖進辦公室,這令他很詫異。正常情況下,他是不允許情婦到辦公場所。
因為蔣介石這個人很注重個人形象,年輕時的狂浪先放下不提,畢竟每個人都在摸索中前行。
真正走上政壇後,蔣介石非常自律,他相信以身作則可以樹立形象,便於約束他人。所以,他一生相好的女子不多。先拋開宋美齡嚴管的因素外,還是蔣自身內因大一些。
但蔣還是有一位如夫人、一位煙塵女子的至交情人,後來又傳說他與陳立夫侄女有一腿,真假我不清楚。
本文寫的情婦是誰,直到四十年後的1985年,涉案當事人都不肯說,只含糊地說,她是蔣介石最大的情婦。
蔣介石曾三令五申杜絕黃金走私,一經發現必法辦。很多高官被這條首令嚇倒,膽子小的都規規矩矩。可任何事情都不排除個案,這個人不是別人,就是蔣介石的最大情婦。
她把走私黃金生意做得風生水起,涉案金額特別大。
俗話說,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這件事被身為國民黨中央軍事法庭的四個人瞄上,這四人是把持軍事法庭命脈的四個官員,以庭長為首,其他三位官位也不低。
在1943年的某一天,軍事法庭四位官員把蔣介石情婦的黃金劫持了。當時蔣情婦走私的路線是大陸、香港、舊金山。
的手在境外,一筆很大的錢被四個人私分。消息傳來,蔣的情婦急得哭哭啼啼的找蔣告狀,這時的蔣介石卻忘記他的三令五申,早氣得臉色鐵青,恨不得立時抓人法辦,好還他情婦的黃金,於是提筆寫下手諭:追究嚴辦!
手諭還沒下達消息已經傳出,四個人倉皇逃竄。其他三人去哪兒不知道,咱們的當事人先去長沙,在長沙開了一家銀行,本想棄武經商,誰知局勢動蕩,戰爭打得越來越激烈,通貨膨脹越來越嚴重,銀行無法生存,只能投放黃金維持。沒用兩年,帶去的黃金所剩無幾,不得已關閉銀行流落到上海。
他只想經商。當時,人們把紅豆炒得火爆,他又大量囤積紅豆,結果隨著戰事進展,紅豆生意也泡湯,一場精心策劃的打劫,黃金到手最後也化作烏有。
民國時,到底有多少秘密,我們不得而知,隨著時間推移,當事人早已作古,一切的一切都還給了歲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