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大一女生在微博公開發布自己的賣淫經歷,校方回應稱該生現正在精神病專科醫院住院治療。該女生在微博上發布的聊天截圖,似模似樣,其中還包括轉帳記錄等內容。究竟是戲精上身、自導自演還是確有其事,新聞中並未言明。但這終究不是什麼光彩的事,對女孩、家庭、學校來說,都招來了負面影響學校意指女孩患有精神病。實際上是否患精神疾病,是需要做鑑定的。從法律角度來說,精神病會影響到責任能力的認定。如果是間歇性發作,則還需進一步判斷行為時是否發作。如果是完全沒有辨別能力,對於男方而言,則不僅僅是花錢買性這麼簡單,還將涉嫌強姦罪。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之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如果情節較輕,則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是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則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