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連零下16℃,下了2021年的第二場大雪。千裡冰封,萬裡雪飄。好美!可惜不能與君共賞之。中午看了一個央視《社會與法》欄目報導的案子,2017年的,不知道為啥突然出現在信息流中。大概是關鍵詞特別有爆點,男子被妻子情夫爆砍 兩小偷拼死相救。概括得也沒錯,但了解整個事情全貌以後又會覺得每個人都是可憐人。行兇的男子(簡稱A)和女主B其實是大學時代的戀人,畢業後也是海誓山盟,只等工作穩定下來就扯證結婚。B的工作在地產公司,收入不菲。A為了追求理想,找了份時間自由薪酬低的工作,埋頭寫小說。他們自己並不覺得有何不妥,可B的父母看不上A,覺得一個月才掙2600的他,不可能給女兒帶來幸福。經過他們的一番幹預,B只好跟A分手,嫁給了一直追求自己的上司C。但是真感情是沒辦法被阻隔的,婚後沒幾個月這兩人又死灰復燃了……另一邊兩個小偷的人生經歷還要更慘。他們本身是親兄弟,從小生長在大山裡。由於父親生病失去勞動能力,哥哥只好放棄學業出來打工,供弟弟讀書。後來弟弟看家庭越來越困難,就想輟學跟哥哥一起打工,哥哥堅決不同意,想把弟弟接到城裡繼續讀書,跟在他身邊他來照顧。但其實他根本沒啥錢,情急之下走上了入室盜竊的邪路。由於踩點準,每次拿的財物也不多,所以沒有人報警。後來他的犯罪行為被弟弟發現了,弟弟不忍心哥哥獨自承擔風險,要求陪哥哥一起去,他就讓弟弟幫他望風。有一天他跟弟弟講,自己找到了一個比較穩定又能掙錢的工作,最後幹一單就收手,有始有終,他選擇的對象就是B這家。當天本來是B和C回父母家的固定日子,由於A特別想見B,B就找藉口說自己身體不舒服,留在家裡不出門。好巧不巧兩人剛親熱上,C就回來拿忘記了的東西,撞個正著。C一氣之下衝到廚房拿菜刀要砍A,身手不行反而被A奪刀反殺,砍倒在地。A剛剛把渾身是血的C拖到衛生間,又聽到客廳傳來B的尖叫……兩小偷就是這時候來到B家,弟弟在門外望風,哥哥一人進了客廳。他也沒有想到家裡有人,而且不止一個。很快他就和B,以及從衛生間衝出來手握菜刀的A扭打成一團。本來他已經落了下風,弟弟聽到動靜過來幫忙,合力把AB捆上,拿走了電視柜上的錢包。兩人離開後越想越不對,A的菜刀上沾滿鮮血,可他們打鬥中根本沒人受傷。A的長相也跟他們踩點時看到的戶主不符。AB神情慌亂,似乎並不止是因為他們的關係。弟弟建議回去看看情況,猶豫再三後他們選擇了折返,去而復返的異狀也引起了保安的注意。兩人剛好阻止了A對C頭部的致命一擊,然後就被隨之而來的保安抓個正著。C被送往醫院,剩下四人全進了警局。最後的判決是兄弟倆的盜竊罪已升格為搶劫罪,哥哥判十年,弟弟(未成年人)判三年,A和B故意殺人未遂各十五年。這裡面的矛盾之代表性,簡直是天然的影視化素材,讓人想起《無名之輩》。接親的時候,給新娘子送上小衣服小鞋,教她「懂規矩」,讓她知道進門以後要低眉順眼做「小媳婦」這種腐朽破爛事兒,我很小的時候,也在老家見過一起。好在男家還有兩個懂事的年長親戚在場,趕緊出來打圓場,說這件事他們做親戚的也並不知情,讓來接親的年輕人跑個腿,趕緊去買合適的。就有脾氣暴躁的年輕人大聲嚷嚷:去買新的可以,開婚車送我們去買。——那是1980年代,雖然沒有現在那麼漂亮的豪車,但婚車還是要有的,哪怕只是個拖拉機、貨車、甚至自行車,那也是打扮過帶了大紅花的。這話一說出來,女方立刻就有人拎起板凳要打架,啥親戚都攔不住了。我當時還在讀小學,不懂裡面的訣竅,還奇怪人家都答應買新的了,為啥女方反而翻臉了?後來聽大人聊天才知道,給新娘子用的那輛婚車,在接親那天是不能走回頭路的,如果跑了回頭路,就等於昭告天下說新娘子貞潔品行有問題。(居然有這麼多摳細節的臭講究?果然宅鬥文是有來源的呀。)男家大概覺得這麼說話做事很痛快,是給了女方一個下馬威。可這就不是結親了,這是要結仇啊!你都要跟我家結仇了,我怎麼還會把閨女送到你家去當人質呢?你那是親生的兒子,我閨女也不是撿來的啊!嫁誰不是嫁,天底下又不是只剩下你兒子一個男的。再說了,誰家還沒個男人,都是當兒子當丈夫的,還能不知道真正好男人好婆家到底啥樣咋的?所以結局嘛,大家都可以猜得到,這門親事一拍兩散了,就在擺酒接親的那一天。男方當初敢這麼做,大概是覺得女孩子為了不至於「淪落」成二婚,只能忍氣吞聲吧。以當時的輿論環境,女方當時確實被人指指點點很難受,但是熬過那一陣子也就好了,誰有閒工夫成天叨咕同一個人同一件事呢?既不要求彩禮,自己還保有嫁妝,就嫁了個還不錯的老公,翻過篇還是平平整整的日子。男方的日子反而更不好過。因為他也一樣成了輿論的中心,也一樣是二婚了。個人條件一般,若想再娶一個條件不比前任差太多的老婆,就要出更多的甚至是翻倍的彩禮。反正他再結婚的時候,再也沒搞任何花樣了。算起來,80年代到今天,三十多年過去了,誇張一點說,四捨五入也要40年了。真沒想到,2021年的遵義居然還能發生類似的事情。40年前的妹子都是寧願離婚也不跳這個泥坑,難道40年後的妹子還會怕嗎?反正我是想不通,主動挑事兒把親家變成仇家,這腦袋瓜子裡面都在想啥呢?以及,我說的是三十多年前的事兒,我老家如今可沒再聽說過有這樣的玩意。就只說現在這件事吧,我覺得這事就不該去扯什麼男女對立。為新娘出聲的是她的堂表兄弟,支持她的是她的父親。他們可都是男人啊。各地民間,亂七八糟「土規矩」多了去了,絕大多數就是搞事兒的。現代人要是還都照這些「土規矩」來「講究」,那婚喪嫁娶都是分分鐘可以打起群架來的大場面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