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鄭州市區級達標評優理論測試日前結束,今天上午的評卷工作也已經完成。從答題情況來看,今年老師們的成績普遍好於往年,說明老師們的理論學習是卓有成效的。試卷中的一道題引起了評卷老師的討論,試題如下:
在《平面鏡成像》一課中,用一根沒有點燃的蠟燭代替的是點燃的蠟燭還是代替點燃的蠟燭的像?你判斷的依據是什麼?
之所以引起評卷老師的討論,是因為在評卷中發現,有少數老師在回答本題時,把未點燃的蠟燭的作用分成了兩部分:開始尋找點燃的蠟燭的像時,未點燃的蠟燭代替的是點燃的蠟燭;測量像距時,未點燃的蠟燭代替的是點燃的蠟燭的像。
真相到底是什麼,讓我們來看看課本上的描述:
從紅框中的描述來看,未點燃的蠟燭代替的就是點燃的蠟燭的像。
老師們討論的焦點是:「直到看上去它跟前面那支蠟燭的像完全重合」
在這裡,是不是就代替了點燃的蠟燭呢?
我們接著把實驗做完。確定了像的位置,接下來就是測量物距和像距,然後進行比較,最後得出結論。
縱觀上述實驗過程,我們不難發現,測量出的物距和像距是實驗結果——有數據,而「直到看上去它跟前面那支蠟燭的像完全重合」是靠人的眼睛進行判斷的。找到像的位置就已經完成了實驗,至於是不是完全重合,那就因人而異了——除了火星人,地球人恐怕很難做到。
最後一個問題是:怎樣判斷像與物等大?
根據像距等於物距,就可以得出像與物等大的結論。雖然在初中階段我們不可能給學生講放大率,但作為老師應該知道,放大率就等於像距與物距的比值。
我為老師們感到驕傲!善於思考的老師肯定會教出善於思考的學生。如果機緣湊巧,我將給老師們講講我最後的學生。我發現,你把學生教成什麼樣,學生就會把你成就為什麼樣。
祝老師們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