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雅妮(左)和義務代表她的律師阿尼爾抵達高等法院。莉雅妮洗脫罪名後,在庭室外激動地緊緊抱住律師。(情義之家提供)
過去這個周末,新加坡民眾都被「樟宜機場集團主席廖文良的前女傭洗脫偷竊罪」的熱辣新聞刷屏。廖文良和廖啟龍父子2016年10月30日舉報自家印尼女傭莉雅妮被辭退時,偷竊價值3萬4600新元的DVD播放機、床單、被單、百多件衣物、廚房器皿、名牌包、手錶及太陽眼鏡等物品。國家法院法官2019年3月判莉雅妮罪成,坐牢26個月。莉雅妮不服判決,通過律師上訴至高庭。上周五(9月4日),高庭法官陳成安推翻國家法院判決,莉雅妮成功洗脫四項偷竊罪名。樟宜機場集團主席廖文良(左)與前印尼女傭莉雅妮。(紅螞蟻製圖)案件的細節許多媒體都有詳細報導,紅螞蟻就不一一贅述。小女傭對抗大富豪還打贏官司沉冤得雪的故事,被代表女傭的律師阿尼爾用聖經故事《大衛和歌利亞之戰》(David and Goliath)來形容。巨人歌利亞身形龐大力大無窮是個打不倒的恐怖敵人,然而手無寸鐵的大衛最終卻憑著勇氣和智取,攻其弱點打倒巨人,化不可能為可能。上訴得直彰顯正義的故事人人稱快。網民舒心的結果就是,法官和代表律師的公正不阿美名傳千裡,大富豪則臭名昭彰成了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審訊前後花了4年,在審訊期間無法工作的莉雅妮(45歲)住在新加坡的客工援助組織情義之家(HOME),律師阿尼爾也是情義之家幫她找的。情義之家上周在陳成安法官的最終判決出來後,興奮地寫道:「我們贏了!印尼女傭莉雅妮在入住情義之家4年後,終於沉冤得雪洗脫罪名。她被控從樟宜機場集團主席廖文良家中盜取價值3萬4000新元的物品。陳成安法官在下判時,發現這家人在指控她偷竊的背後有「不良動機」(improper motives),他還說被偷竊的物品都被那個家庭的成員動了手腳,因此他有足夠理由懷疑這些物品是否有正確地被警方處理。」情義之家也指出,對所有幫助莉雅妮打官司的成員來說,過去4年是一個心情起伏的旅程。他們由衷感謝阿尼爾律師的無償付出。莉雅妮打贏官司,對無數人而言都是一種鼓舞與啟發。默默付出的阿尼爾就像一匹千裡馬。他是在遇到陳成安法官這位伯樂兼「包青天」之後,案件才扭轉乾坤。「伯樂」陳成安法官(左)與「千裡馬」阿尼爾。(紅螞蟻製圖)
不過,這也同時帶出一個疑問:為何案件在國家法院時,莉雅妮會直接被判坐牢26個月?判詞前後怎麼差了那麼多?關鍵就藏於八個字:抽絲剝繭、明察秋毫。陳成安法官在長達103頁的判詞的最後一段,大力表揚了阿尼爾律師義務無償為莉雅妮打官司。「這場審訊長達22天,當中必須大量盤問控方的多名證人。他(阿尼爾)的定罪與刑罰陳詞長達279頁(不包括有關當局的附件和其他附件)。上訴庭的聆訊一共3天,他的上訴陳詞221頁(不包括有關當局的附件和其他附件)。他的陳詞寫得非常仔細,腳註(footnote)也標得很清楚,論點具說服力。他也詳細分析了大量的證據,在審訊和上訴時清晰闡述、為客戶辯護。他也詳細地分析了審訊法官在哪裡做出了錯誤判斷。這一切他都單打獨鬥一手包辦。這個案件中他雖然只是義務辯護,卻非常投入、展現出高度的敬業精神。」獲陳成安法官大力表揚的阿尼爾律師。(阿尼爾領英頁面)
據《新明日報》向阿尼爾詢問,以他一般的收費,打22天的官司收費10萬新元,3天的上訴費則需要3萬元。加上其餘開銷和預計所付出的精力和時間,相等於15萬元的收費。這次是義務無償為女傭伸冤,因此分文未取。國家法院法庭。(國家法院提供)
負責審訊的國家法院法官劉佩詩去年下判時曾指出,被告莉雅妮偷竊的各種各樣物品,以及物品的品質,顯示被告是因為貪心而幹案,而不是因為有需要,更不是辯方所說的「再循環」或「升級再造」(up-cycling)。被告在僱主眼皮底下偷走財物後,還厚著臉皮要人家支付三個箱子的運輸費。此外,辯方在庭上盤問廖文良的方式,以及辯方提出的許多不相干問題,均顯示被告毫無悔意。再加上被告雖是初犯,卻是有預謀的犯案,在一段長時間裡犯案,而不是一次過犯案,失竊物品數量多,當中一些價值高,因此劉佩詩法官當時指出,根據判例,女傭偷竊僱主財物,必須被判處阻懾刑罰,最終判莉雅妮監禁26個月。高庭陳成安法官在推翻劉佩詩法官的判決時,在判詞中寫道,國家法院法官當時並沒有仔細觀察或考究證詞的準確性。國家法院法官認為控方的證人供詞可信、有說服力而且在長時間盤問下經得起考驗。雖然證人在回憶物品的細節上有些出入,但依然是可信的,因為證人可以清楚證明物品是他們所擁有、能清楚說明如何擁有這些物品、也能說明他們花了多少錢購買這些物品。廖文良的兒子廖啟龍。(海峽時報)
然而,陳成安法官卻一一證明廖文良廖啟龍父子的證詞經不起考驗,很容易就不攻自破,而且許多所謂的「贓物」根本不屬於廖文良廖啟龍父子。「廖啟龍身為證人,供詞非但不可靠,也不認真對待供證過程。廖啟龍提供的證據與其他證人說的不一致,甚至相牴觸。廖啟龍說莉雅妮偷走他的多件女裝的供詞也極為可疑。我不清楚國家法院法官是如何根據廖啟龍在作證時說『無法清楚回憶某些物品是否是他的』而得出結論(女裝是他的),尤其是當國家法院法官注意到有些物品是『較小號的女裝』,而且皮包『看起來也不像是男士專用』。」對此,廖啟龍曾辯說自己有穿女裝的癖好。陳成安法官從供詞中得出的結論是:國家法院法官雖然指控方證詞是可信的,然而『在重重鐵證面前不攻自破,完全是錯誤的判斷』。更重要的是,陳成安法官指出,國家法院法官沒有注意到,廖文良廖啟龍父子與其他控方證人存有串通的可能。他們控告女傭莉雅妮,是「先下手為強」來掩飾他們的「不良動機」,即:阻止莉雅妮向人力部投訴他們一家。從判詞中我們得知,莉雅妮在樟宜機場集團主席和盛裕控股集團主席廖文良的家中工作長達9年(2007年3月至2016年10月)。在這9年中,莉雅妮與僱主廖家眾人關係友好,廖家也經常在特別的日子和節慶時給她豐厚的紅包,而且也將她的月薪從300新元增至600新元。廖家原本居住於湯申路一帶彰思禮巷(Chancery Lane)的49號半獨立式洋房。後來買下同一條街上的39號洋房,廖啟龍與太太和孩子在2016年3月1日搬進39號洋房居住。問題就出在,莉雅妮稱廖家不只讓她打掃49號半獨立式洋房,也讓她打掃39號洋房,以及廖啟龍的辦公室,每回給她10至20新元作為補償。然而,這其實嚴重違反了人力部的規定,即:每名女傭只允許在她工作準證上的註冊地址進行家居打掃工作。新加坡人力部。(海峽時報)
莉雅妮不只一次為「額外工作量」的問題與廖啟龍起爭執,並在庭上稱,廖家在辭退她、給她兩三個小時收拾東西時,她曾氣衝衝威脅廖家要去人力部投訴他們。陳成安法官說,這一點很重要,因為廖家是在莉雅妮作出此威脅的兩天後,才報警指她偷竊。莉雅妮的「額外工作量」在審訊時得到廖家眾人親口證實。陳成安法官因此認為,這在決定廖家父子的供詞可不可靠,至關重要。他同意辯護律師阿尼爾所說,廖家控告莉雅妮偷竊,是存有「不良動機」,因為這麼做能阻止莉雅妮再次回返新加坡工作,這樣她就不能向人力部投訴廖家違反人力部條例。陳成安法官指出,只給莉雅妮兩三個小時收拾行李,也是為了防止她有時間去人力部投訴。律師阿尼爾在庭上稱,莉雅妮曾在大約2018年向人力部投訴自己在多過一個地方工作。據《聯合早報》報導,人力部昨天(6日)發文告證實,確實如莉雅妮在法庭供詞所說,當局曾在2017年10月接到她對僱主的投訴,經徹查後已對廖文良妻子發出警告,同時也發勸告給廖啟龍。隨著高庭下判指廖家舉報女傭偷竊案藏有蹊蹺,人力部、總檢察署和警方昨天也分別宣布,將展開調查,探討是否採取進一步行動。據《聯合晚報》報導,莉雅妮準備通過律師阿尼爾向廖家索討數萬元賠償,作為過去四年因打官司滯留新加坡所蒙受的收入損失的補償。以她最後一份月薪600新元來計算,四年累計的工資,加上加薪等等,約為數萬新元。阿尼爾說,如果廖家願意賠償,而且賠償金額足夠多,這個案件就正式告一個段落。反之,他們將據理力爭,由法庭決定最終賠償額。莉雅妮上周五晚(4日)在長達一小時的線上記者會通過翻譯員說道:莉雅妮上周五晚(4日)在長達一小時的線上記者會通過翻譯員接受媒體訪問。(海峽時報)
「我原諒我的僱主。我只想告訴他們,不要像對待我那樣去對待其他女傭。」她也補充說,她希望廖先生能為自己對她做出如此嚴重的指控「公開道歉」,替她平反。截至截稿,廖文良一家依然保持緘默。既然驚動了人力部、總檢察署和警方,接下來肯定還有續集。廖文良曾在去年的一篇英文報導中談到「新加坡夢」時,分享了自己如何從失敗中站起來往上爬,從貧困中爬至今日的高薪顯赫地位。這次的重磅打擊能否讓他重新站起來?大家都很想知道,幸運女神還會不會繼續眷顧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