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加大中國留學生紀欣然命案6日繼續開庭,檢方繼續傳喚證人,其中包括辦案探員科特尼(Courtney)和鮑爾(Paul Shearholdt),兩人從不同的側面和角度講述了他們在調查奧查(Alberto Ochoa,前譯:奧丘阿)涉案的整個過程。上午的庭審首次曝光紀欣然死在床上的照片,慘狀令人髮指。
犯罪現場示意圖。僑報記者高睿圖
紀欣然失血過多而死亡
洛杉磯警局辦案探員科特尼在法庭上作證時表示,2014年7月25日,也就是紀欣然被發現死在宿舍的第二天早晨8點多鐘,他被派往南加大「城市公園」(City Park)學生宿舍樓調查命案。他沿著29街向東,經奧查德(Orchard)大街向南,再從30街向西直到「城市公園」學生宿舍樓門前,在將近一英裡的路上他都看到了紀欣然頭部重傷後一路灑下的斑斑血跡。
受害者父母委託的律師蔡文慧在法庭外接受記者採訪。僑報記者高睿攝
從法庭展示的照片上看,紀欣然的血不僅灑在沿途路上,還留在了宿舍門口的地上、門上、電梯按鈕上、寢室門上、洗手間的地上、洗面池邊、客廳的帆布衣柜上,以及從裡面翻出的幾件襯衣上。紀欣然出門穿的白色體恤衫被血液全部染成紅色,淺藍色牛仔褲膝蓋以上也都染成紅色,他的內褲、襪子全都是血,白球鞋變成紅球鞋,鞋底內測厚厚的一層血垢。
照片顯示,紀欣然死前頭朝裡倒在床上,身上裹著被鮮血染紅的薄被,床邊的地板及牆上到處是血。從案發現場一路跑回宿舍,血液拋灑在寢室各處,紀欣然似乎流盡了體內的全部鮮血,這進一步證明醫生的診斷,紀欣然是因失血過多而死亡,更不用說棒球棍和扳子對腦部重擊的損傷。
殺人因為受害者是中國人
值得注意的是,之前警方猜疑的辦案方向,以及後來一些媒體報導的「搶劫案」在6日當天的證據展示中被徹底推翻,因為紀欣然跑回宿舍後丟在客廳的背包裡,筆記本電腦、電源線,他身上的錢包、裡面的信用卡和部分現金都沒有被搶走。這就不能不讓外界更加相信罪犯之一格雷羅的供詞,他們攔路毆打紀欣然的原因只是「因為他是中國人」,中國人搶了美國人的飯碗,讓他們這些生活在貧困之中的人對華人產生了憎恨,圍毆紀欣然是這種憎恨的發洩。
洛杉磯警局探員鮑爾在法庭上表示,他在辦案過程中找到了5名嫌犯作案時乘坐的藍色本田轎車,從車牌號6FZW452確認,紀欣然命案嫌犯乘坐的車輛和2小時候在海邊查到的作案車輛為同一輛車,警方因此判斷在第二現場作案的人很可能也參與了紀欣然命案。沿途監控錄像的調閱進一步證實了警方的判斷。
從法庭展示的監控錄像看出,案發當晚5名嫌犯駕駛的藍色本田轎車停在了紀欣然回家的路邊,罪犯加西亞(Andrew Garcia,已經判刑)從右側前門下車,奧查從右側後車門下車,格雷羅(Alehandra Guerrero)從左側後門下車,他們迎向走在回家路上的紀欣然,但並沒有對受害人實施搶劫,而是直接進行毆打。從驚嚇中晃過神來的紀欣然撒腿就跑,加西亞緊追不捨,格雷拉也尾隨其後,奧查坐上轎車隨後跟上。
紀欣然沿著29街向東跑到奧查德路(Orchard Ave)向南朝著30街上的「城市公園」宿舍方向逃跑,但在半路上被加西亞追上,幾名歹徒一頓亂棍將紀欣然打倒在地,之後揚長而去。頭部受到重傷的紀欣然掙扎著從地上站起來,踉踉蹌蹌地抱回宿舍,灑下一路的鮮血。
奧查用棒球棍擊打受害者後脖頸
鮑爾在證詞中表示,警方在審問奧查時,被告口供前後不一,開始時他不承認參與了對紀欣然的毆打,直到警方稱有監控視頻時,他才承認自己用棒球棍打了紀欣然的後背。但在後來警方允許他和母親通話中,奧查又跟媽媽說他用棒球棍打了紀欣然的後脖頸。雖然嫌犯的口供不能作為法庭證據,但警方根據沿途監控錄像以及其他人的證詞,判定奧查也參與了對紀欣然的毆打,且極有可能是導致受害人喪命的關鍵人物。
紀欣然父母委託的華人律師蔡文慧在法庭外表示,檢方還有很多證人等待傳喚,他們會一一出庭證明被告奧查參與了對紀欣然的毆打,是導致受害者死亡的重要兇嫌。如果庭審順利,奧查的案子將在兩周內結束。
華裔陪審員兩次遲到被訓
上午開庭前,被告奧查曾一度和他的辯護律師有說有笑,給人的感覺像是他並不是此案的被告,而是一個旁聽者。今天他依然身穿灰上衣,褲子由前一天的藍色變成了黑色。因為警方不允許他系褲帶,身體肥胖的他幾次褲子差點脫落。法警後來用夾子把兩個褲環夾在一起,避免了褲子脫落的尷尬。
由於天降大雨,一名年輕的華裔陪審員遲到了15分鐘,被法官一通訓斥,警告他「這已經是第二次遲到了」。陪審員再三道歉,才被允許回到陪審員座席當中。
紀欣然命案嫌犯共有5人,三男二女,之所以只起訴了其中的4人,是因為一名女嫌犯年齡只有14歲,且在整個命案過程中始終坐在車上沒有下車,沒有參與對紀欣然的毆打。所以,檢方考慮到女孩的未成年和沒有參與作案的具體情節,沒有對這名女孩進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