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欠錢不還,而是用別人的銀行卡和微信,應該怎麼辦呢?
不主動還錢,還讓自己的錢進入別人的銀行卡和微信帳戶,這是典型的轉移財產、隱匿財產的行為,而且採取這種行為的目的是為了不執行生效的判決,防止被法院的強制執行查詢到自己名下的財產,從形式上看已經構成了拒不執行生效的判決罪。
案件在執行階段,被執行人需要全面配合執行
許多案件糾紛產生後,經過很長時間的訴訟程序,好不容易走到了執行階段,這時申請人才有真正實現訴訟目的的機會。而作為被執行人,有的就會想方設法的逃避執行,要麼聯繫不上人,要麼早早將自己的財產進行轉移,低價處理,讓財產線索中斷。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對案件的判決結果不服,可以通過上訴或申訴的方式來尋求重判,但是對已經生效的法院判決,被執行人就必須無條件的執行,需要全面的配合執行工作的進行,這是維護法律的權威,履行自己的法定義務的要求。
假如,被執行人不配合執行,其行為就是老賴,法院有權將其納入失信人員登記系統,限制高消費,列為法律上名符其實的老賴。
使用他人的銀行卡和微信是轉移財產的行為
正常情況下,一個人的收益往往是存在於自己的帳戶上的,這樣便於自己使用和管理;而有執行案件在身的人,將應該打給自己的錢,轉移到了別人的銀行卡和微信上,由自己來使用他人的這些信息,是赤裸裸地轉移財產行為。
為的是不讓執行法官查詢到自己名下有財產往來,以免被凍結和扣劃。這樣的轉移行為是對抗執行的行為,同時也是隱匿財產的行為,如果轉移的只是小額的生活急需的費用還情有可原,如果轉移的是目前的全部收入,那麼就是逃避債務的嚴重行為,擺明了就不想履行生效的判決。
這類情況下,老賴的行為一經發現需要及時向執行法院報告,及時追迴轉移的財產,並對老賴進行嚴厲打擊,包括罰款,拘留等措施。
老賴總是轉移財產要尋求刑事打擊
當欠債還錢不天經地義的事情,那麼良好的經濟秩序必然遭到破壞。對故意轉移,隱匿財產,想逃避債務的老賴,不能手軟,努力尋求刑事打擊,逼迫他積極的應對債務。
一個人成為被執行人不可恥,但是不用正確的態度去對待,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保持良好溝通,就是真正的老賴。而總是轉移財產的人,就沒想過先用小額的還款去爭取和解的機會,取得分期還款的可能。
對這類人就不能手軟,要積極地收集相關證據,及時報案,配合執行法官手上的線索,形成完整的證據,移送公安機關以拒不執行生效的判決罪進行打擊,以引導社會上不良的老賴作風。
結語
在目前的信息網絡時代,要查詢到一個人的財產轉移行為其實也不太難,因為許多資金的往來都是通過銀行和其他轉帳形式產生。
而一個人沒有任何勞動卻又有收益,那麼就涉及洗錢,幫老賴洗錢,對老賴說就是轉移財產,需要嚴格一併進行查處,以振良風。
具體到本案,老賴不還錢,用別人的銀行卡和別人的微信,顯然屬於故意隱藏、轉移財產,拒絕報告財產的行為,應當以拒執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