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藥房加價超84%售賣口罩 山西官方責令全額退款並停業整頓)
中新網太原2月13日電 山西一大藥房以19元或18元/個購進KN90口罩825個,以35元價格從其所屬四家藥店(診所)全部售出,加價超過84%。對此,山西官方責令四家藥店(診所)對該批口罩以銷售價實施全額退款並停業整頓,同時對四家藥店(診所)作出違法所得3倍罰款的行政處罰。
記者13日從山西省陽泉市人民檢察院獲悉,在新冠肺炎疫情阻擊戰中,陽泉市檢察院踐行「檢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職責使命,積極辦理公益訴訟案件,切實保護社會公共利益。2月1日,陽泉市檢察院辦案幹警發現群眾在網絡上發布視頻,反映有一家大藥房違法高價出售新冠肺炎防護口罩,侵害社會公共利益。
對此,陽泉市檢察院第六檢察部幹警隨即對線索進行分析研判,初步形成一致意見,當即報檢察長批准進行立案辦理。時至中午,辦案人員在做好自身防控的情況下,3名工作人員迅速趕往15公裡外進行實地調查了解情況。
經調查核實,該大藥房實際控制人以19元或18元/個購進KN90口罩825個,以35元價格從其所屬四家藥店(診所)全部售出,加價超過84%,嚴重違反《價格法》和山西省、市有關于堅決維護防疫用品市場價格秩序等通告精神,侵害社會公共利益。
陽泉市檢察院辦案人員按照檢察長要求,與陽泉市、縣兩級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員進行磋商,共同探討適用法律問題,支持行政機關依法從嚴從快處理疫情期間哄抬價格違法行為。行政機關當即立案進行查處,責令四家藥店(診所)對該批口罩以銷售價實施全額退款並停業整頓,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於2月8日對四家藥店(診所)作出了違法所得3倍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款金額共計28612.5元。2月10日,以上四家單位已全部繳清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