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江西省義務教育條例》,切實做好2020年小學升入初中免試就近入學工作,根據《撫州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方案》(撫教基字〔2014〕32號)、《關於嚴禁義務教育學校非政策性擇校行為的通知》(豐辦字〔2018〕52號)和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贛教基字〔2020〕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工作目標
2020年小升初工作遵循平穩、規範、高效的基本方針,嚴格實行多校劃片,相對就近、免試入學原則,確保全縣六年級畢業生都享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能按時入學,完成初中學業。
工作原則
1. 免試就近入學原則
本縣在籍(含隨遷、務工返鄉人員子女)小學畢業生,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免試就近升入初中。各招生學校均不得採取考試方式或自主招生活動選拔學生。
2. 免費入學原則
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收費政策,免費就近升入初中。
3. 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堅持「陽光招生」和「零擇校」政策,建立和完善招生工作公示、諮詢、監督工作機制,公開招生信息,加強招生監督,規範招生行為,切實保障招生工作程序公開、機會公平、結果公正、有序穩定。
招生對象
全縣小學六年級畢業生,隨遷、跨縣務工返鄉人員子女小學六年級畢業生。
招生範圍
(一)農村中學
各鄉鎮中學以鄉鎮為單位,招收本地小學六年級畢業生及城區小學(含分校)畢業但不符合一中、二中入學條件且選擇回戶籍地就讀的畢業生。
紫霄鎮洽村片屬紫霄中心學校招生區域,紫霄鎮西溪片屬西溪中學招生區域。
(二)城區中學
實驗小學、附屬小學、子固小學、桔都小學及朝先小學的畢業生符合城區中學入學條件的為一中、二中招生區域;明德、瑤浦、梓和小學畢業生戶籍在本學區範圍內,為二中招生區域;琴城鎮小學畢業生屬琴城中學招生區域;縣城4所小學及分校不具備一中、二中入學條件且選擇琴城中學(或市山中學)就讀的畢業生,為琴城中學和市山中學招生區域(因琴城中學學位少,戶籍為市山、白舍、紫霄、三溪鄉不符合一中、二中入學條件的學生須選擇市山中學)。
1.城區中學學區劃分
依據縣城街道、路段、門牌號為轄區內各中學劃定學區範圍,每年根據各學校學位容量和上年度招生狀況進行適度調整。2020年學區範圍如下(見附圖)。
(1)南豐一中 南豐一中學區劃分為:
東:曾鞏橋西頭沿盱江至南建橋西頭以西路段。
南:環城南路(曾鞏橋西頭、含沿線小區)至環城南路與桔苑南路交匯處(瀚茗尚品)以北路段。
西:環城南路與桔苑南路(雙號)交匯處至桔苑北路(單號)與環城北路交匯處(桔都小學旁)以東路段。
北:桔苑北路(單號)與環城北路交匯處至南建橋西頭以南路段。
具體包括以下街道、小區:
解放路、勝利路、人民路、建設路、新建路、城牆路、琴城路、倉山路、交通路、盱江路、沿江路、大橋路、桔都大道(1 -189號、2-188號)、竹馬路、康都北路、康都南路、南廣路(1-159號、2-162號)、桔苑南路雙號、桔苑北路單號、凱升路、儺鄉大道(1-259號、2-220號)。街心花園、桔園新村、中興小區、明珠公寓、華鑫公寓、果園新區、石背新區、安康小區、美食街、邵家堡、琴臺苑、歐美風情、世紀星幼兒園小區、千禧小區、龍翔花園、天賜良緣、軍峰公寓、嶼琪公寓、潤和麗園、靜源公寓、凱升公館、盛業新城、隆興花園、玉龍花園、未來城、桔都陽光城、香格裡拉、帝景灣,茅店村、濱江一號、南豐一品、鴻業花園、盱江花園、華宇豪庭、蘆下堡、朝先村等。
(2)南豐二中 縣城區域除一中招生區域和河東新區外,均屬二中招生區域。具體包括以下街道、小區:
桔苑南路單號、桔苑北路雙號、桔都大道(185號、190號以上)至延伸段、儺鄉大道(261號、222號以上)至延伸段、學府路(332號、447號以上)、子固南路、子固北路、環城西路沿線。電力新村、琴湖御景、琴湖中央城、輕紡城、考坑村、桔都大市場、五緣灣小區、桔茂花園、眾興花園、子固家園、子固陽光城、子固錦苑、郵政公寓、擁月山莊、桔秀花園、學府佳苑、宏恆花園、國際花園、國安小區、錦繡佳緣、書香琴苑、紫薇花園、琴臺河陽光城、琴臺河御府、嘉禾天城、翰林花園、祥和樓、天和小區、旺輝府邸、幸福小區、宜居花苑、塑摩城、豐盛小區、蓮花小區等。明德、瑤浦、梓和3所分校畢業生戶籍為本學區範圍內的劃入二中學區。
(3)琴城中學
琴城小學學區、城區經商戶(營業執照滿一年未滿三年)、縣城4所小學及分校不具備一中、二中入學條件且選擇琴城中學就讀的畢業生(僅戶籍為東坪、洽灣、萊溪、桑田、太源、太和、付坊鄉鎮的可選)。
2.城區中學招生條件
(1)城區戶籍戶 畢業生與法定監護人同一戶籍為縣城學區範圍戶籍,至報名時戶籍無變化;或畢業生與法定監護人戶籍遷入學區範圍滿壹周年以上(2019年8月31日以前遷入);或因城區徵地拆遷等其他原因2020年秋季入學前已劃入城區中學招生範圍的特定區域戶籍(法定監護人與畢業生在同一戶籍)。認定材料:戶口簿(明德、瑤浦、梓和3所分校畢業生戶籍為本學區範圍內)。畢業生單獨成戶或與戶主非法定監護人關係,不予考慮。
(2)城區購房戶 法定監護人或畢業生本人在學區範圍內購房的(2020年8月31日前交房)。認定材料:戶口簿和下列三類佐證材料之一。一是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二是因房產抵押或其他原因暫時不能提供產權證原件的,由不動產登記局出具產權證明;三是已交房但暫未取得房產證的需提供住建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購房正式發票、契稅發票(交房時間以購房備案合同交房時間為準)。
(3)工作調動戶 畢業生法定監護人為縣外調(考)入城區行政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單位的正式職工。認定材料:戶口簿、監護人單位證明、人社部門出具的工作介紹信(或政府抄告單)、加蓋單位公章的工資AB卡複印件等。畢業生或法定監護人符合城區戶籍或城區購房入學條件的,優先以戶籍、房產為準。
(4)城區務工戶 畢業生法定監護人在城區註冊登記的企業務工滿兩周年以上(2018年8月31日以前),按用工單位所在區域就近安排。認定材料為:戶口簿,監護人與企業籤訂的符合相關規定的勞動合同、銀行工資流水、企業為員工繳納一周年以上(2019年8月31日以前)的社會養老保險金證明材料(縣級社保部門出具)。
(5)城區經商戶 畢業生法定監護人在縣城學區經商滿叄周年(2017年8月31日以前頒發的營業執照),按其經營地址劃入一中、二中學區;滿壹周年以上不滿三周年的(2019年8月31日以前頒發的營業執照),劃入琴城中學學區。認定材料:戶口簿,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正副本、相應的租賃合同及租賃商鋪產權、繳納租金等相關材料,營業執照經營狀態「正常」且具有能用手機掃描驗證的二維碼。無實體商鋪的網店或在小區內(住宅、車庫)經商戶子女不予安排。在城區經商的,還需由學校不定期到現場核實其經商地點和經營項目的真實性,並經2人以上人員籤字確認。
(6)縣域內現役軍人和烈士子女 縣域內現役軍人和烈士子女,依據有關政策,根據其實際居住地,優先安排,就近入學。認定材料:縣人武部(消防大隊)出具的軍烈屬證明或其它有效證件、能反映兒童與軍烈屬家庭關係的戶口簿。
(7)其他補充說明
①法定監護人是廉租房、公租房的承租人,畢業生與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可憑相關佐證材料,就近安排入學。
②從2020年起,嚴格執行以畢業生或法定監護人(父母親)的房產作為入學的依據。其餘房產一律不作為入學依據。
③縣城棚戶區改造涉及到的拆遷居民戶的子女入學,需複印原房產證加蓋棚戶區改造指揮部公章,並提供現在實際居住情況的相關材料作為入學依據。
④畢業生法定監護人購買且入住返建房及「兩違」房,已經取得產權證的劃入城區學區範圍,沒有取得產權證,其餘佐證材料均不作為入學依據。
⑤畢業生法定監護人購買商鋪、車庫不作為入學依據。購買成套商業房產已取得產權證並實際入住的,視申請入學學生數量、家庭房產數量、實際居住地、入學意願以及學區學校學位等情況,由城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考慮。
⑥招生方案中涉及的房產是指畢業生或法定監護人全權所有的。當二人或多人共有一套房產時,只安排其中一位產權人的子女入學,並且其產權份額比例不低於50%。
⑦房屋產權人以《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為準,其他購房協議、房產公證等證明材料均不作為畢業生入學依據。
⑧畢業生擁有多項入學條件時,如同時擁有城區戶口和房產、學生本人或法定監護人擁有多套房產、法定監護人擁有房產和營業執照等,請根據實際情況慎重選擇一項入學條件,申請對應學校的學位,入學後初中階段不予轉學。
⑨正式落戶於園區的招商引資企業、新冠肺炎防疫一線醫護人員子女入學按相關教育優待辦法執行,其他特殊情況或個體情況按照相關文件或規定執行。
(8)農村小學畢業生申請進城就讀參照以上條件執行。
招生辦法
(一)農村初中
農村初中招生按照行政區劃,以鄉鎮為單位劃定本校招生範圍。偏遠山區因交通狀況、路程遠近等因素,接收學校學位有富餘的情況下,根據學生意願允許就近跨鄉鎮入學。就近跨鄉鎮招生必須是學生本人申請,學校視情況審查,通過後由招生辦審核、錄取,最後變更學籍手續,否則,不辦理學籍變更手續,三年後不能享受均衡招生政策,且不得錄取在公辦高中。
(二)縣城初中
(因2020年縣城小學畢業生自然數增幅大,比初三畢業班淨增15個班,加之一中、二中高中新生擴招10個班,畢業生數已遠超城區中學招生能力。為解決城區小學畢業生順利入學,經研究,南豐一中初一年級教育教學暫借嘉禾小學(桔都小學旁邊)一年,2021年秋季開學河東區高中交付使用,該年級全部回到現南豐一中就讀)。
1.網上報名登記。縣城小學(含分校)六年級畢業生,農村小學符合進城入學條件且申請進城就讀的畢業生,必須登錄報名系統錄入相關信息,進行網上登記申請學位。登記時家長鬚如實填寫信息,認真核對,一經提交不能修改。網上登記時間從2020年6月23日開始至7月5日結束。縣城小學及分校六年級畢業生不符合城區中學入學條件,選擇琴城中學(或市山中學)就讀的,需登錄報名系統錄入相關信息;選擇回戶籍所在地中學就讀的,不需要登錄網報系統,直接在全縣新生報到時間內憑《入學通知書》回戶籍地中學報到註冊即可。
農村小學符合進城入學條件且申請進城就讀的畢業生,於2020年6月23日至7月5日登錄報名系統錄入相關信息,選擇就讀學校時只能暫選「城區中學」,報名結束後,城區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城區中學學位及報名情況統籌安排。
2.報名信息核實。招生辦工作人員和招生學校指定專人一道每天對網上報名登記的信息進行初步審查,對報名資料不全或學區錯誤的及時在備註欄提醒家長完善。報名結束後(系統關閉),再次組織審核小組集中對報名資料逐一核實,集中核實時間從2020年7月22日開始至7月30日結束。
3.統一調劑安排。一中、二中初一年級招生網上申請人數超過(或不足)學校學位數時,在農村進城和外來務工返鄉(符合一中、二中入學條件)畢業生中進行調劑。即當一中學位已滿無空位,上述畢業生全部安排至二中就讀;當二中學位已滿無空位,則全部安排至一中就讀。另外,當一中學位緊缺但仍有少量空位,優先考慮解放路、勝利路、建設路、新建路、城牆路、街心花園、桔園新村等一中周邊小區符合城區中學入學條件的子女,直至學位滿額為止,其餘調配至二中;當二中學位緊缺但仍有少量空位,優先考慮子固北路雙號以西學府佳苑、書香琴苑、紫薇花園等小區,儺鄉大道西段盛業新城、天和小區、旺輝府邸、萬恆佳苑、琴臺河陽光城等小區符合城區中學入學條件的子女,直至學位滿額為止,其餘調配至一中。
4.提供原件核對。網上報名審核成功後,畢業生監護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網上公布的學校進行報名註冊,並提供相關認定材料原件(不需要複印)供學校核對。
5.確認公示名單。城區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複查學校匯總的新生報名登記表,複查無異議後,在報名登記表加蓋公章予以確定入學名單,學校公布新生名單。
實施步驟
1. 6月12日,公布招生方案。
2. 6月17日前,印發《南豐縣2020年小升初招生方案》《2020年小升初招生工作宣傳要點》及網上報名工作指南至各中小學。
3. 6月23日--7月5日,縣城小學及分校六年級畢業生,農村小學符合進城入學條件且申請進城就讀的畢業生家長登錄南豐縣教育體育局微信公眾號(微信號:nfxedu)右下角微互動報名入口進行報名登記,並隨時關注查詢學位申請審核情況。
4. 7月22日--7月30日,招生辦及各招生學校對網上報名登記的信息進行逐一核實。
5. 8月8日,教體局微信公眾號公布審核學生名單。
6. 8月20日前,下發《初級中等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至各畢業生學校。
7. 8月23日-25日,全縣初一新生憑《入學通知書》報到註冊。通過審核符合一中、二中入學的初一學生家長需帶好入學資料原件(不需複印)到學校報到註冊。
8. 未於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登記的學生,統一於8月30日進行補報,補報學生必須服從調劑,由城區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視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工作要求
1. 招生工作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黨和政府關心、社會關注、家長關切,維護穩定良好秩序事關我們教育工作全局。各中學是本學區內招生入學政策宣傳、資格審查、信息公開、維護安全穩定秩序的責任主體,要切實提高認識,把握政策,加強宣傳,精心組織,規範操作,確保秋季招生工作平穩有序。任何單位和個人,凡歪曲招生政策虛假宣傳,背離招生方案規定掐搶生源,擾亂招生秩序,破壞安全穩定局面者,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從嚴從重處理。
2. 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學校招生工作,嚴格按照縣委縣政府《關於成立南豐縣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的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形成部門合力,積極配合縣教體局做好招生宣傳、信息採集、資格審驗工作,確保提供的戶籍、房產(購房合同)、不動產、務工證明、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等證明材料的真實有效。深入細緻做好入學政策解讀,積極回應人民群眾關切,引導廣大家長樹立科學教育觀念,切實營造良好的招生入學工作氛圍,確保秋季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3. 各中小學校要大力宣傳招生政策,堅持正面引導,採取多種方式,及時詳盡地把各項政策宣傳到位,各項工作布置到位,做到招生規定深入人心,家喻戶曉。各小學要在網報前召開家長會,安排部署網上報名有關事宜,及時發放學籍信息給每一個畢業生,確保學生網報時學籍信息準確無誤。要通知和培訓家長熟悉並使用網上報名系統,督促他們在規定時間內準確完成報名,並協助無填報條件的家長完成網上報名;各鄉鎮中學要積極正面宣傳2020年招生政策,熱情、周到、便利做好縣城小學畢業生選擇回戶籍地就讀的接納工作。
4. 各校要嚴明招生紀律,規範招生行為,吃透把準各項政策規定。要嚴格執行《關於嚴禁義務教育學校非政策性擇校行為的通知》要求,各中學一律不得招收擇校生,不得招收借讀生(全市統一規定,此類學生畢業生不得錄取公辦高中),不得劃分重點班。全體教職員工不得在招生工作中有以權謀私、收受賄賂等行為,否則將嚴肅追究責任。對違反規定進行招生的學校,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處理,並對責任人依法依紀問責,直至撤銷或解聘相應職務。
5. 各校要教育和引導廣大家長誠實守信,給孩子樹立榜樣,全面準確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所有入學證明材料均由相關職能部門配合進行嚴格審驗,凡出具偽造證件、弄虛作假、擾亂招生秩序者,一經查出將予以曝光,並無條件由城區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調配到城區以外(或戶籍所在地)的中學就讀。
6. 各校要認真落實「聯控聯保、動態監測、行政督促、書面報備、精準幫扶」控輟保學工作機制,建立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少年工作檯帳,堅決防止因疫情影響造成新的輟學,加強對勸返復學學生的教育關愛,對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確保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適齡子女全部入學,其他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
7. 歡迎廣大群眾全程監督小升初秋季招生工作,發現弄虛作假企業、個人從中非法牟利等線索及時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舉報,舉報電話:0794—3318107,諮詢電話:0794—3318108。
8.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城區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正副組長和招生辦公室人員商議決定。
南豐縣2020年秋季一中、二中學區劃分圖
來源:南豐縣教體局
原標題:《南豐縣2020小升初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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