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0 18:43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原創 來賓交警 來賓交警
指揮交通
維護路面交通秩序
查扣無證無牌車輛
整治違停、酒駕醉駕
無論日曬雨淋
執勤的時候,交警總是分外忙碌
你問他們覺得辛苦嗎
他們會說
辛苦他們不在意,畢竟習慣了
最希望的是市民能夠理解他們的工作
並且予以配合
即使再辛苦
只要大家出行平安
他們也是開心的
但總有一些人
明明自身存在交通違法行為
當交警對此違法行為進行現場糾正並作出處罰時
這些人卻悄悄在心裡埋下了憤懣的種子
為了洩私憤竟公開發表侮辱警察的言論
實在讓人憤慨
12月5日14時許,何某將車停在寺山街的路邊,並將車子後蓋掀起來,為了躲避電警抓拍。因其屬於違法停車,交警到場後對何某違停車輛開具了違法停車處罰決定書,對其進行了罰款200元,扣3分的處罰。
被處罰後,何某竟心生怨恨,於當晚20時許在朋友圈發文辱罵交警,並附上了處罰決定書照片。
獲悉此情後,來賓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交通犯罪偵查大隊立即開展調查取證,並依法傳喚涉事駕駛人何某。經詢問,何某對在朋友圈辱罵交警的事實供認不諱。
何某表示由於被處罰後很生氣,一時衝動發了朋友圈,如今認識到錯誤後十分後悔。
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何某處以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
在這個言論自由,信息傳播速度快的網絡時代,一些人為了正義發聲,而一些人卻把「鍵盤」當「武器」,因對警察心生不滿,在網絡世界拿著「武器」對著警察「一通亂掃」。
也許有些群眾會認為發個朋友圈有什麼,是不是有點小題大做了,蜀黍只能說,你們的法律意識太淡薄了!
何某的微信內有800多名好友,她不顧後果在朋友圈散發怒氣發布辱警言論,就有800多名群眾可以看到這條辱警言論,在不明真相的群眾眼中,會覺得交警胡亂執法,為了「利益」而執法,該行為對公安交警部門的執法形象造成了嚴重損害,同時也給社會帶來了一定程度的不良影響,破壞了公眾秩序,且何某的行為已觸犯法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然侮辱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公然侮辱他人,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交警執法是為了保障道路通暢,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理解、支持交通管理工作。對於人民警察依法作出的行政處罰,應給予尊重和理解,如果覺得公安交警的處罰存在違法行為,可以通過正當渠道申請行政複議。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廣大網民應多點理性、少點衝動,若為逞一時口舌之快,在網絡上肆意辱罵他人、發洩私憤,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值班審核丨李 晨
值班編輯丨黃明娟
視頻剪輯丨羅雪濤 覃 春
素材來源丨交通犯罪偵查大隊
原標題:《在朋友圈就能「口無遮攔」嗎?自食惡果,拘留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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