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在永康打工的雲南籍男子鄢某因涉嫌誣告陷害罪被永康檢方提起訴訟。而不久前,正是該男子向永康經濟開發區派出所報警,稱自己被老鄉搶了600元錢,還被劃傷了手。
接警後,民警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並開展調查取證工作,在鄢某的指認下,民警對搶劫現場進行了實地勘察。據鄢某反映,搶劫自己的是老鄉楊某,兩人一起吃了飯喝了酒,楊某就開口找他借錢,而自己不同意。楊某就搶了他口袋裡的錢,還踹了他兩腳。到了晚上,楊某又找他借錢,他沒同意,楊某就拿水果刀劃傷了他的手。鄢某詳細地交代了自己被搶的經過,連楊某威脅他時說的話和拿刀強迫他的動作都描述得一清二楚。作為一起有著惡劣影響的刑事案件,民警很快受理了該案,並將線索上報至永康網安大隊進行核查。
11月11日晩,經過網安大隊的核查,研判出楊某已經到了江西鷹潭。明確楊某的位置後,開發區所民警連夜趕赴江西,對楊某實施抓捕。面對忽然出現的民警,楊某一臉迷惑。經過初步詢問,得知他10日根本就沒跟鄢某一起吃飯,兩人是在9日中午一起吃的午飯,吃完以後就各自回家了。因為自己打算回老家,10日上午,楊某給鄢某打了個電話告別。接電話的是跟鄢某租住在一起的外甥小陳,小陳表示,他舅舅還在睡覺,讓楊某自己來就行。在出租房裡,楊某見到了宿醉後還沒清醒的鄢某。鄢某就質問他是不是偷他的錢,還拿水果刀威脅要給楊某紮上幾刀。眼看鄢某無法正常交流,楊某就匆匆離開了。
因為回老家的路費不足,10日下午,楊某乘坐客車到金華市救助站請求援助,並在救助站工作人員的幫助下購買了金華到江西鷹潭的火車票。根據楊某的交代,民警立即到金華救助站進行調查取證,在救助站內確實發現了楊某的登記救助記錄。民警隨後也製作了鄢某外甥小陳的筆錄,小陳表示,他在10日下午6點左右離開家的時候沒看到舅舅手上有傷,晚上11點自己下班回家時,才發現了他手上有被刀劃出的傷口。他也是當做舅舅自己不小心劃出來的。而舅舅報警稱被搶劫的事,自己也一直都不清楚。而那個時候,楊某已經在開往鷹潭的火車上了。
根據現有的證據,民警也很快排除了楊某搶劫的可能性。將鄢某傳喚回所後,他才交代,自己那天確實喝了不少酒,發現自己口袋裡的錢不見後,也不知道自己當時怎麼想的,就臆想了一出被老鄉搶劫的「大戲」,對於給公安造成的影響和給楊某帶來的困擾,他表示很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