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 神的忿怒。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 神兒子的死,得與 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羅5:9-10】
對於一些不太明白救恩的人來說,靈魂如何才能被神拯救?說到底十字架的
拯救表明世人已經墮落,墮落的罪人需要救恩。或許,有自以為品行很好沒有蒙到聖靈光照的人會心裡想:我真是一個墮落的人嗎?是一個需要被拯救的人嗎?看聖經如何說: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 神審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但如今 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 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羅3:19-23)。
是的,世人都犯了罪,試問:誰敢說自己一生從來沒有犯過罪,想一想我們的思想,我們的口舌,和我們的行為,你敢說自己從來沒有犯過罪都是聖潔完全的嗎?若有人說自己無罪,他便是自欺。
「罪」逾過了神的旨意和聖潔,超越了真理的思想範疇。世上沒有一個人,像神一樣聖潔和完全,我們即沒有神的聖潔和完全,就說明我們已經在亞當裡墮落了。
我們不僅犯了罪,而且死在了罪中;是罪惡害了我們。
我們要明白罪是何等的可怕,可憎,骯髒,又是多麼的可恨。當初,亞當在伊甸園中犯了罪——聖潔的神與人決裂了。由於罪的存在——神因著他的慈愛降卑為人,因著他的公義他在十字架上為我們還清了罪債。罪汙染了天,玷汙了地,罪使人類進入死中之死,悲中之悲,苦中之苦,我們都是罪人,我們實在需要神的救恩。
【約3:16】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父將耶穌賜給我們,是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道成肉身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我們要在信心裡就他而去,思想著來到昔日的十字架下,相信他為我們的罪而死,抬頭仰望十字架上的基督,以信心良心誠心來到他面前在他的寶血裡洗刷自己的靈魂;也就是在他面前以悔改的心承認自己的罪惡,以信心活在他面前。
基督不僅是別人的救主,他更是我們個人的恩主,是我的替罪羔羊!是我的避難所,我的高臺,我的神,我的父。我的罪因他而消失,死亡離我而去,生命由他而來。因此,我們個人需要與主產生真實的關係;意思是不要只想著,他是大家的上帝,大家的父,人類的救主之概念。
我們要與主產生個人的關係,要在信心中穿越時空來到各各他基督十字架的下面,在那裡將罪惡交給主,相信他為你的罪惡而死,並為他而活。這樣進入主與你,你與主的關係,形成個人化,關係化。如此,神就會住在你的裡面,有了他你的靈魂就會在永恆中幸福的活著。
說過了基督的救恩,再說地獄,很多人提到地獄二字不以為然,他們以為地獄只是嚇唬那些想犯罪的人引導人行善而已。但卻不知道這是一個真實存在的地方。誰不百分之百相信有天堂和地獄,他就會下入地獄!因為,沒有人願意為一個虛無縹緲的地方努力付出一生的時間去逃離它。誰願意為一個不真實的地方舍己一生?
今天,我們要想逃離地獄必須要完全相信有地獄這個真實的地方。地獄是神為魔鬼設立的刑罰之地。如果人不跟隨耶穌他就定會被空中掌權的邪靈操縱而順服魔鬼。那麼不久他也必會受到地獄的刑罰,在那裡受苦無盡。地獄是什麼樣子?看《聖經》如何說:耶穌在馬可福音九章48節論到地獄說:「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蟲不死,火不滅是什麼意思?他的意思是說,在地獄裡不死的靈魂永遠被不死的蟲吞食;不滅的靈魂永遠被烈火燒烤。地獄真是一個非常可怕的地方。耶穌曾教導門徒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太10:28)。
是的,地獄的最可怕之處在與那裡的苦永無止息,犯罪的靈魂不滅,永遠被折磨,無人搭救。為了挽救自己的靈魂,請不要假想這個地方不存在,不要欺哄自己這個地方不真實,不要相信魔鬼的謊言,不要順服肉體的私慾,不要聽信惡人不信的讒言妄語,不要讓他們將你導入地獄。你當憎惡遠離那些阻擋你靠近救恩的人和事。你要以智慧抉擇人生的方向逃避地獄之火。否則,飛逝的時間會將你推到萬劫不復之地。因為,進去的人便永遠不能出來。
肉身的短暫疼痛有時候就讓人難以忍受,每一分鐘都是那麼的漫長,肉身的疼痛無論有多長時間總有止息之時。但如果你進入地獄,誰能搭救你,誰能醫治你,有誰關切安慰你!我們知道地獄沒有醫院,沒有止疼藥,沒有愛和憐憫。所有的是嚴厲的刑罰和殘忍。
那些不在神前預備見主的人,他們的靈被黑暗囚禁,當死亡臨到他們的時刻,他們已不在有逃生的機會。死亡臨到失去救恩的人好像沉睡的人、在不設防的情況下被人扔進沸滾的開水中;忽然下入地獄的人又如同被強行撬開嘴巴灌下滾燙的巖漿,在無法接受的情況下而不得不痛苦的接受。
大家都記得路加福音十六章19節-31節所說的那個財主;他追求屬世之福天天奢華宴樂,絲毫沒有預備有一天去見神;因此,當他死亡之後,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看見拉撒路在他祖亞伯拉罕的懷裡;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
親愛的同路人,我們看到這個財主的一生、活的是何等失敗,在他有限的年日裡,他沒有以有限的時間創造無限的價值,
卻因著糊塗一生得到了永恆無限的痛苦。他的痛苦有三方面:
1.永遠的乾渴---希望拉撒路去,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舌頭;此乾渴可想而知--需要永遠忍受。
2.在火焰裡極其痛苦(痛苦到極點)直到永遠;下地獄的人永遠沒有自由;沒有休息寧靜和滿足。
3.非常擔心自己的親人來到地獄,卻不能阻擋。
——論到地獄裡的人之感受,他們的感知能力不比地上的人差(參:路16:19-31)。
——韓國女畫家參觀地獄的見證---地獄裡的人之感受與聖經【路16:19-31】相符。
片段摘錄:地獄裡的人類,仍能記得在世時的生活,包括親人是誰?自己叫什麼名字?感知能力、心思、身體觸覺並沒有一絲減弱,耶穌讓我能體會他們的感受,他們非常多,都十分擔心自己的家人,好朋友會去到那裡。
地獄是一個千真萬確的地方,那裡的知識超越世上的知識,其中的事情是人不能以理性和邏輯去理解的。地獄是一個真實的地方,聖經多次提到地獄,也有在靈界去過的人見證了地獄的真實。地獄既然真實存在,弟兄姐妹,不快快逃離地獄,您還在等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