滾君這幾天放假,感覺完全和時代脫節了。
歸來後的第一篇文章,有人留言,讓我說說孤芳自賞。
我當時一臉懵逼。
孤芳自賞是個什麼鬼?
是讓我談談這種心境?
當時我根本沒當回事。
昨天,又有朋友在我微信留言,說剛爆火的抖音神曲《孤芳自賞》抄襲酷玩樂隊,不談談嗎?
原來《孤芳自賞》是一首歌……
瞬間,我感覺自己OUT了。
除了工作,我幾乎不用抖音,也不知道它正在流行什麼。
對於裡面的神曲抄襲,也是見怪不怪。
今天我不是想說這首歌抄襲,而是要討論一個讓人毛骨悚然的結論:
短視頻平臺10年內可能要把流行音樂活活玩死。
這絕對不是危言聳聽,這件事正在發生。
關於音樂審美,我們這代人的下限,就是下一代人的上限。
我們都知道,一首流行歌大都可以分為主歌和副歌,一般抄襲就是把某首歌的精華樂句拿過來,然後東拼西湊加上自己發揮,組成一首新歌。
比如一直被大眾罵得最多的《離人愁》,就是一首東拼西湊的玩意,把很多知名作品的精華拿過來拼在一起。
這不是原創,這就是串燒。
即使被全網如此批判,這首歌依然掛在各大播放器上,在網易雲上有24w+的評論。
留言裡直到現在還有一大推人在洗白。
呵呵。
已經夠絕望的了吧。
但還有更讓人絕望的。
毫不誇張的說,《離人愁》比現在大部分抖音抄襲神曲牛逼多了。
因為李裁縫至少有把四、五首歌縫在一起的技術,還要再配上幾段文縐縐詞,這種素養可不是《孤芳自賞》的作者楊小壯能比的。
你們聽聽,這首歌全盤抄襲了酷玩和菸鬼《Something Just Like This》的高潮部分,只是改了一下調而已。
《孤芳自賞》的副歌和主歌旋律一樣。說白了,4分鐘的歌,就TM一個調在那反覆唱。
就算它不抄襲,我也不認為這是一首合格的音樂作品。
什麼傻逼玩意!!
但我非常理解這種歌為什麼能在抖音感動到百萬人,因為配上短視頻,感動來的太廉價。
真可笑。
以前李裁縫在《離人愁》裡的熱評我看了只會鄙視,但如今再看,居然還有一絲同情?
現在《孤芳自賞》在網友的罵聲中已經被QQ、酷狗下架了。
作者楊小壯的微博也被清空。
楊小壯之前還在微博上懟了一波罵他的人,真是不自量力。
說話都說不清,還寫歌詞?
不過我還是想說:別急小壯,時間會洗白所有人。
就像聽了你的歌,《離人愁》在我心裡已經沒那麼可惡一樣。
你這次選的抄襲對象不對,酷玩《Something Just Like This》在全世界都很火知道不?它的網易雲評論有30W+!
你抄它,不是找抽嗎?
下次找個小眾點的。
乖!
再說了。咱即使抄它,也得多花點心思啊!根據和弦改一兩個音符,也沒什麼難的。
不過再等五年,你這樣的也根本不算事。說不定以後抄襲就直接改用對方伴奏了。
啥叫寫歌?
寫歌和寫文章一樣,都是把一堆單獨拿出來無意義的符號組合起來,形成意義。
文章的符號是文字,音樂的符號是音符。
中學語文老師告訴我們,一篇文章需要有一個中心思想,800字要圍繞這個中心思想寫。
音樂也是一樣。
一首歌,也要有一個中心思想,用旋律、節奏、配器表達之。
300多年前,巴洛克時期,巴赫、亨德爾就是這麼寫歌的;
200多年前,古典主義時期,貝多芬、莫扎特也是這麼寫歌的。
他們這些大師,起手就可以寫幾十分鐘的長篇,各種眼花繚亂的變奏,表達劇情發展與情緒起伏。
100多年前,南北戰爭,美國黑奴解放後,布魯斯開始在小範圍流行起來。
你想想,這種五聲音階的套路音樂,怎麼可能入上流社會的法眼?
完全沒法和高雅的古典樂相提並論。
但它那種直接的、粗獷的聲音,廣大老百姓無力抗拒。
後來布魯斯往下發展,更簡單,更粗獷的就是搖滾樂;
往上發展,更開放,音樂性更強的就是爵士樂。
別看爵士樂在21世紀多麼高雅,那時候也是非常粗鄙的。
《海上鋼琴師》裡出現的爵士樂之父還記得嗎?
最早他的音樂就是給男女之事助性用的,難登大雅之堂。
所以20世紀初,對於大眾,古典音樂是上限,布魯斯就是下限。
下限取代上限,只是時間問題。
到了20世紀六、七十年代,披頭四席捲全球,搖滾樂大行其道,古典樂完全失去了年輕人。
後來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
流行音樂發展迅猛,如今在西方,最火的是嘻哈,爵士成了小眾,搖滾成了大眾的上限。
而在中國,最火的是抖音神曲,搖滾成了小眾,大眾的上限是周杰倫。
很可笑吧。
比如華語樂壇,十幾年前網絡神曲剛出來,人人嗤之以鼻。
《老鼠愛大米》算什麼音樂?
難聽死了!
可你現在再去聽呢?
自己感受下。不管是編曲還是歌詞,比抖音神曲真誠100倍。
畢竟這種歌是仿照唱片工業時代的標準產品做出來的,差不到哪裡去。
那時候,他們被我們鄙夷地稱之為網絡神曲。
現在的抖音神曲是什麼樣?
共同尿性是一上來就是高潮,把你整懵逼。
各種拼貼,借鑑,抄襲,完全肆無忌憚。
可以預想的是,再過5年,《離人愁》這種級別的歌,已經算是頂尖了。
等到10後長大,它就會屬於稀有物種,處於鄙視鏈頂端。
最近還有朋友私信我說,張杰的《逆戰》都有人抄襲。
嗯。
好吧。
我知道了。
還是那句話,時間能洗白所有人。
比如現在的吳亦凡,早就沒人罵了。
年輕人別著急,慢慢熬,遲早你們也能成為藝術家。
不止音樂是這樣的,幾乎任何形式的內容都是如此。
大家有沒有覺得奇怪,為什麼科技水平總是越來越高,但大眾審美卻越來越差呢?
難道娛樂至死就像熱力學第二定律一樣不可逆?
要搞清楚這個問題,我們先看什麼叫娛樂至死。
它是一本書名,上世紀80年代,尼爾·波茲曼的媒介批評三部曲之一。
當時在美國,電視媒體強勢壓過文字媒體,所以作者就提出了這個擔憂:
一切公眾話語日漸以娛樂的方式出現,並成為一種文化精神。我們的政治、宗教、新聞、體育、教育和商業都心甘情願地成為娛樂的附庸,毫無怨言,甚至無聲無息,其結果是我們成了一個娛樂至死的物種。那為什麼政治、宗教、新聞會越來越娛樂化呢?
在滾君看來,這其實是社會文明發展帶來的副作用。
此話怎講?
在封建社會,文字是統治者的專利,老百姓根本沒機會學習,更別談琴棋書畫這樣的高雅藝術了。
而隨著社會發展,更民主,更自由,各種娛樂內容,老百姓完全能參與進去。
包括文學、體育、電影、音樂等等等等。
老百姓是什麼?
是用戶,是利益來源。
你想要從他們身上撈錢,就必須滿足他們。
怎麼滿足?
越來越娛樂化唄!
所以一個有汙點的明星一旦學會自黑,惹大家哈哈笑笑,也就沒那麼可惡了。
比如《大碗寬面》。
包括西方政客也是如此,想要拉選票當總統,使命願景價值觀要講,但也要懂幽默。
所以可想而知,音樂也是如此,誰能更迎合大眾的娛樂需求,誰就能獲得流量。
抖音就是音樂抄襲的溫床,沒有它之前,音樂娛樂化的進程不會那麼快,但只是時間問題。
結果是遲早的。
它的海外版Tik Tok也是席捲歐美,和中國一樣,外國人罵它的一大推,但完全阻擋不了其發展。
抖音強大到什麼程度?
可以說,把全世界所有音樂播放器和視頻平臺加起來,捧紅一首歌的效率都沒它高!
比如網易雲沒有《孤芳自賞》的原版,但是光翻唱它的作品,就有兩首評論數超過了5000+。
也就是說,如果你的作品在抖音火了,那些來蹭你流量的翻唱,評論都能過5000+。
在這種情況下,誰還想好好為抒發自己的真實情感寫歌?
直接為抖音寫歌不就行了?
娛樂至死,而且還是不可逆的那種。
最後,滾君還想拋出一個討論點:
科技的發展,就是一個讓所有人越來越平等的過程。
這本是一件大好事。
但卻也是一個消解精英的過程。
階級、鄙視鏈、優越感說出來就是政治不正確的話,但如果沒有,所有人都一樣,那一定是大家手牽手,一起成為懶惰、娛樂、胸無大志的人。
金字塔頂端的人會想,憑什麼我要去健身?反正現在科技水平高了,吃藥就能瘦下來;
憑什麼我要讀書?反正現在科技水平高了,每個人的大腦都能裝一個百科全書,想要什麼都能查到。
金字塔底端的人更不會因為想要跨越階級,而努力改變自己,優化自己了。
這樣的發達社會,真的美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