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應你們的感情戲,該從何寫起呢?
我是個靠相親結婚的婦女,除了現任老公,沒有談過其他戀愛。大好的花樣年華,都浪費在一段莫名其妙的暗戀當中。這段暗搓搓的愛戀,從預備班持續到大學三年級,不會開花,也沒有結果,對方甚至都全然不知情。從始至終,只有我一個人,自編,自導,自演,獨自欣賞,最後幡然醒悟,獨自落幕。
因為一葉障目,整整八年,我無法欣賞整片森林的生機盎然。現在想來,真真兒是太可惜了。(過幾天要是有時間,再寫寫這片森林的故事。)
嗯?我腦子裡為什麼會跳出「徘徊庭樹下,自掛東南枝」這句詞?噢!單相思可不就是在一棵樹上吊死了麼!
一見鍾情,真的是一件很神奇的事。
第一次見到他,是在預備班開學前的那個返校日。那時候的我,完完全全是個假小子的打扮:剪著倒削頭,穿著綠白豎條的短袖T恤,白色的西短。眼望去就是個雌雄莫辨。
我是第一個到教室的人。選了一個靠窗的位子坐好,然後看著新同學們陸陸續續從教室門口走進來。
熱情開朗超大方,發量巨多話也多的Lulu,最後變成了我在學校裡的第一個朋友。
梳著馬尾辮,有著長輩們趨之若鶩的扁後腦勺的Lingling,和我一樣是齙牙,但人家就是比我好看,後來成了我的同桌。
長了一臉雀斑,好像灑了芝麻的白饅頭的M同學,經常在上課睡著流口水的時候被老師點名。
還有頭頂堆著一大坨髮髻的番茄,左右逢源,渾身都散發著優秀生的氣息。後來,經過一次正面交鋒撕逼,我們兩變成了最好的閨蜜。
時間在某一刻忽然放慢了速度,一個高高瘦瘦的男生走了進來,挺拔,自信,面目俊朗。那天他穿著一件白色的圓領T恤,背著一個拼色硬質的的書包。這個書包的顏色太過鮮亮了,比它的主人更叫人過目不忘。之後的許多年裡,我的目光總是在默默追隨那個背著這個書包的背影。
那就是所謂的一眼萬年吧。
他就是校園劇裡最常見的那種男主設置。學霸,英俊(至少當年蠻英俊的),還會打籃球(雖然打得不咋地,但是你們懂的,「西施眼裡出眼屎」的前半句是啥來著?)。
他是老師心裡的寶(我們的年級組長還想招他做女婿呢),女生心頭的好,我心口的一把刀。
當年的我實在是太不起眼了。長得不好看,讀書也一般。同班的同學大都來自於附近幾所重點小學,而我是從一個新村小學考上來了。雖然在小學裡我也算是個集老師萬千寵愛的雞頭,可到了這所重點中學,充其量也只能做做雞胸肉了。
我非常自卑,覺得自己和他根本就是兩個世界的人。所以從來沒有想過表白這種事。我覺得這份卑微的感情,就應該爛在肚子裡。
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日記裡密密麻麻的都是少女心事。如今翻看那些絮絮叨叨的瑣事和酸不拉幾的小詩,能把我自己漚到吐。(噢喲,我寫不下去咯,雞皮疙瘩都起來咯。)
我相信大多數女孩兒都會有一段相似的經歷,只是有的人比較幸運,終於走到了兩情相悅。而大部分人,都只能在遺憾中感嘆有緣無份。
我也不是在這兒寫校園愛情劇本,所以具體情節,就省略了哈。免得你們罵我一把年紀還在這裡犯花痴。
初中四年一晃而過,轉眼到了中考。填寫志願的時候,老媽跟我說:「你別考本校了。你們學校重理科,你再讀下去也是吃力。還不如考上中吧,上中文科強,比較適合你。」
我何嘗不知道自己更適合哪個學校呢?可是他已經直升本校高中了,我如果考去上中,不就要飽嘗相思之苦了麼?於是我毅然決然地做出了我人生中第一個錯誤決定,我要留在本校。
花痴的力量是巨大的,我以不錯的成績考上了本校高中。而且天遂人願,我們居然還分在一個班。
可沒過多久,我就遭到了任性妄為的反噬。高中第一次數學摸底測驗,我居然考了個不及格。聽說這個消息之後,我裝病沒去學校,在家哭了半天。咎由自取啊,咎由自取。自作孽,不可活!
偶像劇裡的學霸男主和學渣女主,一定會有各種機緣巧合,形成各種交集。學霸男主一定會輔導學渣女主學習,在相處的過程中,漸漸產生感情,然後雙雙考入理想的大學,happy ending,撒花!
可現實打臉,偶像劇都是騙人的。
雖然他有挺長一段時間就坐在我後排,可是最多就問我借過紙巾(我們都有過敏性鼻炎,每到春秋季,就成了紙巾殺手);和我搶過廢紙簍(上課的時候,擤過鼻涕的紙巾只能放在課桌裡,一到下課就要把這些都處理掉,不然下節課課桌裡的紙團就要浦出來了);拖拖拉拉不肯交美術課的作業(我是美術課代表)。中學七年,我們兩說過的話,加起來應該不到三十句。
也許因為我還不夠學渣,(雖然我理科爛點,可我的文科成績還是hin不錯的麼),所以沒法引起男主關注吧。
他中學時期,喜歡過好幾個女生,其中有個還是我的好姐妹。我除了心如刀割,愴然涕下,又寫下幾大篇酸詩酸文以外,又能如何呢?就像那英唱的:
你永遠不懂我傷悲,像白天不懂夜的黑,像永恆燃燒的太陽,不懂那月亮的盈缺。
好了好了,我酸不下去了。時過境遷,此時終究不能體會當時的心境了。
高中三年,在大疊大疊的試卷裡過去了。轉眼我們也各奔東西。他去了復旦,我去了華師大。眼不見,心不煩。要是我能在大學裡收穫一段戀情,也許就能把他忘了吧!
等等,不是說「愛在華師大」麼?怎麼滿眼望去都是雌性動物呢?
要不是我理科爛,我應該去考交大。不過……交大帥哥盛名在外,到底是否名副其實呢?我那個考去交大的Lulu,她不也沒談過戀愛麼!
僅以這首當年盛極一時的網紅歌曲獻給交大的男生們。請不要噴我,畢竟也不是我寫的。「我……沒有男朋友,因為交大沒帥哥。一個……帥哥也沒有,所以我沒有男朋友。當初說要考交大,他們說交大的男生多又多。多的跟野狗一樣,所以我就考交大。結果到了交大一看,男生果然多又多。多得跟野狗一樣,長得也一樣。oh,oh,oh,我沒有男朋友,因為沒有帥哥愛我,一個帥哥也沒有,所以我沒有男朋友。」
又扯遠了!我果然對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記得特別牢。
本以為,上了大學,再也沒有他的消息,他就會慢慢從我的腦海裡淡去。可好死不死的,這個傢伙居然主動來聯繫了我。
接到電話的那一刻,我緊張得雙手顫抖,聽筒都拿不穩了。
「我想到華師大考點考託福,你能不能幫我去拿張報名表啊?」
男神分派的任務,那必須完成啊。我屁顛屁顛地跑去排長隊了。
然後他來了我們學校,把報名表填完了,又交給我:「能不能幫我去報個名呢?」
我能說不麼?我捨得說不麼?
過了一段時間,他又來電話了:「成績應該出來了,你能不能幫我去拿一下呀?」
那個年代,網絡真是很不發達呀。放到如今,報名也好,查分數也罷,他自己上網就能搞定了。哪裡用得到來麻煩我。
這就是大學三年間,他對我講過的所有的話了(撇去「你好」,「謝謝」不算)。然後,就再也沒有然後了。這個傢伙,真的非常現實啊!
暗戀這個事情,說白了,就是作繭自縛。活在自己編織的虛妄的世界裡。你把那個暗戀對象,想像成了九天宮闕的花,看得見,夠不著。越是得不到,越是執念。能打破這個桎梏只有你自己。你看清了,就能徹底擺脫過往,破繭成蝶。
可是怎麼打破這個困局呢?要麼像我前面說的,迎來一段新戀情。可這個難度比較大:他已然蒙住了你的雙眼,你瞎得誰都看不見了。
要麼,就只能靠頓悟了。
大三到大四的那個暑假,閒來沒事,我隨手從書架上拿了一本《飄》(又名《亂世佳人》)翻了起來。這一看不要緊,簡直愛不釋手。我花了兩天時間,一口氣把這本名著啃完了。然後,我頓悟了。
斯嘉麗把她熾熱的愛都給了阿什利,可阿什利裡眼裡卻只有梅蘭妮。無論斯嘉麗如何追逐,如何糾纏,阿什利最終還是不愛她。因為她自始至終都沒有真正得到過阿什利的心,所以她才那麼執著。為了這個求而不得的阿什利,斯嘉麗終於錯過了白瑞德,那個真正愛她,護她,助她,為她赴湯蹈火過的男人。悔之晚矣!
合上書的一瞬間,我釋然了。我不就是那個感情上愚蠢之極的斯嘉麗麼?
我那故作傷感,自怨自艾的八年裡,到底在指望什麼呢?明知沒可能,我為什麼還要苦苦堅持呢?默默地守候,等待他發現我的好麼?(復旦和華師大離得那麼遠,請問怎麼發現?)
其實,男人和女人一樣,大多數都是感官動物。看對眼, chemical match,feel right,才能發展下去。默默守護啥的,充其量只能變成個紅顏/藍顏知己。她/他覺得和你在一起很放鬆,她/他覺得你很好用,但你卻給不了她/他心動。
八年,抗戰都勝利了,我卻還沒有。這場一個人的戰役,可以停止了。
人就是那麼奇怪的動物,就在那一夕頓悟後,我再次見到他,居然渾然無感了。別人談起他,我亦心無波瀾。我甚至不清楚,我到底曾經喜歡他什麼?
那一段綿綿密密的感情,就如同翻書一般,翻過去,就真的過去了。也許,它從來也不是一段真實的感情,而只是我一個人的意淫。
後話:那一年,我和「糾結倫」一起去參加他堂弟的婚禮。新娘致辭時,激動萬分地說:「八年抗戰,我終於勝利啦!」
天啊,還真有勝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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