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公司被罰290萬。
12月24日,就辛巴曾售賣「賓利月餅」一事,賓利中國方出面否認。
據澎湃新聞報導,賓利中國方面表示,「辛巴團隊所售月餅肯定不是賓利授權的月餅,至於為什麼辛巴團隊會有賓利logo的月餅,賓利內部也在調查。」對此,辛選團隊回應系遭供貨商誤導,已賠付消費者150萬元。法院一審判決供貨商、辛選均應擔責。
此前一日,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辛巴直播帶貨即食燕窩」事件調查處理結果,辛巴旗下廣州和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下稱「和翊公司」)被罰90萬元,燕窩品牌方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下稱「融昱公司」)被罰款200萬元。
隨後,快手電商發布《關於「辛巴直播帶貨即食燕窩」事件的處置公告》稱,此次涉事主播「時大漂亮」被追加封停帳號60天;對事發後在直播間存在不當言行的和翊公司負責人辛有志(別名「辛巴」)封停其個人帳號60天。此外,和翊公司及其關聯公司旗下27名電商主播帳號也被封停15天。
除辛巴旗下直播公司多位主播帳號被封停外,此次涉案商品的銷售主體融昱公司也因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等規定,被市場監管部門作出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罰款200萬元的處罰。
北京樺天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孫宏臣律師告訴時間財經,本案中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融昱公司的罰款是按照情節嚴重的情況,頂格進行的處罰。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或者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吊銷營業執照。
成立不足兩年的融昱公司是此次涉案商品的銷售主體。廣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結果顯示,和翊公司直播期間投放的商品購買連結,是融昱公司在天貓平臺開設的「茗摯旗艦店」,消費者點擊上述連結可直接進入該網店購買涉案商品,收款和發貨等行為均由融昱公司實施。據此,市場監管部門認定涉案商品的銷售主體是融昱公司。
針對融昱公司在天貓「茗摯旗艦店」網店發布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廣州南沙區綜合執法局一位工作人員對時間財經:「對於融昱公司的進一步調查和處罰,後續還是以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統籌處理結果為準。」
據新京報此前報導,在抖音、微博、天貓等平臺,茗摯燕窩的低價促銷活動很受消費者喜歡,並有「在直播間19.9元就能秒到」「普通人也能吃的燕窩」等評價。但也有消費者在食用後追評「口感很稀」「感覺不是燕窩的口感,介於瓊脂和果凍之間,碎碎的,小氣泡也很少,可見水溶性蛋白很低」。
涉事商品為「風味飲料」
公開資料顯示,主播「時大漂亮」為快手直播帶貨「一哥」辛巴的徒弟,辛巴即辛有志。1990年出生於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的辛有志,2020年4月因在抗疫期間捐款1.5億馳援湖北備受關注。2020年6月,辛有志直播專場單場總銷售額破12.5億元。
2020年11月4日,有消費者質疑主播「時大漂亮」在直播中推廣銷售的「茗摯」品牌燕窩製品實為糖水。11月19日,職業打假人王海發布一份檢測報告,直指辛巴的辛選直播間所售的即食燕窩產品為「糖水」。
隨後,辛巴通過社交平臺發布《辛有志寫給廣大網友的一封信》,信中承認燕窩產品在確實存在誇大宣傳,並提出先行賠付方案:召回全部產品,承擔退一賠三責任(共銷售57820單,銷售金額1549.58萬元,共需先退賠6198.30萬元)。
12月23日,廣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結果公布,辛巴團隊致歉並表示將整改。
廣州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結果顯示,辛巴旗下和翊公司作為涉事直播間的開辦者,受商品品牌方融昱公司委託,於2020年9月17日、10月25日,安排主播「時大漂亮」通過快手直播平臺推廣商品「茗摯碗裝風味即食燕窩」。「在直播帶貨過程中,主播僅憑融昱公司提供的「賣點卡」等內容,加上對商品的個人理解,即對商品進行直播推廣,強調商品的燕窩含量足、功效好,未提及商品的真實屬性為風味飲料,存在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
商品標籤存瑕疵
天眼查顯示,成立於2019年1月的融昱公司,存在大量工商資料變更預警。2019年5月以來,融昱公司在20個月內曾發生8次主要人員變更、5次投資人變更及3次法定代表人變更。就在上述「辛巴直播帶貨即食燕窩」事件爆出後的2020年11月26日,融昱公司原兩位股東謝小芳和林曉玲退出,謝東升和馬志明接手,其中謝東升持股86%,馬志明持股14%,謝東升成為融昱公司新法人代表和經理。
圖源:天眼查
此外,2020年8月,融昱公司申請的「茗摯」廣告銷售類商標曾被駁回。天眼查顯示,融昱公司所申請的「茗摯」商標分類包含食品、方便食品、廣告銷售、啤酒飲料共4個方面,其中啤酒飲料類商標申請目前仍處於等待實質審查階段,廣告銷售類商標在2020年4月申請收文,2020年8月該商標註冊申請被駁回通知發文。
值得一提的是,廣州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結果顯示,經涉案商品產地的市場監管部門抽檢,融昱公司銷售的「茗摯碗裝風味即食燕窩」的13個項目,符合GB 2760-2014、Q/DZXY 0010S-2020、GB 14880-2012要求,但該商品標籤存在瑕疵。
融昱公司銷售的「茗摯碗裝風味即食燕窩」或產自海南大洲金絲燕產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大洲金絲燕公司」)。
今年10月,東阿阿膠股份有限公司公布東阿即食阿膠風味燕窩委託加工中標候選人信息顯示,首選中標人為大洲新燕(廈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大洲新燕公司」),在大洲新燕公司公布的主要戰績中,曾列出與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籤訂委託生產合同,並表示:「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就產品「碗燕」,規格100g-40g,訂單數量150000,單價4.2元/碗,曾與大洲新燕籤訂委託生產合同,首筆訂單總金額630000元整。」
根據天眼查,大洲新燕公司由大洲金絲燕公司控股,持股比例為70%。此外,大洲金絲燕公司還下設製藥、餐飲管理、健康管理、投資管理等多家企業。
對於涉案商品包裝瑕疵,北京樺天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孫宏臣律師表示,如果商品包裝標籤存在瑕疵,違反《產品質量法》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適用賠償責任,「如受到行政處罰的,處罰數額一般以其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或違法所得數額為參考標準。」
針對上述涉案商品是否為大洲新燕公司生產,大洲金絲燕公司一位工作人員對時間財經表示:「具體事情我不清楚,也不方便轉接。」時間財經也多次嘗試聯繫融昱公司,截至發稿,未獲回復。(北京時間財經 武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