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明燈,又叫許願燈
很多人會有放飛孔明燈許願的習慣
看著夜空中閃閃發光的孔明燈
仿佛願望觸手可及
中秋夜,你看到的是滿天的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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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你有沒有想過
別人看到的是滿地的殘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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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你放多少個孔明燈,你不去努力,願望也不會實現。你看到的是滿天的願望,別人看到的是滿地的殘骸。請珍惜我們來之不易的優雅環境,愛護環境,人人有責!」昨晚,飛來湖畔,孔明燈如繁星飄滿天空;一條抵制孔明燈的信息刷屏清遠朋友圈。
昨日上午,飛來湖畔,滿地狼藉的孔明燈屍骸刷屏朋友圈。飛來湖公園入口、湖畔的草坪、小樹林等,走幾步遠就能遇到墜落的孔明燈;有些地方甚至可見殘骸滿地,遮住了地面的本來面目。
孔明燈殘骸遍布地上。
上午七點,飛來湖公園,環衛工人李叔就開始清理垃圾,到上午九點半附近,依然沒有清理完畢。旁邊路過的環衛車裝滿了孔明燈的殘骸,而周圍的垃圾桶,也塞滿了。
「我只負責清這一片,怕不清了有幾百個,還有好多掛到了樹上,挑下來很麻煩。」李叔搖頭嘆息,每年中秋,他都不得不面對龐大的工作量。其他環衛工人也是如此。
飛來湖畔,孔明燈的殘骸,裝滿了環衛車。
中秋之夜,飛來湖成為一片燈的海洋。公園裡匯集了許多售賣孔明燈的小販,許多市民全家出動,放飛「願望」。安保人員出面制止,但許多人選擇了置之不理,或是答應下來,然後等巡邏人員走後繼續。
9月15日,燃燒後的孔明燈掛在樹上。
「好多警察叔叔在管理,可惜太多人不聽。」貨車司機謝先生說起。「飛來湖的孔明燈掉了好多,有次火還是我去踩滅掉的,在草坪裡。」
據統計,9月15日晚上,清城區城綜局機動中隊和鳳城街辦工作人員夜間執法分隊對飛來湖周邊燃放孔明燈進行排查,查處流動擺賣孔明燈30檔,查處固定商鋪售賣孔明燈5間,暫扣孔明燈3車次,約800個孔明燈。制止市民燃發孔明燈行為約500起,暫扣和撲滅孔明燈約750個,及時發現和制止危險事件發生兩起。
在執法過程中,機動中隊執法隊員還發現一個放飛的孔明燈被風吹到一個路過的小女孩身上,直接套住小女孩,部分紙殼已經點燃。若非施救及時,後果不堪設想!
9月15日晚,清新區建設南路附近,一棟樓房樓頂天面著火。晚上9時58分,清新區消防大隊接到警情;事發地點離消防大隊僅約100米,大隊出動3臺消防車,10餘名消防人員。10時20分,火情處理完畢。
網友提供的現場視頻
清新消防大隊負責人回憶現場現場:起火的是樓頂天面,搭有約十平米的木棚,已被燒塌。出警時已可見火光沖天,周圍的居民採取了自救措施,到達時還有居民匆匆下樓,沒有人員被困。消防人員打了幹線到樓頂,動用兩支水槍撲滅了大火。
事發朋友圈截圖
多位當地居民反映,此次火情是由孔明燈掉落引起。
市民:你的願望在垃圾桶裡!
撐創文,市民自發飛來湖撿垃圾
早上七點,謝先生帶著5歲的女兒去往飛來湖畔撿垃圾。看著滿地髒亂,小寶貝認真地跟爸爸講,「以後看到人家放孔明燈,我就上前去,叫他不要放。」
9月16日上午,飛來湖畔,自發撿垃圾的市民。
清新鬥記茶莊也參與了撿垃圾活動。「上午鬥記家人共7人,用了3個多小時繞飛來湖一圈,我們用行動為清遠添點藍。」
慧靈環保使者早上6點多就來到飛來湖公園,幫助清理垃圾。有些家長也帶上自己的孩子,自發到現場參加保潔。
9月16日上午,飛來湖畔,自發撿垃圾的市民。
一位市民將路邊散落的孔明燈殘骸撿進袋子裡。她說,知道自己能做的很少,也知道會有環衛工人清掃,但希望用撿垃圾這事,表明一種態度。「希望那些所謂放飛願望的人看到。」
9月15日晚,清遠網絡文明志願者在朋友圈接力,「杜絕燃放孔明燈」,活動得到了很多市民的轉發和支持。
「無論你放多少個孔明燈,你不去努力,願望也不會實現。你看到的是滿天的願望,別人看到的是滿地的殘骸。請珍惜我們來之不易的優雅環境,愛護環境,人人有責!」大家亮出自己的態度。
9月16日早,面對滿地殘骸,有公眾號憤怒發聲:你的願望在垃圾桶裡!得到市民大量支持和轉發。
其他「朋友圈」摘錄:
飛來湖中秋後又添兩景:「天女散花」「許願樹」,孔明看後大怒:「是誰打住我名堂(孔明燈),來破壞環境?快快從實招來!」
昨晚在樓頂賞月,彤彤一直叫姑姑帶她去放孔明燈,我說去年有人放了,結果掉到電線上著火了。創文要從小灌輸,從身邊事做起。
生活在這片熱土的家人們,為何要這樣對待自己的家園?
2009年3月9日,《清遠市人民政府關於在全市範圍內禁止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的通告》發布,要求在全市範圍內禁止非法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
「孔明燈」(又名「許願燈」「天燈」)燃放後外焰溫度高達300℃,升空可至千米以上,一旦風力、風向不穩,會對飛行器、高壓供電設備、通信設施、液化氣站、加油站、民房、山林及地面其他建築構築物造成極大的防火安全隱患。
《通告》指出:公安機關要加強夜間巡邏監控,發現燃放「孔明燈」的現象,要堅決制止,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處罰;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公安消防部門、林業主管部門等有關執法部門對因燃放「孔明燈」過失引起火災、尚不構成犯罪的,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森林防火條例》的有關規定依法處罰。
採寫:清遠日報記者 嶽超群
攝影:清遠日報記者 嶽超群 吳明
部分圖片來自網友供圖、清遠共青團
編輯:遠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