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這不是電影,這是正在發生的事實。
根據韓國媒體的報導,被譽為「整個韓國最不能被原諒的人」、「人間惡魔」的強姦犯趙鬥淳(又被譯成「趙鬥順」),即將在今年12月13日被釋放出獄。
對於趙鬥淳這個名字,大家可能會覺得有些陌生。但是你們一定看到、或者聽說過一部以他為原型而拍攝的韓國電影——《素媛》。
《素媛》取材於2008年韓國發生的真實事件。在一次醉酒後,趙鬥淳將上學路上的8歲女童娜英(化名)強行拖至廁所進行強姦。為了掩蓋犯罪事實,趙鬥淳還用樹枝對娜英下體進行二次施虐,並灌入大量自來水……
最終,8歲的小娜英雖然僥倖逃生,但是面部已被趙鬥淳嚴重咬傷、內臟破裂、大小腸流出、肛門及性器官喪失80%功能,一度要依靠人工肛門和糞袋生活。
圖片來源:電影《素媛》
說句實話,時至今日我都沒有勇氣把這部電影完整的看一遍。甚至在寫這篇稿子之前,我一度不想在網上看到任何有關《素媛》的任何片段、劇照、影評。
因為它所反映出的殘酷事件實在太讓人心碎,而更讓人毛骨悚然的是,現實要比電影更加殘酷——惡魔並沒有得到他應有的下場。
圖片來源:電影《素媛》
你沒有看錯,趙鬥淳這個對8歲女童犯下滔天罪行的禽獸,最終僅被判決12年有期徒刑,並將在40天後被釋放出獄,回到自己安山市的老家。
為了「迎接」這位惡魔的「回歸」,韓國政府決定在安山市加裝3700個攝像頭,並在趙鬥淳家附近1公裡內設置「女性安心區域」,由機動巡邏隊執勤。警備人員將對趙鬥淳進行24小時一對一監視。
此外,當地有關部門已向法院申請、禁止趙鬥淳飲酒和晚上10點後出門,目前還正在等待裁定結果。
在看到這則新聞之後,我的想法和幾乎所有中韓網友一樣——匪夷所思。
一個幾乎毀了8歲女孩娜英一生的惡魔,僅僅為自己的禽獸行為承擔了12年的監禁,現在還堂而皇之的被釋放?簡直是笑話!
更搞笑的是,韓國政府還將付出巨大成本搭建的3700個監控攝像頭、電子腳銬等「先進」的電子檢測設備,作為預防趙鬥淳再次犯罪的主要依據,並以此大肆宣傳,讓民眾「安心」。
真的想不通,既然要花這麼大代價來監視一個出獄的惡魔,那為什麼就一定要把潘多拉的魔盒打開,把強姦幼女的禽獸放出來???
這就不得不提韓國當時的司法體系和相關法律條例。在趙鬥淳犯下罪行的2008年,韓國國內對於強姦未至死的量刑上限只有15年。
甚至,由於在審判中不斷強調自己是「酒後意識迷糊」並得到韓國檢方的認可,趙鬥淳甚至還獲得了三年的「從輕判決」(當時在韓國,醉酒和精神病一樣屬於「從輕判決」的依據),最終僅僅被判入獄12年。
圖片來源:電影《素媛》
毫不意外,韓國法院的判決引發了韓國民眾的強烈抗議和不滿,時任韓國總統的李明博甚至被逼當眾下跪道歉。韓國政府也在案發後迅速對相關制度法律做了改革。
2009年,韓國將針對兒童性犯罪的最高刑期從15年提高到30年,2013年又進一步提升到無期徒刑。
2010年,韓國更新了《特定暴力犯罪處罰特例法》,規定包括性侵未成年人在內的重犯照片可以公開;因飲酒或藥物引起的「心神微弱」不得適用於性犯罪減刑。
2010年7月,專門公布性犯罪前科者信息的網站——「性犯罪者公布欄」開通。在該網站上輸入特定區域,就能搜索到住在該區域內的性犯罪前科者的姓名、長相、簡略的犯罪內容。
2012年起,韓國正式實施《性犯罪者性衝動藥物治療法》,其中規定,允許使用化學藥品對性犯罪者進行「化學閹割」,適用的對象是對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實施性犯罪、且難以克服這種非正常性衝動的犯人。
此外,韓國還特意頒布了《趙鬥淳法》,對未成年兒童實行性暴力的犯罪分子出獄後將受到1V1的監視。
看到這兒你們是不是還覺得有一絲「欣慰」?認為韓國政府「知錯能改」,沒有再縱容惡魔禍害人間?
呵呵,你們想多了!以上我提到的韓國所有法律條例的改革,雖然都因趙鬥淳而起,但是趙鬥淳本人卻不會適配其中任何一條、接到到任何額外的處罰!
這又是為什麼?
因為根據韓國現行法律的規定,並沒有同一案件再次審理並加刑的依據。所謂的「再審制度」,只能是為了受到處罰的人的利益(無罪或減罪)才能申請。
這也就是說,趙鬥淳既然當年已經被終審判了12年,那就是12年!無法再「翻案」、也不能再增加處罰了!
因此,在韓國法律制度的「保護」下,趙鬥淳得以在今年的12月13日出獄。
那麼,已經坐了12年牢的趙鬥淳,會就此「改過自新」嗎?我個人的感覺是,很悲觀。
在《素媛》電影裡,扮演趙鬥淳的演員說了一句毛骨悚然的話:
如果你夠聰明的話就好好想清楚,你以為我會在這裡待多久?總有一天我會出去的!
圖片來源:電影《素媛》
而在現實中,趙鬥淳在獄中的表現同樣讓人不安。
2018年,韓國法務部對趙鬥淳進行了性犯罪治療經過鑑定,結果是「性偏離性很高」。換而言之,就是有極大可能「再次犯罪」。
此外,趙鬥淳在坐牢期間還多次接受所謂的「心理治療」,至於效果如何,誰都不知道。
趙鬥淳服刑期間的表現讓人惶恐,而在牢房之外,趙鬥淳的妻子同樣是一顆「定時炸彈」。
案發之後,趙鬥淳並沒有和妻子離婚。反之兩人的關係依然融洽,妻子不僅會定期去監獄探望趙鬥淳,還一直對外界宣稱丈夫「是個好人,當時只是喝醉了酒」。
此外,趙鬥淳的妻子12年來一直在幹一件讓人細思極恐的事情——追隨當年的受害者娜英一家搬家。兩家距離最近的一次甚至不足500米。
為了顧及女兒的感受,擔心女兒搬到外地會更受爭議和排擠,娜英的父母這些年來一直和娜英住在當時案發的社區附近。
而此前趙鬥淳在獄中接受採訪時說過,「自己出獄後極大可能繼續和妻子同住,他也沒能力搬家。」
兩件事結合一下,我已經不敢再往下想了……
可能會有人覺得我「多慮」,「想的太多」,韓國政府不是說了,還有3000多個攝像頭,還有所謂的電子腳銬,還有24小時不斷的1對1監管嘛!
我再給大家列一組數據,僅僅是去年,韓國就發生了55起在戴著電子腳銬狀況下實施的性侵案件!今年上半年也發生了30多起!
韓國媒體還曾經採訪過一些出獄後戴著電子腳銬的性侵犯,即使是性侵了4、5歲兒童,有3次性侵兒童犯罪記錄的罪犯,他們還依然可以住在學校附近。
當他們走到學校附近時,也沒有任何警告或者報警,電子腳環簡直形同虛設。
唉!我還能說什麼呢?!
既然趙鬥淳出獄已成不能更改的既定事實,我現在只能祈禱,真的不要再有無辜的人會遭到他的侵害了!
對了,我們再來假設一下!如果不幸真的發生了,如果趙鬥淳出獄後再次實施性侵犯罪被逮捕,這次他總逃不過法律的制裁,總該被判死刑了吧?
很遺憾,我們又想多了。死刑目前在韓國實際上已經「名存實亡」。
根據資料顯示,韓國政府上一次執行死刑還是在1997年。在最近的23年裡,韓國國家人權委員會一直在響應聯合國當年發布的《世界人員宣言》,在韓國極力推動廢除死刑。現任總統文在寅對此事一直積極響應。
諷刺,真是天大的諷刺。
圖片來源:電影《素媛》
我向來不提倡用暴力解決問題。但是試問一下,諸如死刑之類的國家暴力手段,難道不就是為這些喪盡天良、泯滅人性的禽獸準備的嗎?
所謂的「3700個攝像頭」、所謂的「電子腳銬」、所謂「先進的電子監管」,真的就能代替最嚴厲的法律威懾和最強力的懲罰措施嗎?
我又想起娜英爸爸面對採訪時的連聲質問:
「我們還得繼續搬家嗎?還是乾脆從地球上消失呢?為什麼顛沛流離的總是受害者?」
圖片來源:電影《素媛》
對啊,為什麼壞人出獄後還能肆無忌憚,最後擔驚受怕的只是受害者呢?
我無力改變韓國目前所發生的一切。我只能祈禱世界上不會再有下一個「素媛」。
圖文資料來源:
每日人物:《性侵「素媛」被判12年的趙鬥順,為什麼韓國人不肯原諒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