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科目考試內容及要求
(一) 鋼琴
1、教材:《全國鋼琴演奏考級作品集(新編第一版)》(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編,主編:周銘孫 大眾文藝出版社出版)。
2、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
(二) 小提琴
1、教材:《全國小提琴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三套)》(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編,主編:蔣雄達 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
2、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項》,註:考生在演奏六、七、八級雙音音階時,三、六、八度均可演奏一個半八度,即由第一音演奏到第十二音後省略高把五個音,然後下行 ;
(三) 電子琴
單排鍵電子琴
1、教材1:《全國電子琴演奏考級作品集(第四套)》(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中國音樂家協會電子琴學會編,主編:王梅貞,執行主編:蘆小鷗 大眾文藝出版社出版)。
考試內容及要求:
①基本練習:在與報考級別(1—10級)相應的「基本練習」中由考官抽查一組。
②練 習 曲:在與報考級別(1—10級)相應的「練習曲」中由考生自選1首背譜演奏。
③樂 曲:在與報考級別(1—10級)相應的「樂曲」中由考生自選2首,用多指和弦方式背譜演奏。
④視 奏:報考7-8級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條與本教材「視奏練習課題」難易程度相當的題目。
⑤編配伴奏:報考9-10級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條與本教材「為旋律配伴奏練習課題」難易程度相當的題目。
2、教材2:《全國電子琴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五套)》(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中國音樂家協會電子鍵盤學會編,主編:蘆小鷗 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
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中《考試範圍及注意事項》
3、關於用重奏曲目代替樂曲:上述兩首樂曲可用電子琴重奏曲目代替。重奏曲目的考試教材是《全國電子琴演奏(業餘)考級重奏作品集第一級至第九級》(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編,執行主編:王梅貞 北京體育大學出版社出版),中國音協考級委員會對此教材進行了各級別曲目的調整,使原來的1至9級,調整為1至10級,按照《中國音協重奏作品級別調整曲目安排方案(1級至10級)》選擇曲目。
選擇以重奏曲目代替樂曲的,由報考同一級別的考生自願結合,每4人為一組。4人必須都是正式考生,不得有陪考。
以重奏曲代替樂曲的具體考試情形是:4位考生在逐人完成《全國電子琴考級作品集(第四套)》的基本練習及一首練習曲後,再合作選奏一首或兩首重奏曲代替樂曲(若只選考一首重奏曲,就還須每人再彈一首樂曲;若選考兩首重奏曲,就無須再彈樂曲。重奏不要求背譜)。
選擇重奏的4位考生,必須同時履行報名手續。並在報名時向工作人員聲明參加重奏考級,工作人員將單獨安排重奏考生的報名事宜。
告示:新教材《全國電子琴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五套)》(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中國音樂家協會電子鍵盤學會編,主編:蘆小鷗 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與舊教材《全國電子琴演奏考級作品集(第四套)》(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中國音樂家協會電子琴學會編,主編:王梅貞,執行主編:蘆小鷗 大眾文藝出版社出版)2018年共同使用,2019年將不再使用舊教材。
(四) 二胡
1、教材1:《全國二胡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五套)》(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中國音樂家協會二胡學會編,主編:劉長福 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
《全國二胡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五套)》教材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項》;
2、教材2:《全國二胡演奏(業餘)考級作品集》第一套、第二套、第三套及第四套,均可在考級中使用。考生既可選用某一套作品集的某一個級別應試,也可以在這四套作品集同一級別的曲目中交叉選用應試。
考試內容及要求:
①目錄中有「△」標記的為必考曲目。
②除必考曲目外,考生還須在規定範圍內按以下要求自選:一、二級自選練習曲3首、樂曲1首; 三級至十級自選練習曲、樂曲各1首(第一套教材中,六級的必考練習曲為目錄的第一、二首,考生自選其一)。
③五級以上(含五級)考生加試視奏。視奏題由考官從考級作品集中低於考生應試級別的練習曲或樂曲中隨機抽選。
3、其它:除視奏曲目外,一律要求背譜演奏。考試中評委可要求考生在樂曲的任何段落開始或結束演奏。
(五) 古箏
1、教材:《全國古箏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三套)》(中國音樂家協會考級委員會編,主編:王中山 河南文藝出版社出版)
2、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
(六) 歌唱
成人歌唱
1、教材:《全國成人聲樂考級曲集》(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編,主編:徐沛東 執行主編:馮世全 上海音樂出版社、上海文藝音像電子出版社)。
2、考試內容及要求:
①參加考試者需要按自己報考的級別,在考級教材相應級別的曲目中選唱歌曲兩首,其中至少要有一首中國歌曲。
②考生須自備伴奏。考生提供的CD光碟或U盤中只能裝入考試曲目的伴奏文件,如出現無法播放或播放錯誤的情況,由考生自行負責。
③考試時可以移調演唱。
少兒歌唱
1、教材:《全國少兒聲樂考級曲集》(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編,主編:徐沛東 執行主編:馮世全 上海音樂出版社、上海文藝音像電子出版社)
2、考試內容及要求:
①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
②考生須自備伴奏。考生提供的CD光碟或U盤中只能裝入考試曲目的伴奏文件,如出現無法播放或播放錯誤的情況,由考生自行負責。
3、考生條件:年齡在6歲至16歲(200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之間出生)之間且未曾變聲的少年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