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離婚?可以,拿100萬來,馬上去辦離婚!」
同事小姍今年24歲,結婚3年了,育有一女。
5年前,學歷不高,剛剛步入社會工作的小姍,人單純,漂亮,但也內向。那時,她19歲。
當時有幾個男同事追求她,但相貌一般。
性格內向,又是外貌協會的她,並沒有交男朋友。工作了兩年後,才認識了現在的老公。那時,她21歲,她老公27歲。
她老公長得帥,嘴也甜,能把人捧上天!於是他們交往了,然後又閃婚了,只用了三個月的時間。有衝動,有情竇初開的懵懂。
男方家是農村,他們結婚,小姍父母不同意,她偷偷拿戶口本辦了結婚證,然後,私奔回了了男方老家!
剛開始,很新鮮,很甜蜜。然而,這一切並不長久。就在去年,23歲的她,產下一女,婆婆因此對她很是冷漠。
也是婆婆,成為了兩夫妻矛盾的主因。小姍和婆婆吵架,老公總是偏向婆婆,說她不孝。嫌棄她家務活幹不了,全讓他老媽幹了。嚴重的一次,甚至動手打了她。
小姍想過跟娘家人哭訴,但她不敢,她是私奔出來的,她的婚姻不受家人的祝福。她害怕家人說她自找的。
她想一走了之。
但她有一個女兒,還身無分文,錢是她老公掙的,在婆婆手裡捏著,要往哪裡走?架吵得多了,小姍實在受不了了,於是提出了離婚。
她老公死活不同意,還說:「要離婚,可以啊,給我100萬,我就離!」
100萬?她哪來的那麼多錢?剛生了孩子的她,沒工作又沒存款,一分錢都沒有!
小姍問他,為什麼要給他100萬?
小姍老公說,青春損失費!
小姍能說什麼?一個人不想離婚,他能找出千萬種藉口。那自己的青春損失費找誰要?
她也看透了,她老公就是不想離婚,她自己是白送給他的,一分錢沒花。
要是離婚了,他重新找一個,光是娉禮就要幾萬,他可捨不得!
現在的小姍,在家帶著孩子,過日子也是小心翼翼的,娘家人也沒有聯繫。憋得實在受不了了,才跟我吐苦水。
她注重外表,忽略了一個人最該有的內在,一時衝動,嫁了這樣一個男人,身心煎熬,有娘家不能回,實在是得不償失。
人的一生選擇有太多,我們沒有預知未來的能力,不能保證自己做出的各種選擇都是正確的,但我們可以做出最適合自己的選擇,讓自己的人生少些遺憾。
人總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一切的美好是每個人的追求,嚮往美好沒有錯,但我們更應該看到美好表象下的本質,這也對自己和別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