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澎湃新聞上看到這則奇聞的,看了之後,一口氣堵在心裡,難受得很。
今年年初,在河南駐馬店,剛剛出獄的李艾玲偶遇了自己失蹤6年的女兒小茉。
眼前的小茉,赤腳穿著一雙拖鞋,上身穿著一件特別破舊的衣服,看起來就像個要飯的。
李艾玲拉著小茉的手,讓她回去,但小茉已經不認識自己的媽媽。
小茉嘴裡喊著:「孩子、孩子……」
李艾玲問:「孩子?誰的孩子?」
小茉說:「老頭的孩子。」
李艾玲帶著小茉去醫院檢查,醫生給出的診斷是,女兒已經精神分裂。
小茉出生時,家裡已經有了一哥一姐,在她出生後不久,爸爸便不知所蹤。
李艾玲為了養活孩子,為了賺錢,就走上了邪路,被判入獄。小茉只好跟著哥哥生活。
等到李艾玲出獄後,才發現當年14歲的小茉已經失蹤了6年。
為了找女兒,李艾玲報了警,還找了個在街頭髮傳單的工作,幾乎走遍了整個駐馬店,卻一直沒找到。
直到有一天,李艾玲在人群中發現了小茉。
可是,小茉已經變得痴痴呆呆,甚至連頭都不敢抬起來。
這些年,小茉去哪裡了?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就在2011年,李艾玲入獄之後,13歲的小茉就輟學了,在一家工廠打工。
13歲的孩子,正是青春期、叛逆期,再加上無人照料,沒人引導,小茉迷上了去網吧上網。沒錢就問哥哥要。
當哥哥發現小茉是要錢上網的時候,給錢就不那麼爽快。
2012年4月的一天,小茉又找哥哥要錢,哥哥不給,兩個人吵了起來,哥哥一怒之下打了小茉一個嘴巴。小茉就跑了出去……
這一跑,就再也沒能回來。
哥哥不敢告訴任何人,妹妹離家出走了。
直到6年後,李艾玲找到她。
李艾玲從女兒的口中斷斷續續地得知,在她離家出走的那天,她被一個老頭用三輪車拉走了。
老頭姓鄭,他把小茉關在家裡,一步都不肯出。
此後,小茉就一直被囚禁著,遭到毒打,慘遭鄭某父子輪姦:「天天和他兒子一起睡,有時候也會和鄭某睡,有時候三個人一起睡。」
鄭某,甚至當著自己老婆的面,脫小茉的衣服。
小茉不是沒想過逃跑,可是,她一出門,鄭家人便毒打她:「用板凳砸,試過幾次之後,我就不敢走了。」
直到小茉的雙胞胎出生,小茉才得以出門,才和自己的媽媽偶遇。
當李艾玲知道自己的女兒有孩子的時候,她也懵了。
隨後,李艾玲報了警。
警察帶著小茉母女來到小茉的「家」裡,這才發現,小茉已經有了三個孩子!
經過警方的親子鑑定,更加令人瞠目的事情發生了!
親子鑑定顯示,小茉5歲的大兒子,是與老頭鄭某所生的。
老二和老三是龍鳳胎,一歲多,是與鄭某的兒子生的!
李艾玲心如刀絞,自己的女兒怎麼會遭這些罪啊?
細細想來,鄭某與小茉發生關係的時候,小茉才14歲,是未成年人。
強暴未成年人、囚禁、拐賣、毆打……
哪一項不夠判刑?
2018年11月,警方以強姦罪,逮捕了老頭鄭某。
但是,在確鑿的證據面前,鄭某的家屬堅決否認強姦一事,他們恬不知恥地說:「當初如果不是我們收留了她,這孩子可能早死在外面了,養了這麼多年,現在反過來要告我們。」
現在,小茉的媽媽李艾玲正在為此事奔走,想為女兒討回公道。
在我看來,老頭鄭某和其家人罪名有三:
其一,很明顯,老頭鄭某是對小茉實施強姦,他的兒子跟小茉發生性關係,很可能也是強姦。
按常理來說,一個正常的14歲的少女會自願跟兩父子發生性關係嗎?
別狡辯了!這就是強姦未成年少女!
其二,除了強姦罪,鄭某父子還涉嫌非法拘禁。
因為他們已經承認,是把小茉鎖在家裡,不允許她出門,這個罪名成立!
第三,我們再想一想,好好的少女小茉,在6年之間為什麼會精神分裂呢?
可想而知,這6年裡,小茉遭受了非人的虐待,被責罵,被毆打,被變態的性關係折磨得失了心智,模糊了意識。
在那非人的地獄模式的家庭裡,把正常人活活地逼瘋了。
這不是故意傷害罪嗎?
鄭某的家裡,所有人都是罪犯,所有人都是幫兇!
沒有禮義廉恥,沒有倫理綱常。所做的惡,已經突破了人類的認知和底線。
我希望,警方可以收集證據,讓罪犯們得到應有的懲罰,讓小茉擁有嶄新的生活。
20歲的小茉,精神分裂,有三個孩子,在最美的年華,她如一朵被蹂躪的花,她以後的路該怎麼走?
這不是我第一次寫到受傷害的女孩了。每次看到類似的新聞,我都痛心不已。
小茉的悲劇,不是偶然的。
無故失蹤的爸爸,被判入獄的媽媽,不諳世事的哥哥,沒人陪伴她,沒人教導她,在成長的路上,她很容易走上歧途。
這個新聞給所有的家長提個醒:假如你結了婚,有了孩子,請一定要對家庭負責,對孩子負責。
被家人忽略的孩子,是不幸的。
尤其是女孩子,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誘惑,更容易受到傷害。
因為父母不在身邊,他們缺乏安全感。
當孩子們,尤其是女孩子們,心理上無可依靠,這時,誰給她一點光,她就以為是溫暖的天堂;誰給她一顆糖,她就以為是甜蜜的夢鄉。
這樣的女孩子,很容易被別有用心的男人誘惑,心甘情願地或是被逼無奈地做出與自己年齡不符合的事情。
而因此結出的苦果,需要女孩一個人一輩子去品嘗。
所以,我想對爸爸媽媽們說:假如沒有做好準備,請不要生孩子。
假如生了孩子,請陪伴孩子成長,請護孩子一生周全。
因為,陪伴,才是對孩子最好的愛!
這一段話,是我一直想寫的,也請大家把這段話讀給自己的孩子聽。
我有個忘年之交——泰興老樂警官,致力於公益事業,每次有孩子離家出走,家長都會拜託他群發尋人消息。
每次老樂警官一發布,所有的志願者紛紛轉發,希望儘快找到出走的孩子。
在等待的時間,人們心焦不已。
孩子,你知道大人們為什麼心焦?是在擔心出走的你啊!
因為離家出走的你,很容易出事:
輕則隨身攜帶資產被偷或被搶或被敲詐勒索,重則被脅迫做壞事。
被拐賣到外地,打斷手腳,挖眼割舌,做童工,做苦力,做童養媳,總之後果不堪設想。
萬一結交不良少年,不知天高地厚,沒錢花、沒飯吃、沒地方住的時候,往往會成群結隊聚在一起,要麼偷要麼搶,乃至入室殺人搶劫,犯下滔天大罪。
你的下半生都將在高牆內度過。
有的女孩子離家出走後,由於無知,被居心叵測的人誘惑和詐騙,或者被拐賣,或者被逼從事不正當色情買賣。
不管是身體上,還是心靈上,都會形成不易修復的損傷。你的後半輩子全完了!
還有的孩子,由於懵懂無知,被騙入傳銷組織,整天被人監視,失掉人身自由。
鳥老師跟你說這些,真的不是嚇唬你,都是血淋淋的事實。
孩子,離家出走一點都不酷。很大的可能,是讓你的生活變得很苦很苦。
離家出走,也不該是你要挾家長的手段。
因為,離家出走的種種惡果,沒有人替你承擔,只有你自己艱難地咽下苦澀和艱難。
當你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在那個時候,你會覺得——
偶爾脾氣暴躁的爸爸其實是愛我的,他常常陪我去玩耍,他說的那些狠話,是有道理的;
嘴上嘮叨囉嗦的媽媽其實是愛我的,她每天給我做好吃的,不讓我受涼挨餓;
不順著我的哥哥姐姐其實是愛我的,他們是擔心我學了不好的東西,影響我的學習和成長;
對我嚴厲批評的老師其實是愛我的,他是恨鐵不成鋼希望我成才。
……
親愛的孩子,鳥老師希望,你永遠不陷入絕望的境地,永遠不會有流淚懺悔的一天。
我們都曾是孩子,我們都有自己的孩子。
保護孩子,刻不容緩!
陪伴我們的孩子,責無旁貸!
最後,我想說,我和網友們一樣,期待事情的進展,一定要嚴懲那幾個禽獸!
他們作的惡,犯的罪,必須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