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漳州這些地方要徵地!涉及薌城、龍文、平和......)
2020年度第六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批覆
漳州市人民政府:《漳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薌城區2020年度第六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請示》(漳政〔2020〕24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將漳州市薌城區境內農用地2.2657公頃(其中耕地0.9599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徵收
薌城區芝山鎮渡頭村
水田0.6397公頃、水澆地0.2987公頃、園地0.5298公頃、其他農用地0.0838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0.2025公頃,
林內村
前山村
水澆地0.0215公頃、園地0.0845公頃、其他農用地0.0252公頃,
謝溪頭村
園地0.5825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2.8035公頃,合計徵收集體所有土地6.1332公頃,按規劃用途使用。
二、漳州市人民政府必須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組織實施徵地,切實做好被徵地單位和農民的補償、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和耕地開墾費按規定繳納。
三、漳州市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土地供應政策和用地定額指標等有關規定向具體建設項目提供用地,並按規定備案。
四、漳州市人民政府應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涉及各類保護區的用地,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漳州市龍文區
2020年度第一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批覆
漳州市人民政府:《漳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龍文區2020年度第一批次農用地轉用的請示》(漳政〔2020〕30)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將漳州市龍文區境內農用地3.4424公頃轉為建設用地。使用
漳州市農業科學研究所
國有園地2.8062公頃、其他農用地0.6362公頃,合計使用國有土地3.4424公頃,按規劃用途使用。
二、漳州市人民政府必須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組織實施用地,切實做好被用地單位和群眾的補償、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和耕地開墾費按規定繳納。
三、漳州市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土地供應政策和用地定額指標等有關規定向具體建設項目提供用地,並按規定備案。
四、漳州市人民政府應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涉及各類保護區的用地,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漳州市龍海市
2020年度第一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批覆
龍海市人民政府:《龍海市人民政府關於龍海市2020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徵收的請示》(龍政綜〔2020〕179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將龍海市境內未利用地0.0959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徵收
龍海市石碼鎮高坑村
城鎮村及工礦用地0.5025公頃、其他土地0.0959公頃,合計徵收集體所有土地0.5984公頃,按規劃用途使用。
二、龍海市人民政府必須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組織實施徵地,切實做好被徵地單位和農民的補償、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和耕地開墾費按規定繳納。
三、龍海市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土地供應政策和用地定額指標等有關規定向具體建設項目提供用地,並按規定備案。
四、龍海市人民政府應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涉及各類保護區的用地,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龍海市2020年度
第五十三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批覆
龍海市九湖鎮長福村
林前村
鄒塘村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漳州市平和縣
2020年度第四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批覆
平和縣人民政府:《平和縣人民政府關於平和縣2020年度第四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請示》(平政文〔2020〕78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核定將平和縣境內農用地0.7174公頃轉為建設用地。核定徵收
平和縣秀峰鄉福塘村
園地0.0685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0.1915公頃,
坂仔鎮寶南村
園地0.6399公頃,計徵收集體所有土地0.8999公頃;使用國有林地0.009公頃,合計徵收(使用)土地0.9089公頃,按規劃用途使用。核減2020-04-02地塊面積0.1985公頃。
二、平和縣人民政府必須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組織實施徵地,切實做好被徵地單位和農民的補償、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和耕地開墾費按規定繳納。
三、平和縣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土地供應政策和用地定額指標等有關規定向具體建設項目提供用地,並按規定備案。
四、平和縣人民政府應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涉及各類保護區的用地,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漳州市平和縣
2020年度第三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批覆
平和縣人民政府:《平和縣人民政府關於平和縣2020年度第三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請示》(平政文〔2022〕66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核定將平和縣境內農用地0.6696公頃(其中耕地0.1215公頃)轉為建設用地。核定徵收
平和縣小溪鎮坑裡村
旱地0.1215公頃、園地0.5319公頃、其他農用地0.0162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0.0214公頃,合計徵收集體所有土地0.691公頃,按規劃用途使用。核減2020-03-01地塊面積0.0073公頃。
二、平和縣人民政府必須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組織實施徵地,切實做好被徵地單位和農民的補償、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和耕地開墾費按規定繳納。
三、平和縣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土地供應政策和用地定額指標等有關規定向具體建設項目提供用地,並按規定備案。
四、平和縣人民政府應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涉及各類保護區的用地,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漳州市雲霄縣
2020年度第二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批覆
雲霄縣人民政府:《雲霄縣人民政府關於雲霄縣2020年度第二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請示》(雲政綜〔2020〕180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核定將雲霄縣境內農用地3.352公頃(其中耕地2.2448公頃)、未利用地0.0871公頃轉為建設用地。核定徵收
雲霄縣陳岱鎮竹港村
旱地0.6384公頃、其他農用地0.0279公頃、未利用土地0.0871公頃,
馬鋪鄉客寮村
烏石坑村
下河鄉上窖村
水田0.4045公頃、旱地0.0367公頃、其他農用地0.0228公頃,世坂村水田1.0938公頃、旱地0.0714公頃、園地0.195公頃、其他農用地0.0812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0.0001公頃,合計徵收集體所有土地3.4392公頃,按規劃用途使用。核減2020-02-01地塊面積0.3729公頃。
二、雲霄縣人民政府必須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組織實施徵地,切實做好被徵地單位和農民的補償、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和耕地開墾費按規定繳納。
三、雲霄縣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土地供應政策和用地定額指標等有關規定向具體建設項目提供用地,並按規定備案。
四、雲霄縣人民政府應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涉及各類保護區的用地,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漳州市長常山開發區
2020年度第一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批覆
漳州市人民政府:《漳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常山開發區2020年度第一批次農用地轉用的請示》(常僑區〔2020〕27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將漳州市常山開發區境內農用地0.6662公頃(其中耕地0.6662公頃)轉為建設用地。使用
大水堀管理區
二、漳州市人民政府必須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組織實施用地,切實做好被用地單位和群眾的補償、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和耕地開墾費按規定繳納。
三、漳州市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土地供應政策和用地定額指標等有關規定向具體建設項目提供用地,並按規定備案。
四、漳州市人民政府應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涉及各類保護區的用地,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漳州市詔安縣
2020年度第四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批覆
詔安縣人民政府:《詔安縣人民政府關於詔安縣2020年度第四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請示》(詔政地〔2020〕33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將詔安縣境內農用地0.3912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徵收
詔安縣西潭鎮後陳村
霞葛鎮庵下村
園地0.1754公頃,合計徵收集體所有土地0.3912公頃,按規劃用途使用。
二、詔安縣人民政府必須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組織實施徵地,切實做好被徵地單位和農民的補償、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和耕地開墾費按規定繳納。
三、詔安縣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土地供應政策和用地定額指標等有關規定向具體建設項目提供用地,並按規定備案。
四、詔安縣人民政府應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涉及各類保護區的用地,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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